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東韶關南雄市公安局近日對一位翻牆的朱姓網友開罰,理由為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通道進行國際聯網,處以罰款人民幣1000元,據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資訊,這名朱姓網友因自去年8月起,頻繁使用藍燈(lantern pro)軟體進行翻牆上網,被官方查獲處罰。網站上查看相關內容,發現另一名違法吸毒的陳姓民眾被處以罰款人民幣500元,竟比翻牆罪行少一倍。
另有網友在推特指出,重慶市近日也有一名翻牆的黃姓網友收到警方傳喚通知,更讓中國網友們人心惶惶,指出「以後每天翻牆都戰戰兢兢」。
以上文字來自網路。
早就聽說國內網路建立好多防火牆,大家看非國內的東西需要翻牆,因此翻牆軟體層出不窮。不知道誰這麼大膽,既然國內不讓翻牆,還研製翻牆軟體,真是視死如歸型的。只是胡錦濤溫家寶時代雖然也封鎖外部信息,但是你翻牆也就翻了,別摔著自個兒就行,也沒人追究。如今把翻牆當做一種犯罪來抓,形勢逼人啊,還因此罰錢,1000塊錢翻一次牆,也不便宜。對於收入中產階級一下的人來說不能不心疼,可即使非常有錢,翻一次牆罰1000塊錢,心理也會有點堵得慌。或許大富大貴們既然富可敵國,自然也會有人罩著,翻牆隨意。
其實不管世界哪國人,都是眾口難調,對於同一種東西,感覺想法不會相同,可以類似,但是完全相同不太可能。鄧文迪,范冰冰之流尚且有人欣賞,更別說別的了,同是一道麗湖蒸菜,口味重者吃著寡淡無味,素食者聞之欲醉。有的歌星上台,台下粉絲撕心裂肺嗷嗷叫喊著巨星,奶奶,哭哭啼啼激動不已,另外一些人就會撇熒光棒大聲起鬨,弄不好還撇菜刀。
但是我相信大眾還是有一個暗許的是非的,法律條文不就是按照大眾約定俗成的是非制定的嗎? 因此絕大多數人認同的是非或許就會成為相對的判斷標準,所以,只要自己做的事情沒有損人利己,是維護大眾的,即便在過程里有些瑕疵過失,人們也都會予以理解包容。相反,如果你的所作所為純粹的是為了一己私利,不顧別人的利益,那麼無論你如何解釋,人們也不會買賬。人們對侵害自己利益的事情總會問個究竟,那明知自己做了什麼但不想跟大眾解釋,就必須得隱瞞或者封鎖消息,讓那些被損害了利益的人蒙在鼓裡,蒙的越久越好。
有些事情大概是人們看出了自相矛盾,事實與所聞不相符,就想問個為什麼,因此想多聽聽來自各方面的消息,這也符合人們的起碼的好奇心,連點好奇心都被打壓,那是不是人們只能做一個聽到什麼便是什麼的傻瓜了呢?全民皆傻,皆無腦,對於一個國家的發展不是什麼好事。古代尚且知道兼聽則明的道理,為什麼不能允許其他聲音的存在?如果你的聲音是對的,那麼錯的聲音經過檢驗也真不了,既然是對的,何須真金卻怕火煉?翻個牆還至於被抓被罰錢,甚至比吸毒罰的錢還多,就更讓人不懂了,這是讓人們意識到,翻牆還不如吸毒去?
二十一世紀互聯網時代,出現這種事情真是奇聞,咱們中國人極其聰明,若是把這個聰明勁都用在正地方,無私坦蕩,還用得著防著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