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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趙薇黃有龍夫妻出事了,你怎麼看?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7-12-1 07:5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1. 趙薇,黃有龍準備對審判結果進行申訴,申訴成功和申訴不成功都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

收到監管部門處罰告知書後,黃有龍通過其控股的順龍控股發布公告,稱欲向證監會提交申辯意見並要求舉行聽證會。

黃有龍申請聽證的依據是《行政處罰法》第54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有權申訴或者檢舉;行政機關應當認真審查,發現行政處罰有錯誤的,應當主動改正——大概流程為針對證監會已經調查的證據和結論,由擬被處罰的當事人提出相反證據進行反駁以及相互辯論。

如果申訴成功,最好的結果就是趙薇、黃有龍夫婦免除罰款,繼續在股市上呼風喚雨,同時還可以挽回商譽,畢竟他們在資本市場上的明星光環和眼球效應比實力更受關注;但是從過往案例看,通過聽證推翻證監會調查結論的可能性幾乎為零,畢竟證監會已經對案件進行了長時間調查取證,且夫妻兩人信息披露違法也是證據確鑿。

2. 萬家文化估價一落千丈,導致投資者受損,不少股民考慮索賠,哪些投資者符合獲取賠償的條件?有沒有數額的規定?

2017112日,公開趙薇要入主萬家文化,同時萬家文化復牌股價飆升;41日,正式宣布萬家與龍薇解除股權轉讓協議,因此,在112日至331日期間購入萬家股票,並在41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並權益受損的股民,可以起訴並索賠。索賠數額沒有限制,訴訟時效自正式處罰之日起算三年有效。

但由於目前趙薇黃有龍夫妻正在申訴過程中,股民暫時還無法起訴。

 3. 索賠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有沒有日期規定的限制?

索賠需要提供股民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和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對賬單,即購入萬家股票的記錄,購入日期必須在2017112日至331日之間。

4. 股民勝訴的可能性有多大?勝訴與否取決於哪些因素?

2003年中國最高法院出台了《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是司法機構審理相關案件的法律性文件,專門針對證券市場投資人以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法律規定,進行虛假陳述並致使其遭受損失為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民事賠償案件。該規定包括了一般規定、受理與管轄、訴訟方式、虛假陳述的認定、規則與免責事由、共同侵權責任及損失認定等。

近年來已經有了大量證券虛假陳述案件的勝訴案例,因此股民勝訴的可能性很大。

5. 關於美國類似的案例,審判的程序和結果是怎樣的?

家政女王Martha Stewart(瑪莎·斯圖爾特),由於進行股票內幕交易而被起訴。

2002年,製藥公司ImClone某抗癌藥物未獲批准,該公司CEO給自己的股票經紀人打電話,要求賣掉所有ImClone的股份。恰巧這個經紀人也是家政女王的股票經紀人,因此立刻致電女王告知這個消息,建議她也賣掉手上所有ImClone的股票。女王接受了建議,出清手上股票;次日,ImClone股票狂跌16%,女王提前拋售,避免了45,673美元的經濟損失。

然而,ImClone公司高管在新葯不能上市的消息公布前就拋售股票的行為,被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SEC)盯上了,調查中,家政女王這一筆交易也被牽連進來。200364日,Martha Stewart正式受到起訴;2004年,她因涉嫌內幕交易並妨礙司法被判處5個月監禁,刑事與民事共計罰款225,000美元,差不多5倍於她通過內幕交易避免的損失。

另外,一對涉嫌非法內幕交易的華人精英夫妻,丈夫庭上認罪,承認自己根據從律師妻子那裡獲得的信息,於某礦業公司收購案和另一起公司合併案前,操縱持有的股票非法交易,共獲益12萬美元。丈夫面臨1218個月監禁,沒收非法謀取的所有財務,罰款55000美元;同時,服刑完畢他將被遞解出境——夫妻兩人一個畢業於哈佛法學院,一個是麻省理工博士后,如今,在美國的前途盡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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