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耶穌是我們的中保>

作者:霞步思  於 2024-4-1 20:1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耶穌是我們的中保>

讀經【約壹2: 1-14】【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在約翰壹書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講到耶穌是我們的中保,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他首先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約翰這話是寫給「我小子們」,就是寫給已經得了重生的人,這表明重生得救的信徒也有可能會犯罪。正因為他們會犯罪,所以約翰提醒他們,叫他們不犯罪,因為神的旨意就是要我們追求過不犯罪的聖潔生活。約翰接著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裡告訴我們,倘若信徒犯了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中保」的意思就是作「代求者」,就是耶穌基督在神面前為我們所做的,祂【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耶穌基督成為中保,是因為祂是一位無罪的「義者」,他沒犯過罪,所以他才能成為我們的中保。【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2:5)這是非常寶貴的話!這話能幫助那些偶然犯罪的信徒,使他們不致絕望,不致灰心。因為我們有一位中保,是神為我們預備了一位中保,就是主耶穌基督。主耶穌不但是我們的中保,祂也「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挽回祭」,是平息神之忿怒的祭物,主耶穌不僅為我們的罪向神代求,並且祂自己就是那平息神忿怒的祭物,祂在十字架上犧牲祂自己,成了能平息神忿怒的惟一祭物。所以「挽回祭」彰顯了神的公義,神設立祂的兒子作挽回祭來平息自己的怒氣。約翰又說: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因此耶穌基督所獻的挽回祭是神愛世人的明證。而神給祂的兒女這一段恩惠的言語:「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是為信徒軟弱犯罪的時候用的,但沒有信徒因為有了這段恩惠的言語便去任意犯罪,因為犯罪在一個重生得救的信徒身上是最痛苦的事,因此真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會故意犯罪。或許那些並未真實悔改信主,並未得著重生的教友,他們聽了這一段話就會有恃無恐的去犯罪。因沒有得救重生的人無論如何總是喜歡犯罪,就是沒有這段經文,他們所犯的罪又何嘗少呢?但神的應許是為已得重生的人預備的,末曾得重生的假信徒若去妄用神的話,那就不是我們所能禁止的。然而重生得救的人也難免會犯罪,所以那位滿有智慧又慈愛的天父,一方面在聖經上警誡我們不要犯罪,將犯罪的害處都指示我們,一方面又為我們預備了這寶貴的應許,使我們在偶然犯罪的時候可以應用,免得我們憂愁絕望。所以每一位重生得救的信徒,不但要記住使徒約翰對我們的提醒:「是要叫你們不犯罪」。我們若偶然一次被罪所勝,也不要憂愁絕望,而是要記住神的應許:「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約翰進一步教導信徒,【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這裡特彆強調,一個真正「認識」神的信徒,必須「遵守祂的誡命」。這裡的「誡命」,並非指十誡,而是普遍地指神的命令。這裡的「認識」,不是理性上知道或相識,而是因經歷了神的愛,就以遵守祂的誡命來報答和響應祂的愛,這是真正「認識」神的人的自然表現。所以遵守神的誡命,是認識祂最有力的證據,而我們更深認識神的結果就必更忠誠遵行祂的誡命。「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有些自稱是信徒的人,包括異端假教師,他們說自己認識神,卻不遵守神的誡命,這「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而那些說謊話的人,那些沒有真理在心裡的人,他們是沒有得救的人。【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可見愛神的最先表現就是遵守主道,也是向神表示愛祂的最好方法。因為當我們越遵守主道,就越能產生愛神的心,直至達到完全的地步。就如主耶穌所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而且遵守主道使我們在主裡面:「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而「在主裡面」的人,就是有份於基督生命的人。主耶穌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當主的話常存在我們心中,我們的生命就能得著完全的改變。而所有這一切都取決於一件事就是:遵守神的誡命。所以每一個基督徒都要遵守神的誡命,真正遵守神的誡命的人,就是真正認識神的人。【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這裡「住在主裡面」,就是繼續不斷且恆久的在主裡面。而我們天天與主交通,就是「住在主裡面」的人。不僅如此,我們更要清楚的知道,當我們住在主的裡面時,「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所以除非我們「照主所行的去行」,否則就不能說自己是「住在主裡面」的。而神對我們的期望,就是要我們遵守祂的話語,聽命而行,這樣我們就能得著各樣屬靈的福氣。

