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律法的諸般偉大原則表達在十誡中,也表現在基督的生活里。它們表達上帝的愛,上帝的旨意,以及上帝對人的品行及各種關係上的要求,各世代的人都要遵行。這些命令乃是上帝與祂子民立約的基礎,並是上帝審判的標準。藉著聖靈的工作,它們指出罪惡,喚醒人對救主的需要感。得救全是出於恩典,不是出於行為;但是其果子是遵行誡命。這項順從發展基督徒的品格,並帶給基督徒康寧感。它是我們對主的愛及對同胞關心的憑據。出於信心的順從顯明了基督改變人生的大能,因此,基督徒的見證便得以加強」(《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條「上帝的律法」)。
一、上帝的律法的種類
(一)、儀文律法:
1、內容:
儀文律法(又稱摩西的律法、摩西的儀文律法)是在舊約時代,上帝為以色列民設立的,其主要內容有:
(1)、聖所中的崇祀與獻祭的禮儀(參見利1—1O章;16章;23章;來8:4、5;9:22、28、29)。
(2)、割禮制度(參見利12:3;約7:22、23;徒15:1)。
(3)、各種潔凈的條例(參見利11—15、17章;出13:1、2;路2:22)。
(4)、七個宗教節期及其中節期里的安息日(參見利23章;約2:13;7:2;徒2:1:西2:16、17)。
(5)、各適合於古代以色列國當時當地的刑事、治安和管理的條例(參見利18—2O章;出21—23章;太19:7—9;約8:3—11)。
(6)、性口勞動的條例(參見林前9:9)。
(7)、奉獻的條例(參見利27:3O;來13:16)。
2、儀文律法中有的部分已廢除:
儀文律法的功用主要是預表未來基督救恩的工作。如經上稱有關聖所祟祀與獻祭禮儀的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來10:1),是直接預表基督的救贖工作的。
「基督死時,祂使獻祭制度預言性的表號應驗了。預表與實體相遇,儀文律法就終止了。幾世紀前,但以理曾預言,彌賽亞的死,會『使祭祀與供獻止息』(但9:27;參見本書第9章)。耶穌死時,聖殿的幔子超自然地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27:51),顯明聖殿崇祀之屬靈意義的終止。」(《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條「上帝的律法」)
「『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但9:27)。在公元三十一年,就是在他受洗三年半之後,我們的主就被釘十字架了。隨著髑髏地所獻上的大犧牲,那四千年來預指上帝的羔羊的獻祭制度就截止了。表號已經遇到實體,儀文制度的一切祭祀和供獻就此止息了。」(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十八章「一個重要的預言」)
然而儀文律法中尚有一些對人有益的制度我們仍要遵守,如吃潔凈食物的條例(參利11章),什一獻、樂意捐的奉獻制度等。
(二)、道德律法——十誡:
1、道德律法設立的時間:
上帝的道德律法是從起初就設立的,並存放在上帝天上聖殿的約櫃中(參結28:14「你(路錫甫)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
「神聖律法的原則在上帝創造起始時便已經實施了。從初有被造者存在時,上帝的律法即已存在,且處理被造者與創造主之間彼此的關係。從有兩個被造者可以彼此來往時起,上帝這種治理的律法便已經實施,以處理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參詩111:7、8;119:152、16O)」(《聖道闡微》第五十七章「上帝的律法」)。
2、道德律法的內容:
當以色列人出埃及后,上帝在西奈山上重申了他的道德律法——十條誡命。記載在《出埃及記》2O:3—17中: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仆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3、上帝的道德律法永遠要遵守:
上帝的道德律法十誡乃是上帝親自用手指刻寫在石版上賜給我們的:「耶和華在西乃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上帝用指頭寫的石版」(出31:18)。從這一點上,就可以看出十誡是多麼地重要,是上帝永遠不廢除,讓人去遵守的。
主耶穌也親口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註:『最小的』是『零』,即『不能進天國』的意思)。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太5:17—19)
