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從張扣扣案談起

作者:蘇誠忠  於 2019-7-27 15:2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最近看到一篇指責媒體將張扣扣說成英雄、義士的文章。https://www.linksee.net/tt/MTYzMDA=

作者在提綱中寫道:張扣扣被當做義士和英雄來歌頌完全是混淆是非,或者是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故意把輿論引向對司法與體制的不滿,當然,也有許多人(包括一些自媒體人)是對真實細節不太了解,人云亦云的緣故。作者認為:張扣扣為母報仇,真的上升不到義士和英雄的高度,張扣扣被判處死刑符合事實和法律依據,不存在不公。」「量刑基本是符合事實和法律依據的。」

文章大意是說,張扣扣的母親是一個垃圾女人。整個事件是因她而起,是她挑起王家的怨恨,並且,先罵人,向王家人臉上吐口水。被王家打了一個耳光后,雙方打作一團,之後,又從家裡拿扁鐵先動手打人……。根據這些描寫,張母的確是個女惡霸。就因為她,才使得六個男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從這篇文章能夠看出牆內學者的是非觀。他們騙人的訣竅,其實是在大同與小康兩種社會制度之間投機取巧。為此,我們有必要澄清一下兩種制度的區別。小康社會,一切都從個體角度考慮問題。所謂天下為家,其實就是土匪佔山為王。每個組織就是一個黑幫,各個黑幫之間不斷角力,黑幫內部也不斷分裂。那些沒有黑勢力背景的人,自然就只能耍無賴了。耍無賴耍得好就能拉起另一個黑幫。因此,耍無賴是小康社會中的人生信條。黑幫與賤民之間都在耍無賴,都在玩孫子兵法。比如,過去的封建王朝,以及當今的中共不斷的掩蓋歷史,就是耍無賴。上行下效,不是很正常嗎?為什麼要把人家罵成垃圾女人?難道是:賴國者侯,賴鉤者誅?什麼是大同社會?按照孔子的說法,大同社會就是由人民說了算。人民選舉的公務員,必須解決人民的切身問題,比如,醫療,教育,住房等等,否則,人民就讓你下台。有了這些生活上的保障,就不會出現像張母那樣的無賴。也就是說,大同世界是在保證了所有人的生活以後,一旦發現少數人耍無賴,那就是無理取鬧,必須嚴厲制裁。

一個社會,如果不能使各個階層的利益達到平衡,那麼,動亂是免不了的。在春秋戰國時代,由於黑社會當道,為了尋找社會利益的平衡點,孔子將政權分成兩種,民選的政府叫大同社會,武力奪權的政府叫小康。在小康社會中,一切憑實力說話。改朝換代不過是黑幫勢力的再平衡,談不上大同社會公正的法律。孔子認為,既然小康社會中不能使用大同社會的法,那還不如用小康社會的幫派原則(禮,禮是由權勢者根據自己的直覺制定的。也就是習近平說的政治規矩)來解決問題。自己顧自己,憑良心決定一切。有了仇,自家人報。形成一個個大家族(類似當今中共內部的家族)。這樣反而比較合理,因為,這種政權雖然失去了人民的制衡作用,但至少各大家族之間會出現一種恐怖的平衡;總比永遠混戰好;這就是所謂的江湖。典型的案例就是唐睢與秦王談判。秦王說,你別惹我,我一發怒,伏屍百萬,血流成河。唐睢說,你也別惹我,我發怒,伏屍二人,流血五步,說完拔出了劍。最後,還是秦王妥協,因為穿鞋的怕光腳的。這個案例告訴人們,無論何時,在生與死的問題上,人與人都是平等;從而達到了平衡。但中國的法家不懂得什麼是人民的制衡,才使得法家的法,變成了嚴刑峻法。韓非說: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也證明了他沒有看出小康與大同在法律上存在矛盾。周朝以後,政府就是一個大黑幫。任何法律都已經無法約束帝王了;失去了百姓的制衡,那就是在不平等,沒有正義的條件下執法。還有什麼意義嗎?更確切地說,帝王不受法律約束,聽命於帝王的各級官吏還受法律約束嗎?執法者本身就不代表正義,那麼就是無錨執法。這種騙人的把戲,使得他們自己也心虛。因此,堅持法家的帝王,無一不是時刻戒備森嚴,怕人暗殺。

