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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入門47課(17)救恩與律法

作者:重返伊甸  於 2021-4-14 08:0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摘|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正確認識「救恩與律法」的關係,是關乎到是否正確理解主的救贖計劃、榮耀主的大問題,對我們基督徒極為重要。這兩者之間有極為密切的關係,主的救恩正是要將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正如經上所說的:「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3、4)。
一、救恩
(一)、「救恩」是上帝對人類的救贖計劃:
1、「救恩」乃是上帝使人類恢復無罪的生活,重得永生的恩賜,也是上帝拯救罪人出死入生,最偉大的救贖計劃。
2、「救恩」又是上帝無限的大愛,無限的犧牲的體現,因經上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羅8:32)。
3、「救恩」還是上帝無窮的智慧和奧秘,正如經上所說的:「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弗1:8);「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里。」(提前3:16)
4、「救恩」,就是「福音」。「福音」是「好消息」的意思,是指聖子耶穌降世為人,在十字架上擔當人罪而捨命,賜人救贖恩典的大好消息。
因此,上帝的「救恩」是我們極寶貴,重要的福音真理。
(二)、「救恩」與每個世人之間都有極為密切重要的關係:
救主耶穌降世為人,作出無比的犧牲,實現救贖的計劃,是「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但上帝卻愛我們世人,「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后3:9),這樣,上帝就寧願借著主耶穌的捨命,將在罪惡中死亡的每一個人,救拔出來,而能得到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約3:36)
可見,上帝的救恩是與每個世人都有極為密切重要關係的。儘管有些人不理解,不接受上帝的救恩,甚至反對基督耶穌,但是上帝對他們仍懷著慈愛與寬容,來等待他們能悔改。 
(三)、「救恩」的內容:
1、赦罪的恩典:
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捨身的寶血能洗去、赦免我們一切信而悔改之人的罪:「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上帝已經叫他復活。上帝且用右手將他高舉(或作『他就是神高舉在自己的右邊』),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0、31)。
赦罪的恩典也被稱為稱義的恩典:「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3:24、25)「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羅5:9)。
所謂稱義,也就是上帝稱我們為義,算我們為義,也就是上帝不算我們為有罪,或說赦免我們罪的意思:「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7、8)。
2、成聖的恩典:           
主耶穌的救恩不但要使我們因信稱義(或稱聖),而且還要使我們因信成義(或成聖):「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10:10)。
所謂成義(或成聖),也就是要我們完全行義不犯罪,離開罪惡,在品格上完全像主耶穌,成為聖潔。  
3、永生的恩典: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吃我(耶穌)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54)。
(四)、不接受救恩之人的結局:
「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們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約3:18)「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
因為這等不信的人,他們的罪,沒有主耶穌替他們擔當,所以只有他們自己擔當,在上帝進行公義審判之時,必被定罪,而永遠滅亡。
二、律法
(一)、自然規律:
上帝在創造大自然時,為了讓自然界中的萬物能完美,和諧,統一,永恆地運行與維持,他定出了自然規律,即自然界的律法。例如,宇宙天體之間有「萬有引力定律」,人體內有生理規律、健康規律。若違反了這個規律,必招致滅亡。
(二)、上帝的律法:
上帝為人設立的律法可分為儀文律法(或稱摩西的律法)和道德律法(即十條誡命,參見出2O:3—l7)。下一課會詳述。
三、救恩和律法的關係
這裡談的律法,指道德律法,即十條誡命。
(一)、救恩和律法是共存的關係:
1、都是早己存在的:
(l)、律法是創世以前就有的:
《詩篇》119:152 說:「我因學你的法度,久已知道是你永遠立定的。
(2)、救恩也是在萬古以前就定立的:
《提摩太後書》1:9也說:「上帝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里賜給我們的。」
《以弗所書》1:4又說:「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2、都共存於伊甸園中:
(1)、伊甸園中有律法:
當始祖在伊甸園中吃禁果后,就有了罪惡感「害怕」(創3:l0),這是因為在他們心中,已知道了律法,並定出了是非的緣故,正如《羅馬書》2:15說的:「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2)、救恩是在伊甸園中宣布的:
《創世記》3:15說:「我(上帝)又要叫你(撒但)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救主)要傷你(撒但)的頭,你要傷他(救主)的腳跟。」
3、亞伯拉罕時代之人即有救恩又有律法:
(1)、亞伯拉罕守律法:
《創世記》26:5說:「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2)、亞伯拉罕聽信福音:
《加拉太書》3:8、9說:「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
4、聖幕中兩者共存:
(1)、律法石版放在聖幕中的約櫃(又稱「法櫃」)中:
上帝曉諭摩西說:「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里」(出25:16)。
摩西也照此行:「又把法版放在櫃里,把杠穿在櫃的兩旁,把施恩座安在柜上」(出40:20)。
(2)、代表上帝救恩的施恩座在約櫃之上:
上帝吩咐摩西說:「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里」(出25:21)。
5、以色列人擁有救恩和律法:
(1)、以色列人有律法:
《尼希米記》9:13說:「你(上帝)也降臨在西奈山,從天上與他們(以色列人)說話,賜給他們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與誡命。」
(2)、以色列人知道救恩(福音):
使徒保羅在《希伯來書》4:2 說:「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以色列人),像傳給他們(指在曠野時的不信之人)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
6、兩者都連於基督耶穌:
(1)、耶穌是福音(救恩)的中心:
《提摩太後書》1:9、10說:「上帝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里賜給我們的。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
《哥林多后書》1:18—20又說:「我(保羅)指著信實的上帝說:「我們向你們所傳的道(福音),並沒有是而又非的。因為我和西拉,並提摩太,在你們中間所傳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在他只有一是。上帝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實在』原文作『阿們』),叫上帝因我們得榮耀。」
(2)、律法存在耶穌的心中,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詩篇》40:8說:「我的上帝阿!我(救主)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
《羅馬書》10:4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7、信徒當將兩者同時放在心上:
(1)、信徒當以基督的心為心:
《腓立比書》2:5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2)、上帝的律法也寫在信徒的心上:
《希伯來書》8:10;10:16說:「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8、都是永存的:
(l)、律法要存到永遠:
《詩篇》119:16O:「你話的總綱是真實。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是永遠長存。」
主也親口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
(2)、福音真理也要永遠保存,作為主大愛的紀念:
《以賽亞書》49:14—16說:「錫安(指上帝的選民)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婦人焉能忘記他吃奶的嬰孩,不憐恤他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主耶穌基督)卻不忘記你。看哪!我將你(指上帝的兒女)銘刻在我掌上(指主在十字架上,賜予救恩時,手掌上留下的釘痕),你的牆垣常在我眼前。」
(二)、救恩與律法的性質和目的是相同的:
1、都是愛:
(1)、律法是愛:
《羅馬書》13:8—10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加拉太書》5:14也說:「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2)、救恩(福音)顯明上帝的愛:
《約翰一書》4:9、10說:「上帝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上帝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上帝,乃是上帝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2、都是聖潔、公義、良善的,能賜人智慧:
兩者都是聖潔、公義的標準,都是上帝品格的表現。
(1)、律法是聖潔、公義、良善的,也能加增人的智慧:
《羅馬書》7:12說:「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2)、救恩是使我們恢復並達到完全聖潔、公義、良善、智慧的原動力:
《以弗所書》1:4說:「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3、都是讓人得永生:
(1)、律法的目的是使人永遠活著:
《羅馬書》10:5說:「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
(2)、耶穌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和救贖:
《哥林多前書》1:30 說:「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本乎上帝,上帝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4、都是得永生的條件:
(1)、要得永生就當守律法:
《馬太福音》19:17說:「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2)、福音使信之人得永生:
《約翰福音》17:3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5、都使人得平安:
(1)、律法是使人得平安的:
《詩篇》119:165說:「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甚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
