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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給香港國安立法

作者:successful  於 2020-5-23 07:3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法律相關|已有3評論



全國人大給香港國安立法,「反中」勢力昨夜無眠,末日臨近!
尹國明 2020-05-22 來源:明人明察

由全國人大就國家安全在香港的實施進行立法,合法合情合理。

全國人大出手,香港「反中」勢力昨夜無眠。

  人大會議議程公布,議程第五項立即引起廣泛關注,反響強烈,香港一些勢力昨夜無眠,因為他們肆意妄為的日子就要到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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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程的第五項議程是提請大會審議《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構(草案)》的議案。明眼人一看就知,這是要補上因基本法23條立法長期未能完成留下的安全漏洞。

  對亂港反中勢力的大反擊正式拉開帷幕。

  基本法23條的立法為什麼這麼重要,原因再簡單不過了:因為涉及國家安全。

  基本法23條的具體規定是這樣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基本法23條立法是提供打擊威脅香港穩定與國家安全勢力和行動的法律依據的。23條立法通過,在香港策劃實施的任何旨在叛國、分裂、顛覆行為,都在制裁之列,而且,也給國外反華勢力在香港的滲透建立了一道防火牆,對國外反華勢力與香港一些勢力建立聯繫、內外勾結形成制約。

  因為香港一些勢力的各種阻撓,用了23年時間竟然沒有完成基本法23條的立法。

  在20日中聯辦發表的文章《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應得到切實行使》已經釋放信號,提前吹風。

  該文認為:「基本法第23條也列於基本法第二章「中央和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之中,如果特區遲遲無法完成相關立法,國家安全之門不能無限期地洞開下去。中央有權力也有責任,在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範圍內,建立起在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為什麼要由人大直接立法完成國家安全在香港的立法呢?香港政團民主建港協進聯盟(民建聯)21日晚的表態說的很清楚:香港回歸23年,仍未履行憲制責任就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令國家安全保障存在缺口,而近年「港獨」有越演越烈的趨勢,破壞香港社會安全及法治的違法暴力活動也極為猖獗,有政治人物更公然尋求外國勢力干預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全國人大採取上述做法,是必要的,也是符合國家和香港社會根本利益的。

  眾多周知,基本法23條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完成,也知道23條立法在香港長期受阻,但有不少人以為香港的國家安全立法只能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完成,在立法長期無法完成的情況下,中央只能繼續等待。這是一種重大誤解。理由:

  就基本法23條立法來自全國人大的授權。從法理上講,授權是一種單方行為,可以單方面授予,也可以單方面撤銷。

  基本法23條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立法,因23條立法涉及國家安全,而不僅僅影響香港本地穩定繁榮,所以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授權立法的責任主體,應該「積極履行有關憲制責任,儘快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立法。」而不應該使該項立法長期受阻,更不允許無限期停滯不前。中央可以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長期無法完成委託立法事項,導致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國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由全國人大直接進行基本香港國家安全的立法。

  這與堅持「一國兩制」50年不變的承諾並不衝突。這裡的不變是指一國兩制的基本制度,基本框架不變,但不等於在長達50年的「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具體的法律和政策不能根據客觀形勢的變化而做一些適當調整。這非但不影響「一國兩制」基本框架和基本原則的實施,反而有利於更好的實踐「一國兩制」;並不違反「一國兩制」50年不變的承諾,而是為了更好的履行承諾。

  而且,退一步講,在香港因為國家安全立法長期缺位,本地繁榮穩定和國家安全遭受重大威脅,社會秩序遭到嚴重破壞,還可以根據基本法第18條規定,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香港一些勢力在境外勢力的支持下,挾洋自重,以為繼續阻撓23條立法,就可以繼續亂港反中以最終達到目的,這是錯判了形勢。

  他們以為自己佔據了主動,就可以繼續將軍,把中央的充分授權當成可以跟中央叫板的資本,把中央給予香港自我糾偏的機會,當成自己可以得寸進尺的砝碼,上帝要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

  在此情況下,由全國人大就國家安全在香港的實施進行立法,合法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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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立法將採用何種形式?何君堯的微博透露,擬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后在港實施。根據基本法第18條,常委會可對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這裡提醒注意的一點是,香港的自治範圍是是由基本法規定的,全國人大可以通過對基本法進行修改,調整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自治範圍。比如,也可以在國防、外交之外,把國家安全事項獨立出香港自治範圍,由中央直接立法,直接設立機構負責實施。注意到議程第五項是除了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之外,還涉及執行機構。這裡的想象空間很大。

  考慮到香港法院的複雜情況,在香港的現有體系之外,由中央派駐機構負責國安法律的實施,並非沒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否需要,可以視情況而定。

