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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開先富逃國外為何不罰棄籍稅

作者:yongbing1993  於 2023-8-21 20:5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0評論

 改開先富逃國外為何不罰棄籍稅




改革開放先富的走資派資本家們大量移民逃到國外加入外國籍后,中國走資派特色政府官員們為何不向美國學學,對移民放棄中國國籍的走資派資本家土豪有錢人開罰《棄籍稅》?是因為走資派資本家們還霸佔在中國政府的各級領導崗位上,走資派資本家們要為他們自己移民跑到國外后留後路。走資派資本家們有許多己是外國國籍還當著中國人的官員,撈著中國的錢轉移到國外供私人和家人享受,怎麼可能會罰《棄籍稅》呢?!這就是中國的走資派資本家特色,外逃貪官們寧可挖空中國,而貪官們卻越來越富,一擲千金,貪污幾百萬的多得是,他們的富裕程度超乎想象,前幾年貪幾百萬,然後是千萬,而現在則是幾億元 的貪官。但可怕的是資金的外逃,貪官們把錢帶到國外,使他們在國內搜刮的錢全部轉化后稱是外國人的財富了。

再看看走資派鄧小平篡權復辟資本主義的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中國幾代農民工前後累計幾十億,那些強行被迫下崗的幾千萬工人,到處流浪找工苦活臟活累活只得到一些活命錢,受傷了殘廢了只能回農村老家等死。在工地上礦井下死了的就消滅了,因為走資派特色政府取消了固定戶籍登記制度。那些礦工們有的還沒成年,他們早上下井,都不知道晚上下班后能不能活著走出來,太多的爆炸和煤礦事故使人們都麻木了。走資派資本家們挖空了中國的資源,才為中國 走資派特色政府GDP的增長貢獻那麼一點點,可是這來之不易的血汗,卻都被走資派資本家們貪腐掉了。走資派資本家們的這些錢佔為私有不用來發展生產,不用來提高工人待遇,不用為他們支付各種保險和養老金,都被轉移到國外了。可憐了中國農民工下崗工人們,辛苦勞作一輩子,只是當了貪污腐敗的走資派資本家們的犧牲品,到頭來什麼都得不到。中國為什麼還有這麼多的窮人?因為錢都讓走資派資本家們當官的撈走了,都帶著巨額財富逃到國外加入外國籍定居生活過上幸福生活了,這就是改革開放的成果。什麼「先富帶后富「只是鄧小平走資派的忽悠而己。這就是經四十年實踐檢驗的最直接的答案。

美國法律規定需要交《棄籍稅》的人,在棄籍日之前個人全球凈資產要超過200萬美元,或者過去五年平均每年納稅超過規定金額,2019年的規定金額為16.8萬美元。16.8萬,別說納稅16.8萬,一般人稅前總收入還沒有它的零頭。200萬美元的個人凈資產,對一般人來說更是奢望。所以,由此可以看出,美國的《棄籍稅》主要是針對富人的,一般中產以下的人根本夠不到它的線。美國是個資本主義國家,本質上是為大資本家服務的,但為了資本家集團的整體和長遠利益,仍然不忘以這樣的方式對「自己人」進行規約。中國作為「無產階級「領導的國家,更沒有必要放棄對富豪們徵收棄籍稅。

說到美國《棄籍稅》,就不得不先提一下中國的大資本家又是「玻璃大王」、號稱慈善家曹德旺。曹德旺一家1995年就己移民美國因錢多很快就拿到了美國綠卡,但是在2005年時據他自己說是發現「福耀「兩個字將會是中國玻璃的代名詞,所以就主動提出放棄美國綠卡。是「愛中國?還是有說不出來的原因?

他的放棄不是簡單的註銷身份就沒事了,他為此花了2.8個億,相當於他當時個人全球資產的20%。美國棄籍稅是按申請人的全球資產來算的,而不是美國國內資產,即使你把多數資產都轉移出去,照樣得算。

俄羅斯大富豪廷科夫加入了美國國籍。在加入美國國籍的七年後,2013年10月25日,因公司(俄羅斯TCS銀行)上市,廷科夫的身家暴漲至10億美元以上。而就在此三天之後,10月28日,廷科夫退出了美國國籍。

2019年,世界福布斯億萬富豪排行榜上廷科夫赫然在列,排名第1057位。就在這一年,廷科夫放棄美國國籍的六年後,美國司法部和國稅局等對他提起了兩項稅務欺詐指控,說他在棄籍時隱瞞了10億美元資產並虛報收入。

