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潛山縣王焰照片 [2017/03]
- 原江蘇南京花旗營73211部隊退伍軍人王焰給舟橋旅旅長政委的求助信2017 [2017/01]
原江蘇南京花旗營73211部隊退伍軍人王焰給舟橋旅旅長、政委的求助信2017
(因73211部隊《殘疾軍人證》問題引發的冤假錯案,被潛山縣公安局秘密鎖定為精神控制實驗后,操控成一個被精神病人2007——2017王焰)
尊敬的蔡松美旅長、秦新政委:
我是你部服役五年退伍的殘疾軍人王焰,安徽省安慶市潛山縣人,1998年12月當兵,2003年12月退伍回原籍潛山縣,現有冤曲向領導求助,希望得到您的關心和力所能及的幫助:
我原是73211部隊舟橋三營營部的衛生員,在2003年7月赴江蘇高郵抗洪期間,由於勞累過重導致左臀部疼痛,無法行走,後送治於南京81醫院,住院46天後被確診為「強直性脊柱炎」,(受傷過程由帶隊的原舟橋三營營長羅一平、原教導員陳錫財見證),2003年10月左右部隊集中組織評殘,由於我的無知,我被部隊評定因病二等乙級,發革命殘疾軍人證(蘇衛榮字第00209號),並於同年12月退伍返鄉。
回潛山縣民政局報導時,由於安置工作的需要,民政局優撫股和安置辦領導幫助我又到部隊變更了因公二等乙級(具體過程我也不是很清楚),並於2005年安置了工作在潛山縣梅城鎮計生辦(工勤身份)。
因為這個原始事件的誘因,我於2007年被潛山縣公安局暗中勾結民政局聯手故意製造了冤假錯案,秘密將我鎖定為精神控制實驗的犧牲品,通過煽動社會迫害和慢性毒藥的殘害將我操控成一名被精神病人,多次關押於安慶市精神病醫院虐待折磨,給我身體和精神上帶來了終身無法恢復的損害。
這件事我在2008年10月左右曾到過舟橋旅,當時只找到了原評殘過程的經手人衛生隊的周勇和軍醫趙海軍(作證),他們都讓我找地方領導處理。當時周勇隊長說找不到我的評殘記錄,我就有點懷疑有人作了手腳給銷毀了。
2014年潛山縣民政局換髮新版殘疾軍人證時,我才發現我的軍殘檔案和其它當兵檔案都神秘消失了,才有點明白事情的真相和來龍去脈:
一、2007年確實是潛山縣公安局(間諜)介入並對我煽動社會迫害和暗中勾結黑社會組織、邪教組織對我家人執行精神控制,把我操控成精神病人的,雖然我沒有掌握直接證據,但絕不是幻想(他們在執行任務時會要求參與的人裝作一切都很正常)。
二、潛山縣公安局把我操控成精神病人,並銷毀檔案,屬於故意栽贓陷害,故意人造冤假錯案,使我成為一個沒有話語權的木偶,還暗中下慢性毒藥,謀殺的意圖十分明顯。
三、潛山縣政府(公安局和民政局)故意秘密銷毀檔案,說明後面的那個因公二等乙級軍隊評殘檔案可能有問題?(可能是贗品?)。
四、潛山縣政府(民政局)至今實質上沒有承認我的傷殘軍人身份,並且潛山縣公安局一直暗中對我秘密監控和操控事端,還下慢性毒藥殘害了我的身體(肝硬化、膽囊炎、動脈硬化),這是對我人權的極端侵害。
歲未年初,提筆打擾您首長,有二件事求助:
一、為我提供因公受傷的證明。
我當年在原部隊評定的因病二等乙級(蘇衛榮字第00209號)檔案一式三份,可能還有相關文件,不可能證據全部都銷毀,我是在部隊抗洪搶險期間受傷的,是因公行為,現在地方民政局找不到當兵的和軍隊評殘檔案,必須由原部隊出示相關證明或檔案文件,才能洗清我的清白。
二、督促安慶市政法委610和潛山縣公安局承認冤假錯案的事實。
不是我精神病幻想(腦控),重新完善我的軍殘檔案,該平反的平反,該賠償的賠償,杜絕一切暗箱操作和見不得光的手段。
尊敬的領導,在你們百忙的時間打擾,但我從2007年蒙冤被精神病以來,受盡了一切非人的折磨,這不是我一個退伍的殘疾軍人必然接受的懲罰,沒有民主和公正的程序保障,對精神世界的窺探,就只能意味著恐怖,面對可能發生的遺臭萬年、傾家蕩產、家破人亡的危險,我才冒昧地給舟橋旅和您寫信,希望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關心。
最後祝首長:身體健康!新年快樂!
敬禮!
王 焰(簽字蓋章按手印)
20161227
手機:15055472117
附:
一、原部隊發給我的:蘇衛榮字第00209號原殘疾軍人證複印件;
二、潛山縣民政局2015年換髮的皖軍H014929號殘疾軍人證複印件;
三、2003年退伍后,潛山縣民政局接受后出示的公函;
四、我兩次被精神病強制住院小結;
五、迫害后2011年在南京打工時到醫院檢查的動脈硬化報告單(慢性毒藥殘害的)
地址:安徽省安慶市潛山縣王河鎮皖潛村(老家)
Wechat:15055472117
操作手段:煽動社會迫害+慢性毒藥殘害+讀心術=精神控制實驗(腦控)!
具體方法:精神上折磨——肉體上摧殘——經濟上搞窮——名譽上害臭!
人生結局:被精神病、抑鬱、自殺、病死、癌死、十來年全家滅門!
組織形式:(邪教模式+傳銷模式)幕後操縱者——特權騙子—傳話筒留聲機——受害人傀儡!
精神控制實驗的對個體實施控制範圍:制人腦電腦權、制信息(網路媒體通訊)權、制輿論權、玩法律權(鑽空子)。
特彆強調的是制人腦權,可分為:制情緒權、制心理思維權(意識潛意識)、制腦影像權、制思維模式形成權、制記憶分析權、制生存能力權、制人格尊嚴權、制社會交往權(這部分通過煽動社會迫害取得控制);制精神狀態權、制身體感覺嗅覺權、制休息睡眠權、制健康病患權、制內分泌優略權、制生命權(這部分通過暗下慢性毒藥、藥物來取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