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破陣

作者:量子在  於 2017-10-4 05:5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小說長短篇|通用分類:原創文學

關鍵詞:新聞總署

近水樓台先得月,向陽花木早逢春,教授子弟是最早一批知道要恢復高考恢復招研究生的人。諸亞東順理成章地考回母校,他的導師就是原來教研組的元老蒼教授,也是他老爸在西南聯大的老同學。念完了碩士又接著趕在在四十歲限制年齡之前成了元老招收的開山門博士生。

    教育界的太子黨很容易名利雙收,諸亞東又順順噹噹地保送出了國。訪問學者屬於J-1簽證。J-1簽證保證了交換人員在交換學習研究期滿后一定得回到祖國。J簽證年年延續,以三年為期。期滿后往往再沒有什麼理由繼續簽證。

    J-1
簽證人員拿到手的既不是工資又不是獎學金,而是津貼。為什麼呢?設想你一個交換人員一定有原來的身份原來的收益。所以美國允許J–1簽證的配偶即持有J–2簽證的可以在美國合法打工來彌補生活必需。

 

對於美國來說,這是一個交換項目。交換項目的參與者歸新聞總署管。這一點也透著奇怪,新聞總署管新聞嘛,幹嗎管著人家科學研究人員?這也反映了美國政出多門,五花八門,很多設置為國人所不能領會。比如氣象總局屬於商業部分管,歷史上海洋貨運和氣象休戚相關;煙草局不歸商業部卻是屬於內務部管轄,稅收大頭必須歸稅收部門哪!管新聞的新聞總署出面簽署的協議,要豁免也該這個衙門管著。

    J
簽證要豁免成了孫悟空頭上套著的一道緊箍咒。最多延三年必須回國的規定又讓諸亞東日夜煎熬。他把全部的路線圖摸清楚了之後,一道越不過去的坎就在前面明擺著。要過新聞總署的關,先要過紐約領館的關;要過紐約領館的關,先得要過原單位東方工業大學的關。教研室的那一關好說,根本不用去擔心;系裡的關卡也好說,托托關係就能過。難的是校一級。再說又拿了國家資助出來的真正公派,要到領館報到的。尤其是自己還佔著校內分配的兩室一廳住房。即使路子通上了天順順溜溜過了批准關口,但要退錢退房也是心疼。

    諸亞東他想的是自己年齡已經夠大,到東到西都是老大哥級別,還不趕快改換身份向綠卡進軍!孩子也大了,將要上大學,千萬不能讓他回去。恐怕一旦回去,不光英語全丟了,再要背政治教條學古文都是麻煩事,能考上國內名牌大學嗎?

    諸亞東跑遍底特律律師樓,回答千遍一律:這是美國的法律,難以通融。走投無路幾乎絕望之際,諸亞東偶然得到了一個老朋友的信息。老朋友人在紐約,他辦出來了。據他說,紐約的華人律師花招多的是,當然費用也不低。神神道道說了半天,諸亞東知道了他這位老朋友辦的是政治避難。據說花樣百出,有祖上受害的有自己劃為右傾的有超生游擊隊的甚至於有同性戀的。律師說只需要提供什麼同性接吻床戲肉照之類的證明。可諸亞東不是蓋蓋,有老婆有孩子。又不知從哪兒聽說辦了政治避難,那護照上面就有了黑點,再回去時恐怕有麻煩。諸亞東他是既一心要呆在這兒又捨不得爹娘的孝子,萬一回國時有麻煩那就糟啦。

    天無絕人之路。諸亞東訂了一份世界日報。日日看夜夜讀,只見上面赫然登著:
    移民律師李亞倫先生
    地址:408 8 Ave 5A NY NY 10001 曼哈頓第八大道卅街和卅一街之間, 
    NY
電話:(212) 564-9496 
    李亞倫律師:H-lBEOPVK簽證;傑出人士綠卡、各類親屬移民、各類移民上訴案。

    李亞倫先生有二十多年的移民法經驗1977年在克利夫蘭-馬歇爾法學院得到最佳法律寫作的 Sidney A. Levine, 並在許多族裔報紙刊登有移民專欄,如世界日報,星島日報,巴基斯坦之聲,Muhasha OCS 日文報。他也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專家的身份出庭作證,並在1985年因保護人權受到台灣政府的表揚。

    就是他!諸亞東給李大律師介紹了他的情況和想法。李亞倫耐心地聽了並提出了一些問題,最後讓諸亞東把全部材料寄一份複印件到紐約他的辦公室。

    諸亞東急事急辦,當天就挂號寄出。心裡有了安慰,李大律師並沒有像先前別的律師那樣顯得束手無策。一星期後,李亞倫律師事務所的回信來了。給出一個可以面談的時間,底下是李亞倫一筆流利的英文簽名。

   
諸亞東換了套裝,西裝革履打扮齊整,在法拉盛擠上七路地鐵。四周一看,哈,沒有誰穿得像自己那樣一本正經的。想想也好笑,又不是去招工面試?

 
    按圖索驥,到了八大道四零八號5A大套間辦公室。一位女助理熱情地讓他稍等。一等等了十幾分鐘,李大律師送走一名女客戶出來。回來就笑容可掬地招呼諸亞東進他的私人辦公室。

    劈頭一句話,諸亞東心都攪渾了。

    你根本不需要辦豁免!

    諸亞東傻呆了。

    怎麼?為什麼?

    你來看,這是中美之間關於交換領域的一份原始協議複印件。這上面根本沒有你的這個專業!

    怎麼會啊?怎麼可能呢?

    我們現在根本沒有必要討論你的怎麼會啊和怎麼可能的問題。

    一副大律師的職業口氣。

    ……

    因為你的機械專業雖然是屬於必須豁免的範疇,但是接受你的單位是摩擦學研究中心。所有相關材料上都是Tribology,沒有顯示Mechanics。這摩擦學非驢非馬,這種細分支並不在那個交換單子上面,所以你和新聞總署不會發生任何關係。要紐約領館給你出具一份對你的豁免不持異議的書面證明完全沒有必要。接下來也就根本不需要讓你原來的單位同意你不必回東方工業大學,同時證明你和他們的一切經濟關係都已結清。

    大喜過望,千恩萬謝。

    先不要謝我。這是我應該做的。接下來的事情是如何繼續辦理你的工作簽證,踏上綠卡之路。

   
諸亞東這個Tribology也就成了漏網之魚。隨之而來的是不用辦豁免。當然那出國經費不用歸還,房子也一直在他自己的名下日後成為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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