(2)、救恩也是使人得平安的:
《以弗所書》6:15說:「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豫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
6、都是賜福的:
(1)、守律法會得到上帝的賜福:
《出埃及記》20:6說:「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2)、接受救恩也會得福:
《詩篇》34:8說:「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
7、都是至尊的:
(1)、律法是至尊的:
《雅各書》2:8說:「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2)、至尊的主所賜的救恩也是至尊的:
《彼得后書》1:16、17說:「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他的威榮。他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他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8、都是使人得自由的:
(1)、律法是使人得自由的:
《雅各書》2:12說:「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2)、救恩也是使人得自由、使人從罪中得釋放的:
賽61:1說:「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
9、都是具有智慧的:
(1)、律法可給人智慧:
《詩篇》111:10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得開端。凡遵行他命令(指律法)的,便是聰明人。耶和華是永遠當讚美的。」
(2)、主的救恩也使人有智慧:
《提摩太後書》3:15也說:「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10、都是審判的標準:
(1)、律法是上帝審判世人的標準:
《雅各書》2:12說:「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2)、福音也是審判的標準:
約3:36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11、都是蒙上帝垂聽禱告的條件:
(1)、守律法使禱告蒙垂聽:
《箴言》28:9說:「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
《以賽亞書》59:1、2說:「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
(2)、信福音,接受救恩,奉救主之名禱告的,蒙天父垂聽:
《約翰福音》14:13、14也說:「你們奉我(耶穌基督)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
12、都是屬基督的:
(1)、律法是屬基督的:
《加拉太書》6:2說:「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2)、救恩福音也是屬基督的:
《腓立比書》1:27說:「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三)、救恩與律法功用的比較(本點參考《聖道闡微》第六十三章「律法與福音的關係」):
1、對付「罪」:
(1)、律法使人知罪:
《羅馬書》3:20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救恩是要將人從罪中救出來:
《馬太福音》1:21說:「她(馬利亞)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
2、都如「鏡子」:
(1)、律法好比鏡子使人看出自己的污穢來:
《雅各書》1:23—25說:「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惟有那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2)、福音的鏡子反照基督的榮光而使人象基督:
《哥林多后書》3:18說:「我們眾人既然倘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里反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3、都引人歸主:
(1)、律法是訓蒙的師傅,引導人歸向基督:
《加拉太書》3:24說:「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2)、福音使人得著基督的榮光:
《帖撒羅尼迦后書》2:14說:「上帝藉我們所傳的福音,召你們到這地步,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指上帝的樣式、美德、性情。參來1:3,彼后1:3、4)。」
4、都關乎到「因信稱義」:
(1)、律法證明人因信福音而得稱為義:
《羅馬書》3:21、22說:「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福音是顯明上帝的義,也稱信的人為義:
《羅馬書》3:24—26說:「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5、律法要「行」,救恩要「信」:
(1)、律法在乎行:
《加拉太書》3:12又說:「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指遵行律法)的,就必因此活著。』」
(2)、福音是本乎信:
《羅馬書》1:16、17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四、對救恩和律法的關係,應有的正確認識
(一)、守律法才表示認識上帝:
《約翰一書》2:3、4說:「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可見,守律法正是認識上帝,信上帝,愛上帝,接受救恩的具體表現。
(二)、應當即接受救恩,又遵守律法:
 「耶和華啊,我仰望了你的救恩,遵行了你的命令。」(詩119:166)「耶和華啊,我切慕你的救恩。你的律法也是我所喜愛的。」(詩119:174)
我們作為主的門徒,雖然是靠救恩得救,不是靠行律法得救,但也要在信福音,接受救恩的同時,必須遵行律法,因經上說:「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31)
