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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胡述生槍殺案始末

作者:successful  於 2019-8-8 16:3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法律相關

                                武漢胡述生槍殺案始末


   胡述生是經過抗美援越的解放軍軍人,在部隊表現良好是中共黨員.1975年從部隊複員後分配到武漢市公安局, 武昌區分局刑警隊任偵察員.由於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公檢法系統處在非正規狀態, 在火線下來的受過正規軍事訓練的優秀人才,格外受到重用.胡述生就是這樣一個人.

1976年6月的一天,胡述生工作完畢后回到了武昌區公安分局,  交代完一些事宜以後就準備回家.  臨走他換上了便裝衣服  習慣性的帶 54式手槍然後走到公共汽車的15路車站, 上了15路汽車 . 通常胡述生應該是在卓刀泉車站下車, 不知為什麼, 他忘記了在此站下車 . 在公共汽車開動 大約500米以後他突然想起了要下車,於是他叫售票員通知司機停車. 售票員不是正常這班車的值班女性 而是一個臨時頂班的 60多歲的的老頭 ; 是個即將退休的公共汽車公司的幹部.  他告訴 胡述生 公共汽車開動后越站很遠了,此時大約有1公里了 請他在下一個車站 馬家莊下車,然後乘打對面的回頭車到卓刀泉下車就行了. 這本來是一個 善良的建議, 然而胡述生表現出來的是不耐煩, 他想了一會 再次要求這個售票員通知司機停車, 售票員就告訴 他按照公共汽車的規定 ,車站與車站之間 是不能隨便停車的, 他仍然希望胡述生 到馬家莊車站下車后再去 轉乘回頭車. 實際上他是 拒絕了胡述生的要求. 這時候 胡述生 口氣嚴厲的對 售票員老頭說 :我是公安局的 我要你 立即停車, 這老頭也不客氣的 回答道: 公安局的人不是在執行任務的時候也要按規定到站下車. 胡述生拔出佩戴的五四式手槍. 對準了這個老頭的胸膛 憤怒了吼叫道: 你再不停車我一槍斃了你. 這售票員老頭也氣極了毫不畏懼了對回他:  有種的 就向我開槍!  突然崩吧 一聲槍響,胡述生手槍的子彈射進了老頭的胸膛, 鮮紅的血 馬上染紅了老頭白色的襯衣, 老頭 瞪著眼睛望了一下胡述生, 就栽倒在售票員 座位上.. 事情發生的如此 突然, 如此短 暫.

  胡述生這個時候驚呆了, 他不知所措他完全沒有想到 手槍的子彈是上了膛的 ,現在出了命案, 公共汽車上的乘客也發生了騷亂, 有的提出要趕緊到醫院去搶救這個中了槍彈的老頭, 有的提出建議 沿路不要停車將公共汽車直接開到魯家巷派出所去處理為最要緊.  經過短暫的爭執意見達到統一,15路公共汽車的司機趕緊啟動車輛沿路 都沒有停車,直接開往 魯家巷 公安派出所. 汽車到了派出所以後 車上的乘客們 前呼後擁的和胡述生走進了派出所, 向派出所的所長和警察們 講述了這件事情發生的經過.  派出所的 警察們 十分震驚, 所長當即 勸告胡述生 要冷靜, 公安局 會妥善處理這件事情 同時口氣平和的 要求胡述生 暫時交出他佩戴的54式手槍和子彈, 胡述生當時就交出了手槍和子彈給了派出所的所長 . 由於胡述生是武昌公安分局的重要偵查員,  魯家派出所所長不敢怠慢 ,立即派了 兩名 警察陪同他在一間辦公室里休息, 緊接著 派出所所長電話向武昌公安分局領導 報告的事情經過, 請示處理的意見, 公安分局指示看好胡述生, 分局馬上派車派人員來魯家巷派出所, 很快胡述生 就被帶回了 武昌分局在分局內. 分局並等候武漢市公安局 的處理 指示

 槍擊中彈的 售票員老頭被擊中要害 , 流血過多無法搶救 在醫院裡正式宣告死亡.

   胡述生槍殺案件被立案審查, 案件在審理中死者的家屬他的兒子和女兒 也是公共汽車系統的職工,他們向法院要求判處胡述生死刑立即執行 他們反覆提到他們的父親 死得冤枉 要血債血償....... 在一個月以後 武昌區人民法院 以胡述生是過失殺人, 判處死刑 緩期兩年執行, 死者的家屬 強烈的反對這樣判決 他們認為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是不公平的 這個判決實質上是對兇手胡述生包庇 ,開脫.  因為他是公安局的 ,所以給予這樣的輕判,. 家屬們堅決不接受這個判決. 雖然 公共汽車公司 及公用局系統與民眾與論都支持死者家屬的一方.  但是公檢法系統內部尤其是公安局, 鼎力支持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不久武昌區人民法院仍然判處了胡述生死緩.

 死者家屬不服判決,  上訴 到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仍然要求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這個時候胡述生槍殺案已經在武漢市的民間 影響很大 ,街頭巷尾 議論紛紛 都譴責對胡述生案件的判決太輕. 也就在這個時候 武漢市公安局系統有幾百名警察 自發地組織起來 在 漢口遊行請願, 反對對胡述生死刑判決.  警察們的理由是: 公安人員 常年在艱苦的危險的第1 線工作心理壓力很大, 在 不謹慎犯錯的時候便是嚴厲懲罰; 判處胡述生 這樣優秀的 警務人員死刑. 是不公平的., 公檢法系統 對抗作用也是不容小噓 ,案件審理無法進行一直停留在維持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原來判決上.

   這時候死者的家屬 以及 公共汽車 公司系統 的職工們也強烈反對死緩的原來判決, 就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即將正式 宣布維持原判的前夕, 死者的家屬及子女們在正式宣判的前一周; 分別在武昌區大東門與武珞路 大交通的十字路口上,  在中午一點鐘, 他們同時行動卧倒在武漢市一路電車大東門車站前; 武漢市4路電車大東門車站前; 15路公共汽車大東門汽車站前, 以及在漢口的一路電車起點站前.  這些 電車和公共汽車車輛的所有的司機們 都以有人卧倒車前面人命關天為由 ,拒絕開動車輛. 不言而喻他們實際上是配合了死者家屬, 造成了武漢市的交通主動脈大癱瘓. 也因此武漢市的民眾群情沸騰極大轟動 當時的公檢法系統在文化革命當時還在進行的情況下, 公檢法系統不得不要傾聽民眾的呼聲 .湖北日報 武漢晚報 對這件 事件 都作了重要的報道.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快速的重新對胡述生槍殺案的審理,  改判胡述生為死刑 立即執行. 並呈報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是終審判決) 不久省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死刑判決 不得上訴 ;並且以此案從重從快的原則 立即執行 死刑.

    胡述生執行死刑時的公開的布告上面的判決詞是這樣的......胡述生 身為 人民公安警察 ,他不是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而是知法犯法, 任意槍殺人民群眾, 手段惡劣 非殺不足以平民憤......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也審查處理了死者家屬非法聚集, 阻斷公共交通, 造成武漢市組交通動脈癱瘓, 嚴重的破壞了抓革命 ,促生產 偉大指示, 影響極大; 判處了死者兒子有期徒刑兩年緩期兩年執行; 判處死者的女兒有期徒刑1年緩期兩年執行.對於其他的參與者, 情節輕微 經法律教育律后能認識錯誤, 故免於刑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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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漢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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