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劉龍珠律師說明州佛洛依德案真相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21-3-9 04: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法律相關|已有6評論

在現在為難的關頭一定要看我的節目才安全,明州的案件加人加罪。加人是說本來是一個人被檢控,現在全部四個警察,另外三個跟他在一起的,雖然他們什麼也沒有做,他們也同樣被檢控,他們每個人被檢控兩條。加罪,第一條呢,是二級謀殺罪的重案罪,最高刑期是40年,那第二個就是他們這三個警察也同樣被檢控二級過失殺人罪的重案罪。二級謀殺罪和三級謀殺罪相比,第一刑期更長,最高刑期是40年,那三級謀殺罪最高刑期是25多了15年,那第二個二級謀殺罪,法律的要求必須要有明確的殺人動機,但是我個人覺得他現在加人加罪是以平民憤的手段,完全不是有法必依,他不是從法律的角度出發,他是從政治耍流氓耍手法的角度來出發,加人加罪,我認為是這個司法制度裡面非常黑暗的部分。如果二級謀殺證明成立,他必須要證明這個警察有殺人動機,他怎麼會殺人動機呢?你比如說,當他把這個黑人用這個膝蓋壓在下面的時候,雖然這個黑人已經不動彈了,然後他在想:雖然你不動,但是我胳膊還是不能抬,因為雖然我在警局做警官,薪水也不錯,福利也不錯,還有看牙齒也免費。然後雖然我老婆是選美小姐。但是我的人生就是因為太圓滿太平淡,所以我找點刺激,怎麼找個刺激呢?我想一下,我什麼事情沒有干過呢,對我沒有殺過人,今天乾脆來殺一個,試一試我老婆會不會跟我離婚,這樣的話才能發現她是不是真的愛我。確實有一種這樣的可能性,它能有多少概率?可能不超過百萬分之一。有一種另外一種可能性,就是說他把他腿壓在下面的時候,他不動,黑人拘捕,因為他拿了個假鈔,拿了20元假鈔去買香yan,結果他被那個小賣部的老闆發現是假鈔,非常生氣,心想我們賣煙賺點辛苦錢,你們拿假鈔換我的香yan,於是追出去,說把你的假錢拿走,把我的這個香yan還給我,拉拉扯扯四分鐘之後打電話報警。所以呢,就把警察就過來了,過來之後要把他們帶上警車帶走,他拒不上車,各種掙扎,各種耍賴,一哭二鬧三上吊,他怎麼鬧?他說我不能呼吸,不能呼吸,一直在戶外那人家覺得你不是呼吸怎麼可能?你這個聲音洪亮力氣很大,怎麼不能呼吸呢?,所以他說狼來了狼來了,結果狼後來真的來了,所以這個警察說你把中國人狼來了的故事給我上演,那我就陪著你,所以我看你裝。但當時有一種可能性是他這麼想,你以為裝死我就放過你我偏不放。但是表示說他有動機就是老子今天一定要壓死你為止,這當然不是,所以他就存在這樣的一個疑點。換句話說,他只要證明這個疑點,他二級謀殺罪就不可能成立,既然不可能成立,為什麼還要檢控他?很簡單,你們這孫子不是說欺負你們黑人了嗎?我們起訴他二級謀殺罪,雖然他不會成立,不過沒關係,至少糊弄一下你們。 
他身上有三種毒品,大麻嗎啡和芬太尼,芬太尼很貴,給我感覺他怎麼有錢,芬太尼是有錢人用的,所以他輕車熟路,我買毒品就拿假鈔買的,人家都沒找麻煩,人家毒販都可以收假鈔,你破小賣部居然這麼太不夠意思。這個官司他贏不了因為什麼?因為他被檢控,不管是謀殺也好還是過失殺人也好,這裡面一定有個字是殺。換句話說,那麼他的死亡一定要能夠跟壓脖子這個動作有關聯,壓脖子一定要是他死亡的原因或者原因之一,那麼他才可以被檢控。