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新經文《再精進》即華盛頓DC「7.24講法」的主要內容是,「明確一下除中國大陸外國際上大法弟子的協調問題」。他強調:「我今天來,就是要講這問題。」在談論此問題時,他接連8次使用了「從現在開始」。既然有諸多「從現在開始」,李洪志對弟子自然有新的要求。那麼在「協調」問題上,他這次「講法」與以往「講法」有哪些不同呢?
一﹑學員修鍊狀態由「誰都得讓人說」轉變為「誰都不能說負責人」
從現在開始,誰再不讓人說,誰就是不精進;誰再不讓人家說,誰就表現的不是修鍊人的狀態,最起碼在這一點上。誰在這一關上要再過不去,我告訴大家,那可就太危險了!《2006年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學員自己修鍊狀態也要調整,從現在開始,不要再看負責人而修了。他修的怎麼樣、他領導的怎麼樣,從現在開始,這種話不要再說了,也不要再往他那看了,在這方面開始回來修自己了。現在都這樣做,開始修自己。《2010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李洪志在此次會上還說:你們「很多事情以前爭來爭去,我不在這上表態,是因為我有意的鍛煉你們要有自己的思考、成就自己的路。那麼現在這段時間已經夠長了,該有的都有了,狀態也應該過去了。」按照李洪志的說法,弟子們以往配合不好、「在很多事情上爭論來爭論去,各執己見」的狀態是他有意安排的,且這種狀態說啥時過去就啥時過去。
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每次會上李洪志都會曝出家醜。他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說:「在我們大法弟子中,最近出現一些事。有很多事情師父是不好給你們講的,特別是在正好這個時期是不能講的,因為舊勢力它認為,我要講出來,它就會給你們製造更大的難度。所以就包括你們互相配合這件事情,我也是現在才講,是因為你做好了,能行了,漸漸明白了我才講的。」可到了2009年華盛頓DC「法會」上他又說:「我希望越往後大家應該越象大法弟子的樣子,配合的越好。做事想別人,遇到矛盾想自己,這話可能大家都會說,也都明白,可是到了關鍵時候就不去想了。每次法會上我也都在重複這些話,都在囑咐大家。」
法輪功組織的內部矛盾由來已久、眾所周知,並不是封住弟子的嘴,不讓他們說負責人就能掩蓋得了的。這種紛爭不斷的狀態也不是李洪志想啥時結束就啥時結束的。
二﹑對負責人由「做不好要考慮換人」轉變為「絕對不能隨便動」
負責人真的做不好或能力不行那是要考慮換人,因為他的做不好雖然與地區整體提高中的問題有關係,但是對大法弟子在證實法中會造成干擾。《2007年紐約法會講法》
主要負責人是絕對不能隨便動的。如果他沒有那麼大的錯誤,他沒有走向反面,那絕對是不能動的。《2010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李洪志以往調解弟子與負責人糾紛時,一般採用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在2009年大紐約國際「法會」上,他在「說說有些學員把眼睛盯在管理層上」時,也把管理層捎帶上:「負責人急於做事,怎麼就不去想一想自己哪裡做的不夠好、叫學員不愛聽你的話呢?」「管理的人有責任,配合的人有責任,都有責任。」而在此次「法會」上,李洪志把弟子與負責人之間配合不好的責任全推到弟子頭上:「你們不要老是修負責人,從現在開始不要老是看負責人順不順眼。在常人社會你要看老闆不順眼,他就趕你走了。我為什麼這麼多年就不動這些負責人?第一我在鍛煉他們,第二他在這個項目上是非常關鍵的,這個人一動這個項目就沒了,你不管你再建什麼都是新的、從新來,大法弟子在這上做的也都是空白,沒有了,就這麼關鍵。」他還對絕對不能隨便動負責人做了進一步解釋:「一是因為經過「十年的時間」,已經把負責人鍛煉得「很成熟了」。 二是因為「重換人、從新再來,沒有那個時間、沒有那個機會」。
李洪志不僅說「主要負責人是絕對不能隨便動的」,而且說「對主要負責人質疑其實也是對項目本身質疑」。這種偏袒抬高負責人、壓制嚇唬弟子的做法,只會使法輪功組織中日益尖銳的矛盾更加激化。
三﹑由「不是站長說了算」轉變為「無條件執行負責人所做決定」
不是在一個站長的揮動下大家都去做一件什麼事情,不是這樣的。除了大家共同配合做什麼事的特殊情況下站長統一協調外,每個人都在主動的走自己的路。如果什麼都統一去做、由站長統一說了算,大家都跟他一樣去做,這個站長修成了什麼,你們只不過是他世界的眾生而已。《2005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那麼從現在開始,我告訴大家,各個項目的主要負責人、第一負責人,他就是那個項目的代表。包括各地佛學會的第一負責人,他就是這件事情的代表。對他所做的、對他所要求的事情、對他所做的決定,無條件的執行,從現在開始。《2010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李洪志在此次會上還說:「項目第一負責人,不管是哪個項目,各地大法弟子佛學會的負責人,他做什麼,大家就只管去跟著做」,「各地主要負責人和項目主要負責人今後對他們所要做的事情也不需不必要的討論了,不需要質疑,只有去做」,「在問題爭論不下來的時候,只要他一表態,就那麼做了。甚至於有很多事情可以不需要與大家去商量,直接布置,大家去做」。既然要求弟子「無條件的執行」 、「只管去跟著做」,那為什麼還要耗費「十年的歲月」有意鍛煉弟子們「自己的思考、成就自己的路」呢?
李洪志在2001年美國佛羅里達「法會」上申明:「負責人實際上也是普通弟子」,「這部大法只有我這一個師父」,「大法沒有負責人,每個人都是修鍊弟子」。在2009年8月4日寫的《警醒》一文中,對「正念不足的學員」「把那個叫什麼『唐奇』的亂鬼特務」當成「二師父」他怒火中燒、大發雷霆。可這次會上,不到半小時他就「造就」了一批法輪功組織中「很成熟」的「二師父」 、「三師父」。
法輪功組織的內部紛爭是由其邪教本質所決定的。在李洪志「修鍊為圓滿」的誘惑下,弟子們各自心懷鬼胎,爭鬥持續不斷,不是李洪志一句「你們不把眼睛盯在他們(負責人)那,都放在自己這,怎麼樣配合好、做好、完成好自己該做的。這個狀態從現在就開始」 所能解決的。法輪功內訌還將繼續下去,直至其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