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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事件------法治國家的典範

作者:博博客  於 2020-5-31 14:2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評論

假如弗洛伊德事件發生在北韓,那簡直是一個比芝麻還要小的事,或者是說根本就不是一個事,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這事發生在美國,是一個真正的法治國家,也是一個自由民主國家,任何人做任何事情都必須在憲法規定的範圍之內,任何形式的違法都會受到應有的懲罰,弗洛伊德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例子,可以說是法治國家的典範。
弗洛伊德犯法是要受到懲治,但警察在執法過程中過度甚至嚴重違法,同樣也要受到嚴懲,同時民眾在抗議警察的執法違法時也要遵紀守法。這就是法治國家,這就是民主國家,這就是自由國家,這就是美利堅合眾國而不是北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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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博博客 2020-6-1 09:50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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