如果你不能證明,他後來死亡是因為芬太尼也好,是因為這個大麻也好,新冠病毒也好,你不能賴到我頭上對吧?也許剛好呢,就是說你本來要死,因為你這個芬太尼吸多了,因為你剛好再加上冠狀病毒,加上病毒加上大麻,加上心臟有問題,其實本來你這個氣數已盡,我卻傻了叭唧也不知道,還把你壓在下面,其實根本不需要壓的。如果這一點這個警察能證明的話,那麼這罪名最後全部都會被打掉。所以黑人的家屬一定要找個驗屍官證明這個死亡跟警察的壓有關係。甚至家屬沒有說他的死亡是跟你這個壓有關係,他們就直接說你孫子把他壓死,壓根不提毒品,壓根不提分太明,壓根不提新冠。 
這個整個事情放在顯微鏡下面去看就可以知道究竟怎麼死對不對?所以呢,這個事實真相很容易,一切很容易真相大白。但是奇怪的是黑人很快就被下葬了,為什麼這麼急下葬?直接死無對證,還好沒有火化。不過真相只有一個,一加一等於二,無論你是陳景潤還是華倫,除非其中一個人芬太尼吸多了。 
如果兩個驗屍官的結果不一樣怎麼辦吶?那麼最後打官司的時候,做陪審員的時候,那陪審團就會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麼就讓法官去看,說這兩個驗屍官至少有一個人說謊,那麼讓陪審團覺得更相信。這個案件也有民事的部分,就現在他們至少這個捐款已經超過千萬美金,那現在希望,這千萬美金裡面不要有假鈔,更別有他自己當年用掉的假鈔。 
那麼這個事情究竟算不算種族歧視呢?第一如果認為白人警察是種族歧視,你要證明如果這個嫌犯犯了同樣的事情是白人,他就不會壓,他只壓黑人。這個警察做警察很多年了,並且之前也有被投訴過很多次,我們這個很簡單,看一下之前他有沒有壓過任何白人嫌犯。他遇到同等情況,他是說只壓黑人不壓白人,還是不管黑白,我全壓。第二佛洛依德的葬禮上,里裡外外加起來的人不到50個,剩下的人全去遊行了,全去示威和打砸搶了,在外面遊行打砸搶的加起來至少5萬,他們根本不在乎佛洛依德怎麼死的,他們覺得必須要出去遊行,遊行才會混亂,一混亂才能打砸搶。那個鞋,我看了一年了,就是沒錢買,終於可以買,可以搶回來了,人家是搶購,我是搶,我直接搶不購,直接從資本主義到共產主義,共產主義就是各取所需對吧,因為只要有買賣就是有剩餘價值,就是剝削就是不好,所以我不買我直接去拿就回來。 
我覺得二級謀殺三級謀殺都不會成立,為什麼第一他沒有動機啊?因為如果當時這個黑人上了車了,這後面是一個不會有,因為這個後面後來事態的發展是可以改變的,只要黑人當時很順利的上了車,他們去警局了是吧,就不存在壓脖這個事情。有可能說他被抓上車之後到我呢看看它這個旁邊的這個黑人,想起十多年前的各種恩怨情仇,覺得說老子今天非打死你不可,有這種可能性,當然有但不大,因為他位置太高了,第二點是什麼?其實在陪審團的12個人必須全部一致認為這裡面有惡意動機,這陪審團裡面只要我覺得有一半以上是白人,他就不會定罪,因為最後有罪無罪,你不但要看法律,更要看陪審團。除非這裡面全部清一色都是黑的,但這種可能性沒有。 
我想特別說一下,他說警察暴力執法,問題是我不暴力,怎麼能夠執法?難道我跟你說:「兄弟,不好意思問一下,你這個20塊假鈔是假的吧?你沒錢可以跟我說,我這裡四十是真的,你再去買兩包。」你怎麼執法?如果萬一還是不跟我回警局,我要跪下來,然後幫你按摩講說:「兄弟,我幫你先做個足底按摩,咱再過去行嗎?」另外在明州,至少在這個城市呢,是允許用腿壓的,並且他們大量使用,所以這是為什麼那三個警察旁邊啥也沒動,因為他做的本身沒有違法的成分。所以不要再說什麼種族歧視。沒有Asian-American,Africa-American,Chinese-American這樣的稱呼,我們都是American。 