約翰又講到一條既舊又新的命令,他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使徒約翰用最親切的語氣告訴信徒,這個既是舊又是新的命令,就是主耶穌所說的:【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這命令對信徒而言是舊的,因為他們信耶穌時就知道的,所以約翰說這不是由他而來的命令,而是耶穌基督所吩咐的命令,這也更突顯這命令的權威性,我們就要絕對的聽從。「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這是專指信徒彼此相愛的道。「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這裡的「新命令」就是把主的命令重新頒給信徒,當作新命令,為要提醒信徒,雖然他們從起初就聽見,就知道要彼此相愛,但日子久了就會忘記,所以要再被提醒,重新喚醒他們來實踐這一條新的命令。因為主耶穌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所以這命令在主是真的,同時在眾信徒身上也是真的。而約翰要寫給信徒這條新命令,是「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這「黑暗」是指這黑暗的世代,「真光」就是耶穌基督(約1:9)。黑暗已在「漸漸過去」,黑暗的世代快要結束,而基督的「真光已經照耀」,這正是黑暗世代快受審判的明證。因為主再臨的日子已近了,為這原故,約翰要再次寫信鼓勵信徒,要遵守這一條既舊又新的命令,就是要「彼此相愛!【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就是「在主裡面」,也就是與主保持相交。「卻恨他的弟兄」,這種人的光景就是,「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這裡愛弟兄」,表示有愛的行動,不是嘴巴上「說」而已。「住在光明中」,就是「住在主裡面」,也就是「與主同行」。「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絆跌」指一面自己被絆倒,另一面也絆倒別人,「緣由」指原因、理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在黑暗裡」,指所在的位置黑暗無光。「在黑暗裡行」,指在黑暗裡有所行動。「不知道往那裡去」,指人生的道路沒有定向,失迷在黑暗中。「黑暗叫他眼瞎」,是指「恨弟兄」會使人如同眼瞎,使他看不見,充滿了危險。所以我們要「愛弟兄」,這樣我們就不是在黑暗中,而是住在光明中的人。

之後約翰說:【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借著主名得了赦免。】使徒告訴他所親愛的「小子們」,也是告訴所有的信徒,要他們確定自己已經得救的事實。這裡說到主的名也能赦免我們的罪,也就是說,我們在什麼時候承認主名,我們的罪就在什麼時候「籍著主名得了赦免」。所以這「得了」不是將要得,而是已經「得了」。使徒行傳10:43說: 【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當我們相信耶穌,我們的罪就因著耶穌的名,得到了神的赦免,這是何等的恩典!而赦罪的範圍聖經說:【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太12:31)。神的話是說「人一切的罪」,因此沒有一個人的罪是大到一個地步,是神不能赦免的,也沒有一個人的罪是多到一個地步,是神不能赦免的。人的罪範圍有多廣、多大,神赦罪的範圍也有多廣、多大。然而有許多信徒以為信耶穌是現在的事,得救是將來的事,他們現在信了,等到將來才能得救。但聖經清楚肯定告訴我們,人一信主,就「得蒙赦罪」,就已經得救了,不是等將來才得救,得救是緊跟著信的,和信之間是沒有時間距離的。所以使徒約翰寫下這些經文,就是要幫助信徒更加徹底的明白,神完美的救恩!因此我們今天都要明白,我們的「罪籍著主名得了赦免」,我們就可確定我們已經得救的事實,我們就要感謝讚美主!

約翰又說:【父老啊,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小子們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父老啊,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這裡使徒用三種不同的稱呼,以顯明三種不同靈性程度的信徒,這也表示信徒的靈性生命,必定循序漸進。「父老」,是指生命成熟的信徒,也是在真理的根基上最穩的一群信徒,所以他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就是認識神是從亘古到永遠的神,是從起初到如今沒有改變的神。因此無論處在何種光景中,神對他們而言,都是又真又活的。所以約翰重複的說:「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就是要肯定和加強他們對自己屬靈光景的了解,知道自己在屬靈的經歷上,已達到成熟的地步,他們就會堅守真道。「少年人」,是指信心堅定的信徒。這「剛強」就是有能力,在屬靈的經歷中有時就要用「剛強」的能力來對付撒但。這「勝了那惡者」,表示他們是經過爭戰的,因沒有爭戰就沒有勝利。而且這些「剛強」的信徒,他們一直都是那麼的剛強,因為約翰以前曾經稱讚過他們,現在再寫一次,可見他們仍然持守著,沒有改變,依然「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這說出他們能「剛強」的原因,他們也因神的話而「勝了那惡者」。因此我們都要把神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小子們」,是指生命幼稚的信徒,但他們認識父神,這是約翰保證這些幼稚的信徒救恩的地位。信徒因著耶穌得到了救恩的地位,就成為神的兒女,可以呼叫神為:「阿爸父!」這是外人無法分享的權利。我們所能感受到父神的慈愛,也是外人所不能了解的,所以約翰以「認識父」來向信徒保證,他們已是神家中的成員,這是一個因著他們相信耶穌而已經成就的事實,這樣他們就不該再去懷疑自己是否已經得救的事實。所以使徒約翰在這裡寫給信徒的這些話,是勉勵他們要保持這些屬靈的經歷。但願我們今天也都要有,「父老」與「少年人」那些屬靈的經歷,這樣我們就能像「父老」那樣真正認識神。我們還要將神的話存在我們裡面,這樣我們就能像少年人那樣「剛強」,並「勝了那惡者」!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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