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愛情是扼殺夫妻關係的黑手

作者:平凡往事1  於 2017-3-10 23:4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隨筆雜文|通用分類:原創文學|已有18評論

關鍵詞:愛情, 麻木不仁, 名存實亡, 執迷不悟, 固若金湯


愛情是扼殺夫妻關係的黑手

 

雨輕塵落隔衣寒,柳伴花眠淚始干。
鶯語高低何樹立?一扇夕照翠山巒。



許多人把那種不咸不淡的夫妻感情美其名曰地比喻為「親情」,我以為這種關係不過是靠生活的慣性和所謂的責任加以維繫的一種麻木不仁。

 

經過生活和鍋碗瓢盆的噪音里沉澱出的感情,早已變味,甚至名存實亡,就其實質根本算不上親情。但人類的虛偽總要把自己不敢面對的東西賦予一種新意,用瞞天過海的手法,自欺欺人。這是人性的軟弱,也是文明的悲哀。

 

中庸讓國人失去了判斷是非的能力和面對挫折的勇氣。其實婚姻本就是權衡利弊的結果,有無愛情本不重要,成熟后的默契和包容才是維繫婚姻的基礎。我們試想一下,如果沒有默契就會爭執不斷;沒有包容維繫婚姻的紐帶就一定會碰裂。婚姻不相信愛情,只強調責任和習慣(適應)。

 

若把婚姻看成是社會中的一個最小組織結構,一種存在形式,考慮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那麼婚姻就是現代文明下的一種社會存在和遮羞布,人性角斗和博弈的一塊自留地,社會關係中最小私有化的元素。

 

拋開愛情的含義,單從文明和社會責任兩方面考慮,婚姻的意義已經被出賣了。而維繫一個已經透明了的夫妻關係本身就相對容易得多。如果誰把愛情一直當成婚姻的基礎而執迷不悟,無異於扼住了婚姻的咽喉,使其慢慢窒息,最後必然走向名存實亡的結果。因為你的要求已經超出了婚姻本身的意義,而是把美好願望凌駕於現實之上加以期待,這好比把幻想當成現實,結果可想而知。從這種意義上講,愛情就是扼殺夫妻關係的黑手。

 

相反把愛情淡化,把婚姻看成一種社會存在,責任和必然,婚姻關係就沒有緊箍咒的束縛,就有發展的空間和自由伸展的土壤,以及自然呼吸的自在。

 

因此切忌把夫妻關係看成是愛情的結果,平淡無奇的婚姻關係總會比執著愛情的婚姻長久和安定。不信?看看你周圍的人,結論便會不言而喻。其實婚姻能始於愛情,止於執子之手就算完美了,難道不是嗎?

 

總之丟掉不切實際的幻想和假設,腳踏實地的生活,負責任地處理家庭糾紛,包容另一半的缺點,哪怕是寬以待人的一層,你們的婚姻就會固若金湯了。

 


高興
1

感動

同情
1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8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0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18 個評論)

回復 8288 2017-3-11 00:33
有道理
回復 南沙2 2017-3-11 08:33
這個問題很大,愛情很多時候是把雙刃劍,有人得到了同時也有人受傷了,不知何時配偶之間也被劍所傷害。所以是手中有劍還是胸中有劍,抑或全然無劍,各有利弊,很是複雜。平凡兄膽夠肥的啊,小心被指擾亂社會秩序,招致圍毆     
回復 前兆 2017-3-11 08:58
真正的爰情應該也是存在的,不過在現在是越來越少啰!
回復 平凡往事1 2017-3-11 14:30
8288: 有道理
許多人不理解。謝謝你!
回復 平凡往事1 2017-3-11 14:33
南沙2: 這個問題很大,愛情很多時候是把雙刃劍,有人得到了同時也有人受傷了,不知何時配偶之間也被劍所傷害。所以是手中有劍還是胸中有劍,抑或全然無劍,各有利弊,很
實話實說,直言不諱  
回復 平凡往事1 2017-3-11 14:35
前兆: 真正的爰情應該也是存在的,不過在現在是越來越少啰!
物質社會裡真正的愛情是稀罕物   
回復 秋收冬藏 2017-3-11 19:30
嗯,是那麼回事。
回復 Lawler 2017-3-11 23:05
"包容另一半的缺點,哪怕是寬以待人的一層",有人就做不到
回復 毛澤東 2017-3-12 02:18
噢、平凡依然頑強著 。好多那個時候的人都不知去哪兒了? 像杏林一虹、早安太陽呀什麼的……
回復 nancyzhang 2017-3-12 03:32
「其實婚姻能始於愛情,止於執子之手就算完美了」, 很對, 這也是給後來尋求婚姻以外的愛情一個理論基礎,一個擺脫負罪感的借口。
回復 平凡往事1 2017-3-12 06:12
秋收冬藏: 嗯,是那麼回事。
沒說錯吧  
回復 平凡往事1 2017-3-12 06:13
Lawler: "包容另一半的缺點,哪怕是寬以待人的一層",有人就做不到
    
回復 平凡往事1 2017-3-12 06:13
毛澤東: 噢、平凡依然頑強著 。好多那個時候的人都不知去哪兒了? 像杏林一虹、早安太陽呀什麼的……
我也很想知道  
回復 平凡往事1 2017-3-12 06:15
nancyzhang: 「其實婚姻能始於愛情,止於執子之手就算完美了」, 很對, 這也是給後來尋求婚姻以外的愛情一個理論基礎,一個擺脫負罪感的借口。
能與原配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值得欽佩!
回復 nancyzhang 2017-3-12 08:04
平凡往事1: 能與原配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值得欽佩!
猜得准, 大仙啊!
回復 紅茶館 2017-3-14 07:03
有道理!
回復 平凡往事1 2017-3-15 10:48
nancyzhang: 猜得准, 大仙啊!
  
回復 平凡往事1 2017-3-15 10:49
紅茶館: 有道理!
實話實說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4 18:22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