華人該如何做呢?說是假的做是真的,平權法案不平權,提倡黑人加分華人減分,黑人上哈佛,華人去打工,所有的華人都不要上大學,都給黑人,這才是真正的幫黑人。更要歡迎黑人要搶劫中國人,中國人有錢而且是膽小的孫子,不會鬧不會告,搶電腦錢包珠寶盒,當天去當鋪兌現。或者直接打開大門寫上中國人,寫上現金,直接拿,再把房子過戶給你,中國人直接去剛果,和黑人的奶奶爺爺祖先們一起過去。你為了支持黑人反對種族歧視的事情,你怎麼可以在乎安全呢?境界太低!幫助黑人搶鞋,給他們帶包子,飲料和牛肉卷餅。有的華人要持槍自保,結果遊行示威的人沒被抓,他自己因為槍里沒有子彈被抓了判了五年。搶人的沒被抓,保家衛國的被抓了,因為加州刑法第417條說槍支屬於致命武器,要有一副青筋暴跳的樣子才能嚇走歹徒。我要先違法才能保家衛國,我一定要凶。另外你要有持槍證還要隱蔽性持槍不能暴露出來。如果你要制止匪徒,一定要在他們已經開始的時候,才可以叫做正當防衛,如果他們沒有搶,那麼是不行的。如果他逃跑準備離開,你也不能開槍。現在sheriff說取消宵禁,那些示威遊行的可以橫行霸道,說是假的做是真的,支持黑人最大的方式不是拿起槍保衛家園保衛小店,而是成全他們,他們搶錯了號碼讓他們回來退換號碼,新鞋沒法試號碼不對,回去以後合適的尺碼也沒了,你最好給他們退換,還有的人開車開一半看見有人搶,停下車冒著車被偷的危險去搶了號碼不合適的鞋,你也要心疼他們不容易給他們退換。否則你就是種族歧視。你應該給他們打掩護,給他們送吃喝,幫他們拎包遞茶,幫他們把新鞋往回抱,這樣才不是種族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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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寂禪 2021-3-9 06:08
對,詐死,結果自己憋死了!這是不是你這個律師要的結果?能不能定罪另當別論,但美國警察的執法規範就真沒有問題?即便死的那小子有罪在身,應該是罪不該死吧?而這樣的例子不是特例!美國根本問題除了黑人犯罪率高,警察防範的也就厲害些,因而冤死的也多, 還是槍支問題,槍支問題沒有解決的可能,暴力執法和暴力犯法這對冤家對手會持續過招,沒個頭。但這不等於讓不該死的往死里整就合理。
回復 Jeffery01 2021-3-9 06:51
這種律師,除了會騙自己同胞,沒有生意的。
回復 尼羅河水天上來 2021-3-9 08:11
死者芬太尼有多少?你有證據證明會死人嗎?新冠感染有多嚴重?陽性而沒有肺部病變的人肯定不會死。用膝蓋壓迫頸部9分鐘肯定會死人。你不相信可以讓找我壓你的脖子試試。白痴。順便提醒一下。警察體重170磅。單腿跪頸。我150磅可以試試吧?
回復 layerchang 2021-3-9 09:08
佛洛依德案至今還沒有審判
回復 qxw66 2021-3-9 10:38
太長了,看不下去,dismiss!
回復 NO_meansNO 2021-3-10 02:53
樓主從法律角度探討了案件審理的可能性,而有些跟貼只是情緒發泄,這就是專業和業餘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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