二、上帝道德律法(十條誡命)的總綱
其總綱包括「愛上帝」,「愛世人」兩大部分。正如主親口說的:「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里的總綱」(太22:37—40)。
「愛上帝」的誡命是指十誡的前四條,「愛世人」的誡命是指后六條。「這十條誡(出34:28)包括兩部分,由上帝將誡命寫在其上的兩塊石版所顯明(申4:13)。前四條管理我們對我們創造主與救贖主的責任,后六條管理我們對人的責任。」(《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條「上帝的律法」)
三、上帝道德律法的性質
(一)、反映上帝的品格,是上帝神性的縮影:
「上帝的律法,就其本質而言,乃是不變的。這律法顯明其創立者的旨意和品德。上帝就是愛,他的律法也是愛。律法的兩條大原則,就是愛上帝和愛人。『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10)。上帝的品德是公義誠實,他律法的性質也是如此。詩人說:『你的律法盡都真實。』『禰一切的命令盡都公義』(詩119:142,127)。使徒保羅說:『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這樣的律法既是上帝心意的表現,就必象創立律法的主一樣是存到永遠的。」(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二十七章「真悔改的必要」)
(二)、是為人設立道德觀的律法:
上帝的十誡之所以被稱為道德律法,就是因為上帝借著它,為人類樹立了正確的道德觀念,和行為準則。
「十條誡命傳達了上帝為人所設的行為模式。它們定出了我們與創造主與救贖主的關係,以及我們對同胞的責任。聖經稱違背律法為罪(約壹3:4)。」(《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條「上帝的律法」)
(三)、是屬靈的律法:
道德律法觸及到人的心靈深處思想意念的善惡鬥爭。對它的遵守情況,反映出人的屬靈生命的程度。它是上帝對其兒女靈命的要求。
「『律法是屬乎靈的』(羅7:14)。所以,只有那些屬靈的人,有聖靈果子的,才能遵守律法(約15:4;加5:22,23)。賜給我們能力遵行上帝旨意的乃是上帝的聖靈(徒1:8;詩51:10-12)。藉著常在基督里,我們就能領受所需的能力,結果子,使祂得榮耀(約15:5)。
人的律法只管人外在的行為,但是十誡卻是『極其寬廣』(詩119:96),觸及我們最隱秘的思想,慾望,及感情,如嫉妒,情慾及野心等。耶穌在山邊寶訓的講道中,強調了律法這項屬靈的層面,顯露出犯罪發自內心(太5:21,22,27,28;可7:21-23)。」(《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條「上帝的律法」)
(四)、是有積極性的律法:
上帝為人類設立的道德律法乃是對人類愛的保護,我們應從積極的方面來思考它。
「這十條誡命的律法,應『多從慈憐方面去看,少從禁令方面去看。它的禁令順從時,乃是幸福的確實保障。它既為基督所接受,就會在我們裡面造成品格的純潔,帶給我們永世的歡樂。對順從的人說,它是一座保護的牆。我們在其中見到上帝的恩慈。祂藉著啟示人那不變的公義的原則,尋求護佑人脫離從違犯所帶來的兇惡。」(懷愛倫著《信息選粹》卷一)
(五)、是文字簡明,而又內容豐富的律法:
「上帝律法中沒有奧秘。人人都可了解其中所包含的真理。腦力最薄弱的人可以把握這些規則。最無知識的人都可以依照這神聖的標準管理他的生活,塑模他的品格。」(懷愛倫著《信息選粹》卷一)
(六)、是上帝公義原則的律法:
「十條誡命乃是一切公義原則的總結 —— 它們適用於一切時代,適用於一切人。聖經說:『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上帝,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12:13)」(《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條「上帝的律法」)
(七)、是有獨特性的律法:
「十條誡命的獨特性是:它是唯一以色列人都聽見的上帝親自所講的話(申5:22)。上帝不信任人容易遺忘的心思,又親自將這十條誡命用祂的指頭刻在兩塊石版上,而這兩塊石版要保存在聖所的約櫃內(出31:18;申10:2)。」(《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條「上帝的律法」)
四、上帝設立道德律法的目的、意義
上帝賜下其道德律法,是要供給人豐盛的福分,並引領人得蒙拯救。
(一)、它啟示上帝對人類的旨意:
