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為什麼羅馬人覺得他們的文明比任何文明都要優越?

作者:sangziteng  於 2016-11-5 16:4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關鍵詞:羅馬

如果說在西方存在某個偶像式的帝國,那就是羅馬帝國。在地域上,它僅次於阿契美尼德帝國。但是,在其他所有方面,它都超越了以前的各個帝國。阿契美尼德波斯帝國從根本上來說僅僅是一個戰爭機器,而羅馬帝國更為我們帶來了思想。即使那些居住在帝國最遙遠邊陲的居民都希望成為「羅馬人」。

或許,羅馬帝國最讓人感興趣的地方是他對人們的巨大誘惑力。從大不列顛到阿拉伯半島所有被征服的人民都想成為它的子民,都想成為「羅馬人」。吉本認為,羅馬的地方官員很少「需要軍隊的輔助」,因為「那些被征服的民族都融合成了一個更大的民族,所以他們放棄了重新獲得獨立的希望或者幻想,並且很少有人認為在羅馬帝國中自己與其他人有什麼區別」。那麼,羅馬到底有什麼魅力呢?



和其他任何古代強國不同,對於不同民族來說,羅馬帝國代表著一種communis patria,即共同的祖國。的確如此,人們認為(至少是羅馬人這樣認為)羅馬文明比任何文明都優越,所以無須拒絕或強迫,被征服國家的精英會自動地投入羅馬文化的懷抱,以便獲得權力和地位。

一旦某個民族被征服以後,被征服者會繼續沿用這種思想,通常在兩代人內來幫助修建羅馬城市和圓形劇場,接受羅馬價值觀和生活方式。各地精英會把自己的孩子送到羅馬上學,當這些孩子長大成人以後就會完全變成羅馬帝國的公民。

此外,羅馬人也非常願意吸收其他民族的傳統、知識和習俗,當然前提是他們認為有用。

「羅馬人之所以能成為世界的主人,主要原因在於,在他們與不同民族作戰的過程中,一旦發現了更好的習俗,他們就會放棄自己原來的東西。」

這種情況在羅馬征服希臘之後表現得尤其明顯,羅馬精英們普遍承認希臘文化比他們自己的更為優越。在征服了地中海國家以後,羅馬人宣稱他們是古希臘文化的繼承者。他們沒有宣揚羅馬民族主義或者羅馬特質的思想,像哈德良這樣的皇帝常常談論一種希臘-羅馬大文化的概念。

像效仿希臘文明一樣,羅馬帝國也建立了以羅馬城為中心的政權。每當羅馬帝國的疆域得到擴張,羅馬人就會建造新的城市,並以羅馬語為其命名,還修建了很多羅馬式建築。雖然羅馬繼承了大量的文學、繪畫、雕塑和建築遺產,它也創造了很多自己特有的特徵,例如角鬥士表演和野獸狩獵。



羅馬文明是一種文化的大融合,不僅結合了希臘-羅馬元素,還融會了各行省和各地的文化,對帝國各地的精英分子產生了很大的吸引力。

所有受過良好教育的羅馬人都可以流利地使用希臘語和拉丁語,並閱讀了大量伊壁鳩魯學派和斯多葛學派哲學家的著作。由於這種共同的教育,到公元2 世紀時,非洲、義大利和西班牙的上層社會具有了很多共同特徵,甚至比那些為他們種植糧食或者飼養牲畜的本族農民或者奴隸呈現出的共同點還要多。隨著時間的推移,整個帝國不再以種族為標準劃分階層,文化和種族上的區別被社會經濟學上的差異所取代。

更為重要的是,隨著成功輸出希臘-羅馬文化,羅馬統治者並沒有試圖消滅各地的語言和傳統。相反,各地在語言和文化上存在著很大的豐富性。雖然拉丁語是整個帝國的官方語言,但是希臘語、科普特語、亞拉姆語、凱爾特語和柏柏爾語仍在沿用。在非洲,到聖奧古斯丁時,還能聽到有人使用古迦太基語。羅馬帝國的大城市,例如羅馬或者亞歷山大港,其多元化和語言的豐富性就像今天的紐約或者倫敦一樣。