2020年2月,英國按照美國「長臂法案」的指示,將廷科夫羈押,並準備送往美國接受審判。如果他的罪名成立,除了補繳稅款以及相應的滯納金、利息、罰款總計7.85億美元之外,廷科夫還將面臨最高6年的監禁。

究竟這些來自大陸的「新富」們是如何發家的呢?當然,對他們作民意調查是不可能得到可靠答案的。不過,海外的媒體時而披露一二。據美國《新大陸》報報導,美國房地產業人士們注意到,中資公司的人員為了個人取得巨額回扣或其他好處,經常操縱中資公司以高出市場價20%至100%的價格在美國購置房地產或企業,甚至買進不少難以保值的破敗房地產或瀕臨倒閉的企業。同時,美國期貨交易業中的華人業者也反映,近年來不少中資企業以巨款投入期貨交易、但多以虧損告終,這些企業的負責人再以經營虧損向中國的主管部門報帳,然後通過期貨交易人私下分得交易手續費。

事實上,在美國和日本的多數中資企業都是經營進出口,主要是靠其國內的企業賺錢、或直接賺國內母公司的錢。有相當數量的外貿企業之所以虧損或資不抵債,就是由於把國有資產轉移到私人手中、或長期做便於獲取私利的「虧本」生意。因此,對這些虧損的外貿企業來說,最佳出路就是通過破產把虧損轉嫁出去、並逃避對其轉移資金的追究。這幾年來,越來越多的中資外貿企業爭相宣布破產,除了因無能和瀆職而經營不善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這些公司宣布破產前,部份資產和利潤已被轉移到境外或落到私人名下。鑒於以上事實,隨著國內越來越多的國有企業被出售或轉為私營,很可能出現更大規模的資金大外逃。

1998年10月23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宣布,雖然政府明令禁止中資公司非法在海外帳戶里存留外匯,但仍有1,000餘家中資公司在海外帳戶里非法保留了約60億美元的外匯。但事後這些公司中只有344家承認有此類行徑,而它們向北京交出的非法截留在海外的外匯總額只有7.73億美元及4,660萬元港幣。這些公司非法持有的外匯遠遠高於國家外匯管理局所掌握的數額,將如此巨額的外匯藏匿海外,正是為了便利其幹部私自侵吞。

國有資產大外逃基本上都是採取某種「費邊式」即迂迴式的方式,例如從大陸至港澳或東南亞、再至美國,國有資產大外逃的方式和途徑,不外以下幾種:一是先對外投資、然後將資金轉往海外私人帳戶、再申請海外中資企業破產;二是組織假的中外合資、然後通過「虧空」、「調包」計而捲逃資金;三是通過特權、關係掌握「額度」、指標,從中吃差價、回扣,賺國家的便宜,中飽私囊后將資金存到海外個人名下等。這樣的資金外逃活動之根本目的,往往都是為了把人民幣染「綠」(即美元紙鈔的顏色),其活動經常依賴白道和黑道的相互勾結。

如何防止國有資產的進一步流失? 國有資產的大規模流失和外逃,是國家和民眾的災難,巨額的民眾賴以就業維生的資產化為烏有,這將使數代民眾付出慘重代價,遭到失業和貧困的命運。同時,國有資產的大規模流失和外逃,造就了一批帶「紅帽子」的新富翁,這種邪惡的對公眾的剝奪,正積蓄著社會衝突的火種。對於上述現象,有不同的看法。有人悲觀地預言,即使中央一再三令五申、出台更多的法律、增設更多的監管機構,國有資產的流失還會不可挽回地持續下去。也有人認為,國有資產的流失和由公轉私不失為一種變革和進步,至於它所帶來的痛苦代價是不可避免的。這種看法恰恰迎合了貪官污吏和不法分子。

國有資產的流失既反映出中國現行經濟體制的根本弊端,也反映出政治體制的要害和社會嚴重不公的現狀。即使要把國有資產轉化為私有財產,國有資產也不應當成為少數擁有權力者的「囊中物」,而應當讓民眾能公平地參與其分配。既然貪污腐敗觸犯刑律,就不應當有任何政黨、個人能居於法律之上,免受法律制裁。亡羊補牢,猶未為晚。如果再拖下去,恐怕要不了多久,中國的國有資產就將被瓜分一空,當那些依靠壟斷的政治權力而暴富的權貴們把不義之財轉移到海外后,中國的老百姓或許會發現,留給他們的不過是一個被權貴們掏空了、遺棄了的爛攤子,是巨額的國債、瀕臨破產的銀行系統、難以維持的國有企業,還有無法兌現的社會福利「空頭支票」。因此,在今日的中國,阻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和外逃,人人有責,這也與絕大多數民眾今後的切身利益緊密相關。

