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宗教與滿足
(《教會證言》卷一第565,566頁,1867年)
撒但曾進入伊甸園,使夏娃相信她需要某種東西,比上帝為她的幸福所賜之物更好,以為禁果對她的身心有一種特別振奮的影響,會提高她,甚至在知識上與上帝同等。但她想要得到的知識和利益結果成了她的可怕咒詛。{CH631.1}[1]
思想病態的人視宗教為暴君,用鐵杖管制他們。這等人時常怨嘆自己的墮落,為假想的罪惡悲哀。他們的心中沒有愛,常常愁眉苦臉。青年人或其他人天真的笑容,會令他們寒顫。他們認為一切的休息或娛樂都是罪惡,人心必須經常保持在嚴峻冷酷的狀態中。這是一種極端。還有的人認為人應當不斷開動腦筋,發明各種娛樂消遣以獲得健康。他們學會了靠賴刺激,否則就不舒服。這等人不是真基督徒。這是另一種極端。基督教的真正原則,在眾人面前敞開了幸福的泉源,其長闊高深,都是無可測量的。基督要在我們裡面成為泉源,直涌到永生。這泉源長流不竭,基督徒可隨心暢飲,水源永不幹涸。{CH631.2}[2]
【杞人之憂,庸人自擾】
人身心的疾病差不多都是因不滿的情緒和不平的報怨引起的。他們沒有上帝,也沒有指望,如同靈魂之錨,拋入幔內,又堅固又牢靠。凡存此指望的人,就必潔凈自己,象祂潔凈一樣。這等人擺脫了不安的渴望和不平不滿的慾念。他們不作杞人之憂,庸人自擾。但我們看到許多人過早有了艱難時期,處處表現出憂慮。他們似乎沒有任何慰藉,時刻擔心大禍臨頭。{CH631.3}[3]
這等人乃是羞辱上帝,使基督的宗教名譽掃地。他們沒有真心愛上帝,也沒有真心愛他們的伴侶及兒女。他們的愛情是病態的。虛浮的娛樂決不能糾正這種人的思想。他們需要的是上帝的靈改變人心的能力,才能幸福快樂。他們需要受益於基督作中保的工作,方能享受到神聖而實際的安慰。「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彼前3:10-12)。凡對這節經文的意義有經驗上認識的人是真正快樂的。他們認為上天的嘉許比地上的娛樂更有價值;基督在他們心裡成了榮耀的盼望,使他們身體健康,心靈強壯。{CH6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