「上帝的律法是與他自己一樣神聖的。它是上帝旨意的啟示,是他品德的寫真,是他慈愛和智慧和表現。全宇宙的和諧,有賴於萬有──不論其為動物或植物,──完全合乎造物主的律法。上帝已經制定法律,不但要管理一切活物,也要管理一切自然界的活動。萬物都有定律,不容須臾或缺。自然界中的萬物,有自然定律來管理,惟獨人在地上一切生物之中受道德律的管理。人既是上帝創造的傑作,上帝就賦予人能力,使之可以明白他的律法,認識他律法的公義和慈愛,以及這律法對人所有的神聖權利;所以人必須不偏不倚地順從律法」(懷愛倫著《先祖與先知》第三章「試探與墮落」)。
(二)、它是上帝與人立約的基礎:
「摩西寫下了十條誡命,並其它解釋性的律法。放在那本稱之為約書里(出20:1-24:8)。以後他稱這十條誡命為『立約的版,』以示其為永約基礎所具有的重要性(申9:9;參閱4:13)。」(《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條「上帝的律法」)
(三)、它成為審判的標準:
雅2:12說:「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像上帝一樣,上帝『一切的命令盡都公義』(詩119:172)。因此,律法立定了公義的標準。我們每一個人不是要接受我們良心的審判,而是要接受這些公義原則的審判。『總意就是敬畏上帝,謹守祂的誡命,』聖經說:『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傳12:13,14;參閱雅2:12)。」(《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條「上帝的律法」)
(四)、指出人的罪:
「若無十條誡命,人就無法看見上帝的聖潔,他們自己的罪辜,或他們需要悔改。當他們不知道他們違背了上帝的律法,他們就不會感到他們自己喪失的景況,或他們需要基督贖罪的寶血。為了幫助人看見他們自己真實的景況,律法的功用就好像一面鏡子(見雅1:23-25)。照鏡子的人,就看見在上帝的公義品格的對照之下,他們自己品格的缺點。這樣,這道德律顯明,普世的人在上帝的面前都犯了罪(羅3:19),使人人都要在上帝面前交賬。」(《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條「上帝的律法」)。
(五)、它幫助人悔改重生:
「上帝的律法是聖靈所使用的工具,幫助我們重生:『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蘇醒人心』(詩19:7)。在我們看見我們真實的品格之後,我們認識到自己是罪人,如同死刑犯等候被處絕毫無希望之時,我們就感到需要一位救主。……這樣,律法將我們指向基督,……律法的目的乃是將我們帶到一種境地,使我們認識我們的罪大惡極,來到基督那裡得赦免,藉著信。領受祂的義。……雖然律法顯明我們的罪,但卻不能救我們。正如水是一種洗臉的工具,因此在我們在上帝道德律的鏡子面前發現自己的需要之後,就到那『洗除罪惡與污穢』的泉源去(亞13:1),為『羔羊的血』所洗凈(啟7:14)。我們必須仰望基督。」(《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條「上帝的律法」)
(六)、它提供真正的自由:
當我們靠賴主的救恩,在聖靈的幫助下,遵行律法時,我們便脫離出撒但的魔爪,不再成為他的工具和奴僕(參約8:34),而能夠生活在上帝無限自由大愛的空間中,不再有罪惡、死亡的咒詛和轄制。
上帝的道德律法,是對宇宙的太平、有序、公理、自由、幸福的保護,只有宇宙諸生靈都遵守這個道德律法,才能有與上帝永遠共同、幸福美好地自由生活。
「基督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8:34)。當我們違犯上帝的律法時,我們就沒有自由。但是遵守十條誡命,就保證我們真實的自由。生活在上帝律法的範圍之內,意味著不犯罪的自由。它也意味著脫離罪所帶來的一切 —— 不斷的憂鬱,受傷的良心,以及那耗損生命力的愈來愈大的罪惡感及悔恨。詩人說:『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詩119:45)。雅各稱十條誡命為『至尊的律法』,『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雅2:8;1:25)。……若是單提到律法而缺少基督拯救的大能,就無脫離罪的自由。但是那不廢掉律法的上帝拯救的恩典,帶來使人脫離罪的大能,使人脫離罪而得自由,因為『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林后3:17)。」(《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條「上帝的律法」)
(七)、它抑制罪惡、帶來福分:
當人們都能夠遵守上帝愛的律法時,這世界必充滿愛!