羅馬的文化政策中值得批評的一點就是羅馬公民身份的引誘行為。為了安慰被自己擊敗的對手,羅馬伸出了公民身份的橄欖枝,而且幾個世紀以來羅馬靠這一方法維繫了帝國的統一,讓它有能力擴張到已知世界的邊緣。

從核心本質來講,公民身份說明某個人是精英中的一分子,它也確保了某種保護,這同樣適用於上層的帝國官員,同時也適用於底層的民眾。公民權利隨著時間的推移已經發生了變化,但是在羅馬時期公民身份代表著投票權,保有財產和簽署合同的權利,不受折磨的權利,免受死刑的權利和在羅馬法律下享有同等待遇的權利。



希臘演講家埃留斯• 阿里斯提德斯指出:「你將你帝國中的所有人分為了兩部分……而且在每個地方,你們授予公民身份的那些人都是非常成功、地位高和有權有勢的人,……而剩下的只是一些受統治的臣民。」

在《新約聖經》中有一個故事生動地介紹了羅馬公民身份。據《使徒行傳》(Acts)敘述,羅馬的地方行政長官命令鞭打馬其頓的使徒保羅。在保羅聲稱自己是羅馬公民后,地方長官們頓感恐懼,馬上把他釋放了,並向他發出了一封官方道歉信。後來,當再一次在耶路撒冷被抓以後,保羅宣布:「你們是否有法律依據鞭打一位羅馬公民呢?況且,你們還沒有找到我有罪的證據。」雖然保羅最後由羅馬官員們執行了死刑,但是他的公民身份顯然讓他只能接受砍頭懲罰(而不是受折磨或者釘死在十字架上)。

地方社會的羅馬化始於貴族階層。當然,公職官員一般由羅馬公民擔任,不論他的種族和民族是什麼。公民授予情況導致了本地精英分子的逐步羅馬化,他們與羅馬統治者獲得了身份認同感,並將自己的利益與帝國的統一對應起來。正如阿里斯提德斯所寫的:「根本沒有必要動用警備部隊來保護他們的大本營,每個城市中最著名和最具影響力的人都為你守護著祖國。」

但是,羅馬的公民身份並不是只向上層社會開放的,很多下層人也可通過服兵役獲得公民身份。羅馬的傳統文化和宗教教義都規定,羅馬的兵團,即軍隊的核心,必須由羅馬公民組成。當兵團徵兵不足時,軍隊統帥就招募外國人,然後授予他們公民身份。在某些極端情況下,這種做法十分普遍,例如愷撒創建著名的高盧兵團時就是這樣,即使在平時,尤其是在東方,當兵源不足而公民又不足以補充軍隊時,也會發生這種情況。

然後,更為常見的是通過參加輔助軍事力量的方式獲得羅馬公民身份。雖然這些部隊主要由非公民組成,如果一個人在這個部隊里服役滿二十五年,他就可以自動獲得公民身份。每年通過這種方式會有一萬人成為公民。



通常情況下,羅馬軍隊中的士兵在服役期間不能結婚;因為統治者認為這會幹擾他們履行自己的職責,降低他們的忠誠度。然而,大多數士兵都有妻室和後代,當父親服役期滿,他們的孩子就會獲得公民身份。這種做法是底層民眾獲得公民身份的一種主要方式。

在特殊情況下,一個地方的全部居民可以一起被賦予有威望的,而且常常是能夠獲得物質利益的羅馬僑民身份。在這種情況下,整個社會中的男性自由民就會全部成為羅馬公民。逐步地,整個帝國內的羅馬公民數量穩步增長,在卡拉卡拉皇帝在位時,這一數量達到了頂峰,公元212 年,他發布了一道命令,批准帝國內所有男性自由民全部成為公民。

羅馬帝國在公民身份中不分膚色、不分階層的做法是一種工具,有力地推動了羅馬文化和價值觀的傳播。在整個帝國內,羅馬公民都急切地想穿上羅馬托加長袍,採用三名法(tria nomina),即由三個部分組成的羅馬式姓名,以便顯示自己的精英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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