新中國歷史上總共七次特赦戰犯
新中國成立后至1975年,我國先後進行過7次特赦。分別是1959年、1960年、1961年、1963年、1964年、1966年對確認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偽滿洲國和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犯進行赦免,直至1975年赦免全部在押戰犯。
除第七次無條件赦免外,前六次都以「確實已改惡從善」作為赦免罪犯的主要標準和具體前提條件;除第一次特赦對象包括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戰犯,其餘6次均為戰爭罪犯。
【第一次特赦】1959年,對於經過一定期間的勞動改造,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和偽滿洲國的戰爭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實行特赦。首次特赦共釋放反革命罪犯和刑事罪犯12082名、戰犯33名。
1959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遵照此前發布的特赦令,進行首次特赦。首次特赦共釋放反革命罪犯和刑事罪犯12082名、戰犯33名。被特赦的戰犯中,包括偽滿洲國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和蔣介石集團的高級將領,如王耀武、杜聿明、鄭庭笈、陳長捷、宋希濂等。
【第二次特赦】1960年,對於經過一定期間的改造、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和偽滿洲國的戰爭罪犯,實行特赦。本次特赦共釋放了50名「確實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
1960年1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遵照特赦令釋放了50名「確實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包括原屬蔣介石集團的戰犯45名(如范漢傑、李仙洲等強硬人物),原屬偽滿洲國的戰犯4名,原屬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犯1名。
【第三次特赦】1961年,對於經過一定期間的改造、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和偽滿洲國的戰爭罪犯,實行特赦。本次特赦共釋放了68名「確實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
1961年1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遵照特赦令釋放了68名「確實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包括原屬蔣介石集團的戰犯61名(如廖耀湘、杜建時等),原屬偽滿洲國的戰犯7名。
【第四次特赦】1963年,對於經過一定期間的改造、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偽滿洲國和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爭罪犯,實行特赦。本次特赦共釋放了35名「戰爭罪犯」。
1963年4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遵照特赦令釋放了35名「戰爭罪犯」,包括原屬蔣介石集團的戰犯30名,原屬偽滿洲國的戰犯4名,原屬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犯1名。
【第五次特赦】1964年,對於經過一定期間的改造、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偽滿洲國和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爭罪犯,實行特赦。本次特赦共釋放了53名「已經確實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
1964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遵照特赦令釋放了53名「已經確實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包括原屬蔣介石集團的戰犯45名,原屬偽滿洲國的戰犯7名,原屬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犯1名。
【第六次特赦】1966年,對於經過一定期間的改造、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偽滿洲國和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爭罪犯,實行特赦。本次特赦共釋放了57名「已經確實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
1966年4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遵照特赦令釋放了57名「已經確實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其中包括有原屬蔣介石集團的戰犯52名,原屬偽滿洲國的戰犯4名,原屬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犯1名。
【第七次特赦】1975年,對全部在押戰爭罪犯,實行特赦釋放,並予以公民權。這次特赦是沒有任何前提條件的一次赦免。