如今的天朝,已經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了。還用小康思維施政;政府不管人民的生活。農民的溫飽沒有保障,看不起病,上不起學,住房條件極差。在這種情況下,無良學者們,非要用大同社會的法律來制裁底層人民。這就是雙重標準。在小康社會中,因為各家顧個家,所以,父親和子女相互隱瞞罪行。因為,沒有父母的照顧,你無法長大成人;政府沒有補助。自己的孩子自己養,養大了孩子,管父母,父母有仇子女報,父債子還等等。政府實際上是一個收保護費的大黑幫,他們只有在與外族衝突時才與人民的利益一致。地盤保住了,還是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因此,不斷地宣揚民族主義是他們欺騙人民的法寶。既然天朝還是儒家的小康社會,那麼,為父母報仇就是孝順的體現,張扣扣當然就是義士。說得更確切一些就是,權利與責任必須一致。沒負責任,也就沒有權利。如若連這個道理都不講,那麼,整個社會的道德崩潰就不稀奇了。政府和人民對著耍無賴,看誰本事大。

不按孔子的平衡點去思考,非要用大同社會的法律強加在小康社會,那就是無錨執法。這個矛盾從漢朝就開始出現,而最先被唐代的柳宗元提出來見《駁復仇議》。中共如果想借用美國的法律,對無賴嚴懲,那就必須保證每個人的醫療、教育、住房以及民主權利。如果堅持小康社會,那就必須鼓勵張扣扣的義舉。但是,這批無良學者,從來都是,在制裁人民的時候,引用美國法律,在保證人民生活的時候,堅持中國特色。沈從文寫過一篇:中國人的極度自私,源於我們只能盡義務卻不享有權利http://dy.163.com/v2/article/detail/EKNFFCD905317SDS.html

細分析起來,發現,沈從文說的我們其實指的是知識分子。因為,封建社會,只有知識分子有發言權。因此,他們所說的話就掩蓋了下層人民的聲音。而封建社會一向鼓勵精英文化的目的就在這裡。在泰國,甚至有人提出,選舉的時候,精英有兩票的權利,而賤民只有一票。

沒有民眾參與,任由當權者隨便解釋的無錨執法,最後一定使社會變成遠離人性的地獄。舉例來說,周禮裡面提出,天子應該娶十二個老婆,諸侯九個,大夫六個等等。這已經是把人分成等級,破壞了自然規律。但到了後來,經過不斷的理論創新,秦代天子的老婆數量達到八十一人。到了晉代,天子的女人已經上萬了。到了後趙的石虎,就更加無法無天,直接從民間搶了三萬多十三歲到二十歲的女人。這些,其實都是無良知識分子的功勞,如果沒有他們天天給皇帝吹風,說是女人多是如何的合理,如何的偉光正,皇帝也不會想到那些荒唐事。而這些無良文人鼓勵皇帝多吃多佔,就沒有老百姓的活路。不給百姓活路,卻讓他們服服帖帖,這就導致人人心靈扭曲,一個個殘忍無比。

到了近代,由於西方輿論主導了世界,中共已經不敢再像古代皇帝那樣瘋狂了。可是,沒有憲法,沒有百姓的制衡,他們還是被無良學者捧殺。因此,人們目睹了毛從高喊民主、多黨制的1942年,轉變成1976年屠殺八千萬人民的劊子手。另一個例子是計劃生育,1985年是「只生一個好,政府來養老」,1995年是「只生一個好,政府幫養老」,2005年是「養老不能靠政府」,2012年是「推遲退休好,自己來養老」。這都是馬屁文人的傑作。美國偉大法學家羅爾斯終其一生研究正義問題,最後給出的答案是正義離不開直覺。也就是說,大同社會的任何法律,最終是靠人民的直覺來評定。這就是為什麼要有陪審團的緣故。前面那些例子也告訴我們,沒有人民用直覺認可法律,所有的理論創新都會向著一種非人性方向發展。沒有人民參與的無錨執法,往往把強搶民女說成偉光正。

我們在《孝道的級別》中討論的那位解昌英老人死亡后,幾個兒子被判刑,村民們卻叫好。這說明,強權高於真理已經融入每個人的血液。只要沒從實力上被推翻,任何政府就永遠是對的,百姓永遠是錯的。不是你錯,就是他錯,你錯罰你,他錯罰他。政府只管收稅,不必負責。這就是中國馬屁文人的傑作,他們最大的本事就是讓百姓被賣了還替政府數錢。而沒處說理的百姓就變成刁民,相互間爾虞我詐。當這種事情發生后,各式各樣的青天大老爺就有露臉的機會。這套自欺欺人的邏輯使得最近的五百年來,中國沒有自己的思想,文化和科學。總是被動挨打。目前,中共還是依靠這套玩意來愚弄人民。它導致了維穩經費高於國防開支。

那位文章的作者,就是因為不懂什麼是社會的平衡,一味咬文嚼字,才把罪責推給了垃圾女人。如果事情這樣簡單,那麼,中共早期的「痞子運動」、打土豪、鬥地主等等,算不算是「垃圾運動」?法律的作用是為了使一個社會更加和睦,只有找到了平衡點,這個社會才會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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