  是單獨設立機構還是授權給香港現有的體系內機構行使,這個謎底很快就要揭開,但可以肯定的是,香港因為立法長期缺位而沒有安全防護牆的時代就要過去了,境外反華勢力和香港分裂勢力合謀亂港而沒有付出相應代價的時代就要過去了。

  這是香港回歸之後的大事件,是香港從治到亂轉向從亂到治的轉折點,也是中央在「一國兩制」框架內更加積極的行使管治權的重要信號。

  在香港回歸祖國的近23年裡,國家安全始終是突出短板,這個短板在關鍵時刻會成為致命的隱患。這個短板就要堵上了,這是扭轉香港局勢,把握主動權的關鍵一招。

  中央政府出於對香港的高度信任,給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框架內最大限度的高度自治權,除了國防和外交,中央政府很少介入香港內部事務,但這不等於中央政府對香港的事務沒有管治權。

  即使不修改基本法,在現有的基本法框架下,中央政府除了直接行使國防外交權力之外,正如中聯辦發表的文章《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應得到切實行使》指出的那樣:「中央在對特區充分授權的同時,在行政、立法、司法,人權、財權、事權等各個領域、各個環節,都保留了相當的權力;對授予特區的權力,也保留了指導、監督、糾錯的權力。」比如基本法基本法第43條和第48條(8)款明確寫明,行政長官須對中央負責以及「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

  別看香港一些勢力鬧得歡,香港局勢的主動權一直在中央手裡。只要中央認為時機得當,條件成熟,通過基本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可以打的牌很多。

  中聯辦文章用較大篇幅闡述中央對基本法的修改問題,甚至明確到這樣的表述:「從維護國家主權、安全,以及維護行政主導等相關方面,著手討論基本法的修改問題是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

  更多好戲在後頭。

  說明隨著安全立法被列為人大議程,中央對於香港一國兩制的實施問題上行使全面管治權的方式會發生很大變化,會從過去的相對消極向主動積極的方式轉變。

  「一國兩制」保持50年不變,這是中央政府的承諾,但這不等於在「一國兩制」的基本框架內,靜態僵化的對待高度自治,而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

  中聯辦文章也指出:「今年是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香港基本法實施也已經有23年。在二三十年的歷程中,香港的現實狀況不可避免發生了很多變化。「一國兩制」已經進入了「50年不變」的中期,一些長期積累的矛盾逐步顯現,必須因應現實需要,樹立動態思維。」

  這也是合理的。高度自治的解釋權在中央,賦權範圍由中央決定。這個範圍應該根據自治權的行使情況,決定在基本法的框架內相對擴大自治許可權還是相對縮小自治許可權。對於澳門,就可以實行相對擴大的授權範圍,這也是對自治主體的一種激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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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為什麼要從基本法23條直接立法入手,除了前面提到的原因之外,是因為23條對於改變香港目前的被動局面,至為重要。

  國外反華勢力通過香港一些勢力阻撓23條立法的目的,就是要為內外勾結搞亂香港,留下法律空間。一個小小的香港,人口才700萬,美國駐香港領事館人數就高達1000人,英國在港領事人數也至少有五六百人,這裡面得有多少間諜。亂港運動總是能看到一些國外情報人員在遙控指揮,但因為國安法律未到位,這些人可以大搖大擺。

  正是因為23條立法未能完成,一些境外勢力在香港發展間諜和分裂勢力,滲透教育和媒體,如入無人之境,香港成為國家安全不設防的城市。對待一些極端勢力的激進行為,也只能援引其他的法律作為依據,達不到威懾的強度。加上外籍法官的政治傾向性,對亂港勢力的震懾力有限。

  所以有了2014年的非法「佔中」和2019年的「修例風波」,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去年一段時間內,香港社會秩序遭受嚴重迫害,正義受到壓制,警方受到暴力襲擊,立法機構遭遇打砸搶,駐港機構也多次受到衝擊,國旗、國徽作為國家主權與尊嚴的象徵,也多次受到暴徒的挑釁。

  一些勢力濫用「一國兩制」給予的高度自治空間,從事亂港反中的行動,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在中國的土地上搞「本土意識」,想把東方明珠變成西方大國遏制中國的橋頭堡,用心何其歹毒。

  以香港的國安立法為契機,香港由亂到治的大幕徐徐拉開。

  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香港的命運由全體十四億中國人說了算。任何搞亂香港的圖謀都避免不了失敗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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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qxw66 2020-5-23 10:47
應該去殖民化了
回復 successful 2020-5-23 12:45
qxw66: 應該去殖民化了
香港反送中法鬧得無法無天, 沒想到 殖民化如此根深蒂固,  物極必反, 這個結果是他們自己 吃定的.
回復 qxw66 2020-5-23 23:40
successful: 香港反送中法鬧得無法無天, 沒想到 殖民化如此根深蒂固,  物極必反, 這個結果是他們自己 吃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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