改革開放后,國有資產的流動性大大增加,監管的難度也相應增大,而國家監管國有資產的能力卻遠遠地落後了,留下了無數的漏洞和死角。目前中國雖有國有資產管理局,但因產權混亂、產權變動頻繁複雜、大量以權謀私的人又千方百計「監守自盜」,再加上國有資產管理局手段有限,不但難以制止國有資產的流失,還不得不聽令於那些熱衷於權錢交易的上級的指揮。為了理順產權、改善國有資產監管能力,筆者以為,可根據政府實際的監管能力來限制國有企業的數量,同時實行國有企業的分級所有和監管,讓各級地方政府承擔起對國有資產的實質性管理責任、也獲得所有者權益。此外,還應份別建立和健全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經營機構,明確界定二者的法律責任;定期清理和核查國有資產,完善基礎管理,盡量杜絕閑置、浪費、混亂和流失;有效、及時而準確地評估國有資產,以便產權的變動、兼并、聯營、轉讓、出售、合資以及股份化經營等;完善對政府官員和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法律和社會的雙重監督機制,保護民眾的檢舉權,充份利用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以法治奸,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責任者應依法賠償,並要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重組或改組各類國有企業,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則,在大中型企業內建立起「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科學管理」的現代企業制度;嚴格清查那些將大筆資產轉移到海外的案件,調查其轉移資金至境外帳戶或在國外中資公司里的惡劣行徑。

「先富帶動后富」其實是改革開放的設計師們開出的頭號空頭支票,現在的國情是先富的對后富的「割韭菜」變本加厲。中國人看起來很富,但消費力還是很低。更可氣的是,有錢人很少會想到「帶動后富」。《2019年全球財富遷移報告》顯示,2018年大陸富豪移民海外的人數比2017年增加了50%,達到了1.5萬人。報告顯示,2017年選擇移民海外的中國富豪人數有1萬人,到了2018年卻飆升到1.5萬人,增加了50%。中國移民海外富豪人數為全球排名第一,比排名第二的俄羅斯整整高出一倍。據《中國經營報》報道,2018年公司在香港上市的大陸企業家就有15名設立了離岸信託,總計將285億美元資產轉移到國外。十位中國內地富豪設立離岸家族信託超5000億。

「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之後,資本的嗜血與殘忍通過各種各樣的花式割韭菜展現的越來越淋漓盡致。小到企業主的剝削,股票、基金、集資,大到美國割全世界的韭菜,甚至慈善事業都被不少人利用。西方市場「自由」了這麼多年,帶來的貧富差距與階級固化有增無減。在這種大環境下,先後帶后富就顯得過於理想化了,先富們似乎更願互相幫助,變的更富。四十年前中國的改革開放打開了中國大陸人的致富大門,數量不到中國總人口的1%卻霸佔了中國社會80%以上的財富。在同一個世界的另一個層級里,中國有9.6億的人口月均收入不足2000元。改革開放后貧富差距在不斷擴大,反映社會貧富差距的指數基尼係數從改革初期的0.2上升到超過0.4,而國家統計局在2000年公布了基尼係數為0.412后長達十三年沒敢再更新這個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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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0 個評論)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18
1995年曹德旺拿到美國綠卡,十年後的2005年,曹德旺決定放棄美國的綠卡。而根據2005年胡潤榜的數據,退卡當年的曹德旺個人資產是14億,依照其匹配的繳稅比例檔次20%粗略計算,其繳納的棄籍稅金額高達2.8億。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19
徵收棄籍稅:打擊避稅行為並防止資產外流。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20
在德國的棄籍稅制度中,棄籍稅主要被用來填補移民所造成的稅收真空。對放棄既有國籍者(包括企業和個人)的稅制安排,屬於特別稅收措施,旨在保衛國家稅收主權,抑制資產外逃,保障國家收入。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21
「因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戶籍」及第13條「納稅人因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註銷中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等規定,並借鑒美國棄籍稅經驗,即如果中國公民退出中國國籍,退籍時的所有財產都將視為以公允價出售,包括房產、股票、股權、債券、個人物品如汽車等,而為之產生的收益或者虧損,都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22
要借鑒美國棄籍稅經驗。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22
《美國外商投資法》規定美國政府有權對放棄美國國籍的公民徵稅,徵稅範圍為美國公民棄籍10年內來自美國境內的所得。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23
《健康保險攜帶和責任法案》,進一步明確了棄籍稅納稅人的認定標準,同時考慮棄籍稅設立初期的動機時打擊通過移民避稅的現象。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23
《美國就業機會創造法案》,進一步完善了棄籍納稅人認定的具體標準,同時規定自放棄國籍10年內,如果棄籍者返回美國滯留30天以上,IRS仍可對棄籍者的全球所得徵稅(打擊以避稅為目的移民)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23
針對棄籍者在資產評估中刻意壓低資產價值的現象,《英雄收入補助及減免稅收法案》規定採用市場公允價值體現資產賬麵價值,從而更真實地還原棄籍者資產價值,以進一步打擊移民避稅,追回海外稅源。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24
美國棄籍稅的徵收範圍是逐步擴大的,從最初的「美國境內所得」到目前就棄籍者的「全球所得」徵稅,其功能也從最初的補償國內稅收實現了向「反避稅」的轉移。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25
借鑒德國經驗強化棄籍稅實施的事中事後的個稅征管。根據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第8條關於反避稅條款的規定,對通過境外手段逃稅行為,稅務機關有權要求對在境外避稅的個人補徵稅款。建議中國借鑒德國的經驗,完善相關制度:以避稅為目的移民的中國公民,中國稅務機關有權認定在放棄國籍時點往前十年中有五年與中國保持有實質經濟聯繫,則在未來十年對該公民仍視為國內稅收居民。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25
根據德國1972年內頒布《涉外稅法》,只要稅務機關認定在放棄國籍時點往前十年中有五年與德國保持有實質經濟聯繫,則在未來十年對該公民仍視為國內稅收居民。