「罪惡,暴力,淫亂的猖獗,以及泛濫世界中的惡,都是由於渺視了上帝十誡的結果。何處接受這項律法,它就會抑制罪惡,倡導公義的作為,並成為建立公義的工具。將其原則納入其律法的國家,已經驗到巨大的福分。在另一方面,棄置這些原則,就會造成道德不斷的衰敗。」(《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條「上帝的律法」)
五、遵守上帝誡命的原因
l、使上帝得榮耀: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瑪2:2)
主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2、是上帝的旨意: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利22:31)
2、是人的本分:
「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或作『這是眾人的本分』)。」(傳12:13)
3、是真正接受救恩、因信稱義、重生的體現:
「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申6:25)
「原來在上帝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羅2:13)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
4、是表明我們認識主,為主作見證的方法: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約一2:3)
5、是傳福音的方式: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咸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3—16)
「好行為」的標準就是誡命:「人當以訓悔和法度(指誡命)為標準。」(賽8:20)
6、是愛主愛人的表現: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里的總綱。』」(太22:37—40)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也包括誡命)。」(約14:15)
7、是蒙上帝悅納、賜福的條件:
「我今日將他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申4:40)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申5:10)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詩119:1、2)
8、是成聖的路徑、得永生的條件: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 ,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7)
六、怎樣能遵守好上帝的誡命
(一)、懇切禱告、求聖靈幫助:
我們憑著自己的血氣與能力,是不能守好誡命的,必須靠主的恩典,懇切禱告,求聖靈的幫助,賜給能力,才能守好誡命。
《腓利比書》4:6、7說:「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里,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使徒行傳》1:8中,主應許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
(二)、順從聖靈的感動:
當我們軟弱、犯罪,違背了誡命時,聖靈會責備我們,這時當順從聖靈的感動,去認罪悔改,遵行誡命,而不應拒絕聖靈的感動,仍違反誡命,不願悔改,應當以愛上帝之心去守誡命。對此,上帝說:「我要使他們(上帝的選民)有合一的心,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裡面,又從他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他們肉心,使他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上帝」(結11:19、20)。
(三)、按十誡要求,施行主道:
當我們能按十誡的要求,去施行時,我們就會越發培養和磨鍊自己守好誡命,也會越來越多地積累屬靈的經驗,更好地遵行誡命,在得性罪惡方面力上加力。這種情況,就正如保羅對歌羅西教會說的:「因此,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上帝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上帝。照他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西1:9—11)
(四)、仰望十架,熱愛救主:
我們當天天默想救主耶穌的生平,仰望主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捨命的大愛,以致產生對主的由衷之愛。這樣,主的愛就會激勵我們守好誡命,不再犯罪,為主而活。正如《約翰一書》5:2、3說的:「我們若愛上帝,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上帝的兒女。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哥林多后書》5:14、15又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五)、認清撒但在未世對律法的破壞,警醒防備,靠主堅定信仰:
「聖經啟示,上帝的律法乃是撒但攻擊的對象,並且他攻擊律法的爭戰,將在基督復臨之前達於極點。預言指出,撒但會領導極大多數人違背上帝(啟12:9)。他藉著『獸』的能力作工,將領導世人注意獸,而不注意上帝(啟13:3)。……《但以理書》第七章描寫這同一權勢,以『小角』為代表。……一個在十角之間興起的可怕的褻瀆神的權勢。代表羅馬帝國分裂之後興起的一個權勢。這個權勢會試圖改變上帝的律法(但7:25),並會繼續得勢直到基督再來。這項攻擊本身,就代表律法繼續在救恩計劃中意義重大。這個異象結束處,是對上帝百姓的保證,這個權勢在廢除上帝律法上將不會成功。因為上帝的審判將除滅這個『小角』(但7:11;26-28)。」(《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章「上帝的律法」)
這「獸」和「小角」,就是正在興起的惡勢力羅馬天主教,她要逼迫聖民,不允許守上帝的十誡。因此,我們當警醒明白,撒但的工作就是讓人不遵守律法,去犯罪,與上帝為敵,以致滅亡。當我們知道了撒但的這一作為後,就更應該遵守好律法。
七、聖民當保衛律法
「那等候基督再來的聖民之特徵是順從。在最後的爭戰中,他們一起來高舉上帝的律法。聖經用這樣的話描寫他們:『就是那守上帝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啟12:17;14:12)。他們忍耐地等候基督再來。這些人,在準備基督復臨時,宣講福音,呼召他人崇拜創造主(啟14:6,7)。那些在愛中崇拜上帝的人,會順從祂。正如約翰所說:『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壹5:3)」(《基本信仰廿七條》第十八章「上帝的律法」)。
願我們都能成為信主愛主,守誡護誡之人。阿們!
練習題
一、填空題:
1、十條誡命記載在《出埃及記》2O:3—17中: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 )。
不可為自己雕刻( ),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 )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 )代。
不可( )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當記念( ),守為( )。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 )。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仆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 ),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 ),定為( )。
當孝敬( ),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 )。
不可( )。
不可( )。
不可( )。
不可作( )陷害人。
不可( )人的房屋,也不可( )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2、主耶穌也親口說:「莫想我來要廢掉( )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 )都廢去了,( )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 )。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 )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 )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 ),又教訓人( ),他在天國要稱為( )」(太5:17—19)。
二、是非題:
1、上帝律法的諸般偉大原則表達在十誡中,也表現在基督的生活里。它們表達上帝的愛,上帝的旨意,以及上帝對人的品行及各種關係上的要求,各世世代代的人都要遵行。( )
2、從初有被造者存在時,上帝的律法即已存在,且處理被造者與創造主之間彼此的關係。( )
3、在最後的善惡爭戰中,上帝的子民要一同來高舉上帝的律法。( )
三、選擇題:
1、上帝律法的種類有:
(1)、摩西儀文律法。
(2)、十誡道德律法。
(3)、國法。
正確答案是:( )
2、上帝道德律法(十條誡命)的總綱包括:
(1)、愛上帝。
(2)、愛世人。
(3)、愛世界。
正確答案是:( )
四、問答題:
1、上帝道德律法的性質有哪些?
2、上帝設立道德律法的目的、意義有哪些?
3、為何要遵守上帝的誡命?
4、怎樣才能遵守好上帝的誡命?
五、應熟記的經文:
1、出2O:3—17
2、太5:17—19
3、太22:37—40
練習題答案
一、填空題:
1、(別的神)(偶像)(像)(三四)(千)(妄稱)(安息日)(聖日)(安息日)(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安息日)(聖日)(父母)(得以長久)(殺人)(姦淫)(偷盜)(假見證)(貪戀)(貪戀)
2、(律法) (成全) (天地)(律法)(成全)(誡命)(最小)(誡命)(遵行)(大的)
二、是非題:
1、(√)
2、(√)
3、(√)
三、選擇題:
1、正確答案是:( (1)、(2) )
2、正確答案是:( (1)、(2) )
四、問答題:答案參見講義。
責任編輯:雅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