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倍可親《華人社區》看到幾篇報道,說一個老太被女兒,外孫女拋棄,一人在機場滯留3天,等待回國。 有人同情,也有人拍磚。
此事兩方的當事人心情,俺都理解。
當初老爸喊著來美,幾次特快專遞寄來要我給他辦移民。費了九牛二虎力,給他辦了移民,可剛來第二天,就鬧著回去。 我跑去買機票,剛好911發生,他又說危險不走了,我又開車去洛杉磯退票,只退回一半錢。 還沒有2星期,老爸又吵著買機票,不買就要打電話叫華人牧師,讓教會出面解決。
老爸還說,如果不讓他走,他準備打911報警,說我限制他的自由,他沒有人權了。沒辦法只好讓他回國。 可他回去不到一個月,又打電話要我買票回美國。 每次都是單程票,說不走了。 教會的姐妹給我出主意,要我把家裡電話號碼換了,不與他聯繫,我怎麼能這樣做? 不忍心。
這樣2年內往返了6趟。俺去洛杉磯機場接送12回。最後一次回國一年多,綠卡作廢。 因為父母沒地方養老,我去國內老人院也看了,條件有限,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 咱又給他們辦了第二次綠卡,把他們接到美國。
而老爸遺囑是: 「國內房子歸大兒子,錢財歸小兒子,老兩口養老住在閨女家「。 俺看完遺囑傷心死了,立即提出抗議,老爸後來把遺囑撕了。
想說的是我爸比當事人--那位北京老太太,更不近人情吧? 跟老人不要講理,如果我們按美國人思維,老人一定是死路一條。以後我們想起後悔莫及。
老爸去世后,我把老媽接到家,我希望老媽健健康康,幸福安度晚年。唉,老人是弱者,看到老媽白髮蒼蒼,彎曲的背影,還有什麼可計較的?老人們時光是按天計算的,我們晚輩不要慪氣,有什麼不順心的去外邊玩一圈,回來該幹嘛幹嘛吧,以後不會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