德國的反避稅制度是對歐盟制度的國內化成果。根據歐盟反避稅指令 ATAD

離境稅規則:當納稅人準備遷出營業地時,可能通過居民身份的轉變或把資產轉移到低稅國等方式來規避遷出地的稅收。離境稅規則就是為了防止這種情況。反避稅規則規定,納稅人將資產轉出該資產原處的成員國不再對被轉移資產享有徵稅權時,仍應在轉出時以被轉讓資產的市場價格為基礎納稅。

在德國,政府明確了通過徵收棄籍稅的方式規避跨境逃、避稅。德國公民在入籍「低稅率」國家時需要經過額外的流程。「低稅率」是一個相對概念,指對77000歐元收入進行徵稅時,所徵稅低於德國的三分之一的稅率。但由於從德國移居英國、愛爾蘭和馬其他等國家的公民不必為外國收入納稅,這些國家也被認定為「低稅率」國家。

此外,在稅收層面,棄籍並非僅指國籍的改變,更重要的是指向生活重心的轉移。德國棄籍稅制度明確區分了對棄籍者企業利得、個體工商戶收入、利息收入、房地產租賃收入、養老金收入的不同徵收稅率與方式。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27
2005年,中國「玻璃大王」曹德旺全家棄籍,約莫交了2.8億的「棄籍稅」。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27
2019年,俄羅斯億萬富豪廷科夫因2013年棄籍時,虛報2013年個人收入、虛報棄籍時個人凈資產、瞞報海外資產信息等數罪併罰,面臨高達8億美元的天價「分手費」和6年監禁。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28
美國對稅務居民(滿足公民、綠卡和「實際居住測試」)實行全球收入徵稅,同時要求其披露海外金融資產、銀行賬戶、海外贈與、控股公司股份等信息。高額的全球稅負和繁雜的國際信息申報,讓不少高凈值人士頭疼,有些人在權衡利弊后,可能做出棄籍的決定。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32
曹德旺1995年的時候他就和全家一起移民美國,成為了手持綠卡的人。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33
在2005年時,曹德旺的個人資產就已經超過了14億,哪怕就只按14億來算,根據棄籍稅的規定,他也要至少繳納2.8億的稅金。而05年中國人均工資也才1500元,2.8億說是一筆天價巨款也不為過。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36
曹德旺也曾是美國那千萬把「韭菜」中的一把,1995年的時候他就和全家一起移民美國,成為了手持綠卡的人。也是化了幾十個億才輕鬆全家一起移民美國,成為了手持綠卡的人。還在美國辦工廠。
回復 yongbing1993 2023-8-21 21:38
一進一出加辦工廠打官史等上百個億了。曹德旺怎麼得到的錢?
回復 閑聊雜論 2023-8-22 08:49
鄧小平讓一部分人先富就是姑息養奸,今天看這一個個敗類表演,真噁心中國人。鄧從理論到實踐全錯的,給中華民族巨大災難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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