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的老婆跟他同姓,名叫李瑞。1978年,李洪志所在的森警支隊文宣隊解散,他留在了部隊招待所當招待員。后經人介紹,認識了當時在朝陽浴池做收銀員的李瑞。父母離異、母親多病、兄弟姊妹又多,李洪志彼時家裡條件很不好。好在李洪志長相倒也周正,李瑞沒嫌棄李洪志的家庭條件,兩人結了婚。婚後,李瑞家施恩於李洪志,於是李洪志通過李瑞父親的關係於1982年4月調進了吉林省長春市糧油供應公司吉林大街糧管所工會任幹事(以工代干),同年6月女兒李美歌出生。
1983年4月,李洪志借調到長春市糧油供應公司保衛科任幹事(以工代干),並於1984年3月經長春市人事局批准轉干。在糧油公司上班的時候,李洪志是公認的好丈夫、好爸爸,他幾乎是天天接送孩子,開家長會都是他去。有的時候幼兒園有事兒不開園,他就把孩子領單位來,他照顧孩子照顧得特別好。應該說,李瑞的工作並不辛苦,李洪志如此「自願」辛苦帶孩子,不能不說在夫妻兩人世界里,李洪志多多少少有點「妻管嚴」。此時的李瑞,作為妻子,除了在李洪志面前氣場強勢一點外,過著平凡無張揚的生活,總體上是一個說得過去的李家當家媳婦。
不過,隨著李洪志跟風後來的「氣功熱」並自立門戶「法輪功」走上坑蒙拐騙的邪教之路,李瑞的人生之路也發生了180度的轉變。
從公開資料來看,李瑞在「法輪功」的存在感極低,這不但體現在李洪志國內操作運營「法輪功」的過程中基本沒有拋頭露面,也體現在李洪志逃到國外后,她也不曾公開在「法輪功」各種項目上擔任職務。在「法輪功」內,李洪志的直系親屬或與李氏家族有姻親關係的,被弟子們尊為「皇族」。相比來說,李洪志的其他「皇族」親人,如大妹李君擔任新唐人電視台節目主持人、妹夫李繼光擔任大紀元集團總裁、女兒李美歌擔任神韻藝術團副團長等,他們學歷或履歷中或有過類似經歷,或像李美歌那樣耳濡目染過。而正式職業中僅做過浴池管理員的李瑞,無論是學歷還是能力,都有很大欠缺。可以說,作為李洪志的身邊人,李瑞在某種程度上是「法輪功」中拿不出手的「藏鏡人」。
不過,李瑞這個「藏鏡人」,隨著網際網路資料的披露和諸如了解「法輪功」內幕的虞超等人的曝光,李瑞的形象,從「當家媳婦」一變為利欲熏心、權焰囂張的「輪中悍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