同樣,在遵行律法的同時,也當信福音,接受救恩,因經上說:「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
「在全本聖經中,律法與福音之間有著完全的和諧,彼此相輔相成。」(《基本信仰廿八條》第十九章「上帝的律法」)
「有一人主張『傳揚福音足以達到律法的一切功用。』衛斯理回答說:『這種說法我們絕對否定。傳揚福音並不能達到律法的頭一個功用,就是使人知罪,喚醒那些在地獄邊緣上沉睡的人。使徒保羅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人必須先知道自己的罪,才能真正感覺到自己需要基督贖罪之血。」(《善惡之爭》14章)
沒有律法,就沒有救恩的必要。因律法就如一面鏡子,照出人的罪污,讓人知罪,而救恩就是洗掉罪污的清水。而人在得到救恩的清潔后,仍要遵行律法,不要再犯罪:「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來10:26)。
應當「將律法和福音一齊傳揚,因為這兩樣原是并行的。」(《善惡之爭》31章)
五、要避免的兩種異端
(一)、要避免只要救恩,不要律法的「唯信主義」:
「只信救恩即可,不須守律法」的言論,實際上是沒有真正接受救恩,此言論不是出於上帝,而是出於撒但。
「基督降世受苦受死,不單是為要成全人類的救贖,而也是要『使律法為大為尊。』不單是要叫地上的居民心中對於律法存應有的尊重,而也是向全宇宙的諸世界顯明上帝的律法是不能改變的。如果律法的要求可以作廢,上帝的兒子就不必來捨身為違犯律法的人贖罪了。基督的死證實律法是不能更改的。聖父與聖子由於無窮之愛的激動為救贖罪人所付的犧牲,向全宇宙證明──況且除了這救贖的計劃之外,別無其他證明──公義與慈悲乃是上帝政權和律法的基礎。」(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二十九章「罪惡及痛苦的起源」)
「自從天上的大爭鬥最初發動以來,撒但的目的就是要推翻上帝的律法。為了要達到這個目的,他才進行背叛創造主;後來他雖然被逐出天庭,但他還是在地上繼續這同一的爭戰。他所堅持的目的,就是要欺騙世人,以便勾引他們去干犯上帝的律法。無論是要使人把律法完全作廢,或是要使人棄絕其中的一條訓誡,其結果總是一樣的。因為人若干犯『一條』,就是藐視全部律法;故此他的影響和示範所及,都是在引誘別人犯罪無形中也就是『犯了眾條』(雅2:10)。
撒但為要設法使人藐視上帝的誡命,竟歪曲顛倒《聖經》的道理,就此在千萬自稱相信《聖經》之人的信念中攙進了許多錯謬。真理與謬道最後的大衝突,無非是那有關上帝律法之長期戰爭的最後一次決戰。現今這一場戰爭正在發動,就是人的律法與耶和華誡命的戰爭,也就是《聖經》之信仰與神話遺傳之信仰的戰爭。」(《善惡之爭》36章)
(二)、要避免只守律法,不靠救恩的「律法主義」:
我們基督徒應在靠賴主的救恩前提下,去遵行律法而得救,而不應是拋棄主的救恩,去遵守律法,這乃是「律法主義」的作法。對此,經上說:「所以(有古卷作『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3:28);「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加3:10)。
願我們能正確認識救恩與律法的關係,作一位靠賴主救恩得救,有遵守律法好行為見證的基督徒。阿們!
 
練習題
 
一、是非判斷題(對的打「√」,錯的打「×」):
1、「救恩」,是上帝使人恢復無罪的生活,與讓人重得永生的恩賜。(   )
2、「救恩」,彰顯了上帝無限的大愛,無限的犧牲和無限的智慧。(   )
3、「救恩」是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后,才有的。( )
4、「救恩」,顯示了上帝無限的大愛,所以不論信不信都能得救。(   )
二、填充題:
1、律法的總綱是(       ),所以愛的具體表現就是遵守(    )。
2、律法的功用是(    ),而救恩是將我們從(    ) 中救出來。
3、救恩和律法的關係是:律法是(         ),引我們到(     )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4、律法是(     )的標準,救恩是達到聖潔的(     )。
5、救恩是使人從(    )上帝,到(    )上帝的律法,我們靠著(    )能(     )上帝的律法。謹守誡命,是我們當盡的(   )。
三、選擇題
1、上帝的律法是:
    (1)、轄制人、捆綁人的條例;
    (2)、使人自由的;
    (3)、很難遵守的。
    正確答案是:(             )
2、全備的救恩(福音)真理,指:
    (1)、只需接受救恩;
    (2)、不用遵守律法;
    (3)、即接受救恩,又遵守律法。
    正確答案是:(             )
3、救恩和律法的關係指:
    (1)、救恩和律法是共存的;
    (2)、救恩與律法的性質和目的是相同的;
    (3)、救恩與律法的功用相符相承。   
    正確答案是:(               )
四、問答題:
1、救恩有哪些內容?和你有什麼關係?
2、既然我們得救是上帝的恩賜,為什麼還要遵守上帝的誡命?  
五、應熟記的經文:
1、太22:37—40  2、約一5:3        3、羅3:20
4、約一3:4        5、太1:21        6、提前1:15
7、加3:24         8、約一2:3、4   9、雅2:12
10、來5:9          11、羅3:31          12、來10:16
13、傳12:13、14   14、提前3:16      15、羅3:23
16、羅5:7、8      17、羅8:16、17     18、羅8:32
19、彼后3:14      20、弗3:20    21、林后10:4、5
 
22、約一3:1—3   23、太5:17—19
練習題答案
一、是非判斷題(對的打「√」,錯的打「×」):
1、(√)  2、(√)  3、(×)  4、(×)
二、填充題:
1、(愛主愛人)   (誡命)
2、(叫人知罪)   (罪惡)
3、(訓蒙的師傅)    (基督那裡)
4、(審判)   (原動力)
5、(違背)   (遵守)  (救恩)  (遵守) (本分)
三、選擇題:
1、正確答案是:(2)
2、正確答案是:( 3 )
3、正確答案是:( (1)(2)(3) )飛
四、問答題:答案參見講義。
責任編輯:雅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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