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小丈夫

作者:delilah  於 2006-10-16 03:5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隨筆|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天氣: 晴朗
心情: 高興

delilah | 14 August, 2006 06:39

過去鄉下的風俗,多養童養媳,女孩一般比男的大很多,有的地方還講究女大三,抱金磚之說,和現流行的姐弟戀不同。童養媳的真正目的,不是為男人找媳婦,更大程度上是為家裡有個勞動力和免費女傭,也為將來節省點娶媳婦的費用,畢竟小女孩比大女孩開價可以低許多。
不 知始於何時,風向猛轉,講究男大女小,2人的年齡,通常差1-5歲,現在差別大的沒譜,少了5歲左右,中了10多歲,大了可以從20多歲直到60多歲,例 子俯拾皆是,不用列舉。據說男大女小除世俗習慣外,還有遺傳學上的道理,可信不可信不知道。據說,男孩身體發育比女孩慢,男人年齡大一些,夫妻雙方身體成 熟相當,對後代的優生優育也好。過去婚姻法的規定,給了這一說法有力支持,婚姻法定年齡,女的18,男的20。過去,我周圍的人,幾乎都是傳統婚姻規矩的 模範,都是男大女小,同歲的都沒。
後來,世道不一樣了,女大男小的夫妻多了,那些女大男小的夫妻,常會感到有形無形的社會家庭壓力。有些人對男小女大的偏見,不外乎是,娶了個姐姐,家裡多了一個大孩子。不過,我知道的有些男小女大的家庭,儘管外面腥風血雨,他們自己到是其樂融融,不管外人的看法。
有 位校友,是由同學發展成伴侶,兩人年齡外表都不太和當時的潮流:男的瘦小較矮,年齡也小,女的健壯高大,大男方几歲。據說,他們登記結婚時,周圍的人,像 看猴子似的好奇。家裡的事情,都是女方打理。女的儘管年齡大,但很佩服小丈夫,稱讚他長了一個智慧的腦瓜。男的好玩,女的陪他一起踢足球。 許多不看好他們婚姻的人,到後來都大跌眼鏡,至少他們不但有了小孩,也沒離婚,現在離沒理不得而知了。
有對夫妻,男比女方小几歲,女方主管家裡的一切,男的是氣管炎。男的對外人是火爆脾氣,但到了女方面前沒脾氣,指東不打西。他嘴很甜,時不時地向女方示愛,絲毫沒有小弟弟的羞澀。
還有對戀人,也是男小女大,女方一點不介意男方的年齡,說只要性格脾氣合得來就行,年齡無所謂。
據說,人有3個年齡,生理年齡,心理年齡,社會年齡。3個年齡不總是一致的,有人生理年齡小,但其他年齡大,有人反其道而行之。小丈夫,如果生理年齡小,但其他年齡不小,婚姻的牢固性不一定比男大女小的婚姻差。
其實,只要合得來,年齡大小,倒真不那末重要。看電視看得五迷三道的,胡言亂語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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