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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年度大戲,郭文貴 Vs. 胡舒立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7-6-24 09:2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評論

關鍵詞:劉龍珠, 郭文貴, 胡舒立

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年度大戲,郭文貴 Vs. 胡舒立

(附:訴狀原件)

 

/ 劉龍珠律師

 

 

424日,財新和胡舒立向紐約州最高法院提交訴狀,狀告郭文貴誹謗。值得注意到是:胡舒立的訴狀是核實訴狀Verified Complaint),這種訴狀的意思是原告胡舒立要宣誓簽名,保證訴狀中所陳述的證詞是真實不虛的,否則原告就要承擔偽證罪的刑罰,要承擔刑事責任。從這一點看來,胡舒立對這個官司應該是信心滿滿。

 

一、郭文貴有9個名字

 

訴狀在被告欄列出了郭文貴使用過的9個名字,包括Guo WenguiGuo HaoyunMiles KwokKwok Ho WanKwok HoGwo Wen GuiGuo Wen-GuiWan Gue HaoyunHaoyun Guo

 

經常上網的人應該知道,網友經常註冊多個不同的網名(網友戲言穿馬甲),輪番上陣,發帖子來打擊對手。郭文貴有9件馬甲,看來還是花了一些心思的。

 

二、胡舒立披露兩人結仇的原因

 

胡舒立在訴狀中指稱,之所以被郭文貴造謠,是因為20153月的時候,財新雜誌在調查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被扳倒的事件中,報導了郭文貴是幕後策劃者之一。

 

三、訴狀中陳述的誹謗事實

 

胡舒立在訴狀中指稱,郭文貴公開在推特、臉書等社交媒體上捏造謠言,說胡舒立有婚外情、有私生子,還說胡舒立通過財新雜誌盜取用戶信息、利用手中權力勒索對手、而且吸毒、好色。

 

胡舒立在訴狀中指稱,201749號,郭文貴說胡舒立和北大方正的CEO李友有一腿,胡舒立把李友榨乾了。為了滿足胡舒立的性慾,李友不得不吃下大量的海狗鞭,用來給兩人的性遊戲助興,結果兩人都被送往醫院進行搶救。胡舒立嚴正聲明:她從來沒有跟李友發生過性關係,也從來不吃海狗鞭。

 

同時,郭文貴還把胡舒立的個人信用卡賬單披露給公眾,侵犯了胡舒立的個人隱私。並且郭文貴說,胡舒立自稱是老舍的女兒,目的是在文化界搞龐氏騙局。胡舒立在訴狀中嚴肅聲明:她從來沒有自稱自己是老舍的女兒,也從來沒有捲入過任何龐氏騙局。

 

 

四、劉龍珠律師觀點:郭文貴承擔舉證責任,贏面不大

 

胡舒立告郭文貴誹謗,舉證責任在郭文貴。胡舒立要勝訴不需要證明郭文貴言論是假,但郭文貴要勝訴必須拿出證據證明其言論是真的。除非郭文貴有錄影帶,否則很難證明他講的話是真。

 

五、駱家輝的態度

 

針對郭文貴的爆料,前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不知道中國政府會怎樣回應,但是在美國,人們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

 

劉龍珠律師認為:駱家輝的話比較讓人感覺到意外,誹謗屬於民法入門課,律師出身的駱家輝怎麼會不知道,誹謗罪是不受美國憲法言論自由保護的。尤其是,郭文貴也爆過駱家輝的料,說他與楊瀾和張欣有婚外情。不知道駱家輝是不是怕了郭文貴,因此而不敢得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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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jason98031 2017-6-24 16:07
你寫到駱家輝那一叚有失公平。老駱不可能象你那樣了解大陸的紛爭,況且官司未結,你怎麼知道郭文貴誹謗了胡舒立?接下來你又寫到老駱怕了郭文貴等等更顯得荒唐了。你的八卦多了點、顯得不夠嚴謹,有失身分。
回復 Lawler 2017-6-24 20:46
倒以為,駱家輝不想捲入與郭文貴爭鬥的怪圈。。。
回復 柱柱姐 2017-6-25 12:40
我曾專門花時間去看郭文貴在美國之音爆料。當時我就覺得奇怪,他在外面混了這麼多年,怎麼還穿一件中式服裝,像說相聲的一樣。他放的那些電話錄音不但沒有內容,而且也聽不清誰是誰。結果害慘了那兩個比較老實的美國之音記者。我真的很難相信他。他曝光了王岐山妻子的社會安全號碼,美華新聞就質疑他,既然連社會安全號碼都公開了,為什麼不能公開護照號碼?社會安全號碼需要嚴加保密,因為一生只能有一個號碼,而換一本護照,就會有個新的護照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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