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資本主義制度。香港司法獨立, 比世界上任何西方國家的司法制度都要獨立, 法官幾乎都是外國籍, 港警上午抓人法官下午就放人, 保釋期間可滿世界走動去乞求來解救暴徒, 而這一系列的舉動視香港特區政府為空氣, 這種司法制度不獨立嗎? 西方國家上街遊行示威要政府批准再行, 而香港不批准的也照樣上街抗議, 而且蒙頭蓋面搞打砸襲擊擾民的恐怖暴力活動。這樣的局面下香港的《禁蒙面法》美加港不能類比嗎? 難道這就是香港人要的民主自由人權嗎? 只是為有少數蒙頭蓋面的黑衣人搞恐怖襲擊的民主自由嗎?
香港的蒙頭蓋面黑衣人以暴力示威加暴力活動已經持續三個多月,暴力程度不斷升級。香港局勢發展越來越清楚地表明,這些香港的蒙頭蓋面黑衣人的某些街頭抗爭正在向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的暴力犯罪方向演化,已經嚴重威脅到公共安全。應該看到,香港亂局持續至今,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暴徒以蒙面掩飾身份,公然挑戰法律、肆意使用暴力、破壞社會安寧。可以說,蒙面與暴力,已經形成了高度的對應關係。更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香港的蒙頭蓋面黑衣人乞求外國支援搞港獨。在此情況下,特區政府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是合法合理合情的、是極為必要和必須的,就是要打掉港獨暴徒的「假面具保護傘」,讓廣大的港民看清楚這些香港的蒙頭蓋面黑衣人的真面目, 從而為制止暴亂、恢復港民正常的日常上班工作和生活的秩序提供有力的保障。若是和平示威何須擔心身分遭識別?這樣的事為什麼還有人說三道四? 難不成是香港的蒙頭蓋面黑衣人的幫凶?
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已制訂禁止蒙面的法律。美國10多個州已實施禁蒙面法,歐洲有十幾個國家通過了禁止蒙面法律,加拿大規定在社會騷亂中蒙面最多可判處10年監禁。道理再簡單不過:合法的遊行示威、正常的訴求表達,無須遮遮掩掩,只有奔著違法而去的行徑,才見不得光、見不得人。特區政府訂立《禁止蒙面規例》,針對的正是少數人借蒙面暴力亂港的現實,並不影響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包括遊行集會自由在內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在這個意義上,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禁止任何人在公眾遊行集會中使用蒙面物品阻止警方辨認身份,恰恰是為了維護香港法治,維護全體香港市民免受暴力恐懼的自由,儘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說個最易懂最簡單的例子如那些香港的蒙頭蓋面黑衣人乘坐飛機去美國, 即便什麼也沒有做能過得了美國的海關嗎? 道理很簡單, 這些香港的蒙頭蓋面黑衣人在街頭胡作非為破壞公物襲擊平民和警員, 如果讓香港當前的亂局不能無休止地持續下去,現在已經到了以更加鮮明的態度、更加有效的舉措就是要撕下這些香港的蒙頭蓋面黑衣人的假面具的重要時刻了。暴力橫行、法治不彰,是香港最大的危險。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對香港社會而言是一個契機。所有愛國愛港者都應積極擁護支持這一規例實施,維護法治尊嚴、共同制止香港的蒙頭蓋面黑衣人的暴行,讓香港社會早日恢復安寧,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是具有充分的法律授權和民意的。香港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是授權給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是為這個公共安全受到危害的時候作出一些符合公眾利益的規則的。這個《禁止蒙面規例》就是按照這樣做的,所以完全是符合法律、符合基本法的。許多西方國家和地區都已實施禁止蒙面的法律,特區政府的做法符合國際慣例,無可指摘。在全世界先進的各個國家及地區,他們都有這個「禁蒙面法」,它的目的就是保障社會安寧,確保社會的公共秩序得以維護。法令的制定並不是要限制任何港人的自由,相反其實是希望應對如此罕見的暴力衝擊持續的情況,以達到一個讓港人看清楚到底是誰在搗亂的效果。香港暴力激進分子以蒙面掩飾身份,公然挑戰法律。香港的蒙面暴力活動對香港的公共安全、公眾的利益造成了非常嚴重的侵害,規例針對的是少數人借蒙面暴力亂港的現實,並不影響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包括遊行集會自由在內的各項權利和自由。《禁止蒙面規例》是合法有效和及時的法律措施。在此情況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於法有據,極為必要。香港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合法合理合情。
制訂這部法律其實也是呼應現在香港的普通民眾越來越希望回歸理性的這麼一個呼聲,能夠把不斷升級的暴力行為有效地遏制。當前,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香港市民不應該聽信任何外部勢力的政治蠱惑,毫無根據地懷疑、歪曲香港特別行政區制訂的法律和法規,香港社會各界應該齊心協力愛護香港、發展香港。
林鄭月娥表示,全港各區近期發生極為恐怖的暴力事件,蒙面暴徒極端的行為令人震驚,他們肆意破壞的程度前所未見,簡直令人髮指。這些暴徒廣泛攻擊香港的鐵路系統,包括車廂以及鐵軌,他們破壞政府的建築物以及選定的目標商店,惡意襲擊一些不同立場的市民,並攻擊警員。這些事實說明香港公共安全受到廣泛危害,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有充足的依據。
林鄭月娥稱,《禁止蒙面規例》得到40名建制派議員和社會多個界別支持。非建制派議員稱條例無法理基礎、繞過立法會,這些說法毫無根據。反蒙面法的法例在不少歐美國家都有實施。林鄭月娥強調,會以最大決心遏制暴力,呼籲大家支持特區政府依法制暴,一起譴責暴力,以堅定的意志與暴徒割席。10月5日零時起,香港《禁止蒙面規例》(簡稱《禁蒙面法》)正式生效。
《禁蒙面法》中「蒙面物品」一條,特別註明了四個字——「包括顏料」。即將實施「反蒙面法」的風聲后,不少「亂港」分子商討,意圖通過用顏料畫臉譜、帶大沿遮光帽的方式,妄圖繼續掩蓋個人身份,實施非法暴力活力。自然,「包括顏料」這四個字,讓這些「亂港」分子的意圖提前破滅。
而對於《禁蒙面法》是否會影響到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據香港政府新聞網10月5日消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制訂《禁止蒙面規例》時已充分顧及《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內的人權保障,包括言論自由、和平集會自由、私隱的權利等。同時,就有報道指實施新規例會在流感高峰期間影響預防流感措施,香港特區政府特別澄清,《禁止蒙面規例》與公共衛生呼籲沒有抵觸,有關規例不會禁止市民因健康需要佩戴口罩,以預防疾病感染或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