1975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特赦釋放全部在押的戰爭罪犯,這次特赦是沒有任何前提條件的一次赦免。此前,毛澤東曾批示:「一個不殺」,「都放了算了,強迫人家改造也不好」。在具體政策和待遇方面特別交待:「放戰犯的時候要開歡送會,請他們吃頓飯,多吃點魚、肉,每人發100元零用錢,每人都有公民權。」
這七次特赦中,被放出的大多為「戰犯」,其中不乏有曾在抗戰中立功的名將,如杜聿明、王耀武、宋希濂和廖耀湘等。被特赦后,他們大多進入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進行歷史研究和史料撰寫。
例如杜聿明是國民黨軍國民革命軍陸軍中將,黃埔系骨幹。
1949年1月10日凌晨,其被解放軍戰士俘虜在蕭縣青龍集張老莊村。但杜聿明被俘后受到了解放軍的優待。在戰犯管理所醫務人員精心治療和護理下,杜所患的胃潰瘍、肺結核和腎結核等長年痼疾,逐漸好轉、康復直至痊癒。
1959年12月4日,杜聿明作為第一批特赦戰犯,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特赦通知書。
1961年2月,杜聿明被任命為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專員。杜聿明積極撰寫文史資料,1961年,他寫了《淮海戰役始末》、《遼瀋戰役概述》、《中國遠征軍入緬對日作戰述略》等。晚年的杜聿明關心祖國統一,曾發表《紀念二·二八起義》、《寄語台友》等文章,敦勉在台師友共同為統一大業奮鬥。
又如溥儀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皇帝。清朝末代皇帝,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皇帝的愛新覺羅·溥儀,辛亥革命后被迫退位,「九一八事變」之後在日本人控制下做了滿洲國的傀儡皇帝,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1950年8月初被押解回國,在撫順戰犯管理所學習、改造。
1959年12月4日接到毛澤東的特赦令並成為全國政協委員。
對首批特赦,溥儀卻不報多大希望,他說:「有誰也不能有我,我的罪惡嚴重,論表現我也不比別人強。我還不夠特赦條件。」 特赦之前,副所長曾找溥儀問關於特赦的想法,溥儀回答說:「如果這次能特赦我,完全是黨對我的寬大。認為我有了做人的資格。我前半生有罪,黨指給我改惡從善的道路,後半生我一定要好好跟黨走。」
溥儀特赦一年後,他的弟弟溥傑也獲得了特赦。
又如王耀武中國國民黨高級將領。國民黨中央執委會委員、山東省主席、山東省黨政軍統一指揮部主任、第二綏靖區司令長官、山東綏靖統一總指揮部主任。王耀武在內戰期間,參加萊蕪戰役、孟良崮戰役和濟南戰役等重大戰役。1948年9月在濟南戰役中被俘。
王耀武在北京功德林監獄改造時,開始思想有顧慮。毛澤東讓羅瑞卿轉告王耀武說:「你功是功,過是過。你的抗日功勞我們共產黨人是會永遠記住的,只要你安心改造,你很快就會回到人民中間的。」在被俘后不到一個月,1948年10月19日,他就接受新華社記者的採訪,暢談其在解放區的觀感,對黨的寬大政策表示衷心感謝。1959年2月,王耀武成為第一批被特赦的戰犯之一。
特赦后,王耀武被安排為全國政協文史專員。1964年冬,被特邀為全國政協委員。
又如宋希濂被稱為「鷹犬將軍」,歷任國民革命軍第七十一軍軍長,第十一集團軍總司令,華中剿匪副總司令兼第十四兵團司令等職。
1924年考入黃埔軍校第一期期間曾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山艦事件后與共產黨脫離關係,緊緊追隨蔣介石。自北伐戰爭到解放戰爭被俘,歷經重要戰役數十次,曾獲青天白日勳章。1949年12月19日在大渡河沙坪被圍,宋希濂抽出手槍試圖自殺,被其警衛排長一把抓住,隨即被俘。
1959年12月4日,他被最高人民法院特赦,作為第一批戰犯被釋放。
特赦后,宋希濂任全國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委員。1964年起,先後擔任第四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五、六、七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1980年宋希濂經中央批准赴美國探親,因子女堅留,遂定居美國。晚年宋希濂在紐約創立「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並任總顧問。1984年又在華盛頓發起建立「黃埔同學會」,任副會長。
文強是「軍統局」北方區區長,毛澤東舅表兄弟。
徐州「剿總」前進指揮部中將副參謀長,軍統局北方區區長文強,是毛澤東的舅表兄弟,在黃埔軍校與林彪同期,與周恩來的弟弟周恩壽同班,參加過北伐戰爭、南昌起義,后脫離共產黨,成為軍統人員、國民黨軍參謀等。
解放戰爭期間,文強於淮海戰役被俘。
1975年3月,勞改26年的文強獲得特赦出獄,在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擔任專職委員。之後,他利用自己在國共兩黨中的人脈關係,八方聯絡兩岸人士,溝通包括在台灣的陳立夫、蔣緯國等人在內的故朋舊友與大陸的聯繫,為促進祖國和平統一作出了應有的貢獻。2001年10月22日,文強以94歲的高齡辭世。
王友直是國民黨在西安的最後一任市長。
王友直早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3年被國民黨逮捕,1934年出獄后脫黨。作為國民黨在西安的最後一任市長,西安解放后,王友直跟隨胡宗南逃走後,成為解放軍通緝的「戰犯」,1949年12月,王友直被關押入獄。1960年11月獲特赦,后被定為國民黨「起義人員」。
王友直後任陝西省政協常委,民革中央監察委員,民革中央團結委員等職,1992年3月9日在西安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