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約壹2: 1-29>

作者:霞步思  於 2024-4-1 04:5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約壹2: 1-29】【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在約翰壹書第二章中,使徒約翰在勸告信徒要認罪,必蒙神赦罪之後,他在此就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我小子們」,意思是「我親愛的孩子們」,是年老的使徒對信徒親熱的稱呼。他寫信的目的,「是要叫你們不犯罪」,就是不縱容自己習慣於犯罪。「若有人犯罪」,表明得救的信徒還會【偶然被過犯所勝】(加5:21),只是無法再安於罪中之樂,因此就要誠實地認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中保」,就是作「代求者」,就是耶穌基督在神面前為我們所做的,祂【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基督不但為我們獻上代求,而且「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基督把自己獻為「挽回祭」,不但完全滿足了神的公義要求,也平息了神對罪人的怒氣,這是福音的核心。我們不僅在得救時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與神和好,得救之後「若有人犯罪」,也可以繼續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維持【與神相交】(1:6)。基督作「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也就是說,救恩是為「普天下人」預備的,但只有悔改信靠耶穌的人才能蒙拯救。【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遵守」就是切實的遵守。這「誡命」並非指十誡,而是普遍地指主的命令。「就曉得是認識祂」,「曉得」指主觀經歷上的了解、知道。「認識祂」,是指主觀經歷上對主的認識。「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人若說『我認識祂』」,是人自認為認識主,藉以高抬自己、教訓別人。「卻不遵守祂的誡命」,就是沒有切實的遵守主的話。「便是說謊話的」,口稱認識主,行為卻違背主的命令,就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指真理在這人的裡面顯不出功效,如同無有。因為認識神與遵守祂的誡命是并行的,如單有認識神而不遵守神的誡命,就是說謊的,也無真理在其中。【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這裡約翰又將「遵守主道」和「愛神的心」放在一起,這就是說,我們越遵守主道,就越認識神,自然也就越愛神。而我們愛神的愛本不能完全,但在主里,神就看為完全。根據這個,我們在主觀經歷上就得以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住在主裡面」,比「在主裡面」程度更深,指持續的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主所行的」,這裡特指主怎樣愛我們,「照主所行的去行」,指我們也要彼此相愛。所以作為信徒,我們宣稱自己「住在主里」,就要借著「照主所行的去行」來顯明,就是主怎樣行,我們也當怎樣行,這也是每一位信徒的最高行為準則。

【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約翰說他寫給信徒的並「不是一條新命令」,因為這「新命令」,是主耶穌在最後晚餐時候已吩咐的:【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所以約翰說這「新命令」不是由他而來的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就是主耶穌所吩咐的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彼此相愛」是「舊命令」,因為每個信徒在信主時就已經領受的基本教導,是福音真理的一部分。「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這裡的「新命令」,就是把主的命令重新吩咐給信徒當作「新命令」,因為雖然他們從起初就聽見,就知道要「彼此相愛」,但日子久了會忘記,所以要再被提醒,重新喚醒他們來實踐這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指主對我們信徒的啟示和供應,都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指我們對這命令的感受和經歷,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黑暗」是指這黑暗的世代,已在「漸漸過去」,黑暗的世代快要結束。「真光」就是耶穌基督(約1:9),基督的「真光已經照耀」,這正是黑暗世代快受審判的明證。因為主再臨的日子已近了,所以信徒就當更加要確實的彼此相愛。【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就是「在主裡面」,也就是與主保持相交。「卻恨他的弟兄」,這種人的光景就是,「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這裡愛弟兄」,表示有愛的行動,不是嘴巴上「說」而已。「住在光明中」,就是「住在主裡面」,也就是「與主同行」。「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絆跌」指一面自己被絆倒,另一面也絆倒別人,「緣由」指原因、理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在黑暗裡」,指所在的位置黑暗無光。「在黑暗裡行」,指在黑暗裡有所行動。「不知道往那裡去」,指人生的道路沒有定向,失迷在黑暗中。「黑暗叫他眼瞎」,是指「恨弟兄」會使人如同眼瞎,使他看不見,充滿了危險。所以我們要「愛弟兄」,這樣我們就不是在黑暗中,而是住在光明中的人。

【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借著主名得了赦免。】這裡的「小子們」,是指所有的信徒,不論其年齡或屬靈程度如何。「因為你們的罪借著主名得了赦免」,這裡「你們的罪」,是指得救以前所犯過的一切罪。「借著主的名」,指凡求告主名的,都必要得救。「得了赦免」,表示已經成就的事實。這對基督徒來說,是千真萬確的事實。【父老啊,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小子們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這裡的「父老」,是指生命成熟的信徒。「我寫信給你們」,這信是指現在的約翰壹書。而他們對神有更深刻的認識,知道神是「從起初原有的」,是無始無終,自有永有的那一位。」少年人」,指信心剛強的信徒,所以他們有勝過撒但的經歷,這「惡者」就是指撒但。「小子們」,是指還在信仰的初階、生命幼稚的信徒,「認識父」指認識神乃是一切供應的源頭。「我曾寫信給你們」,這曾經寫過的信是指約翰福音,約翰把以前講過的話再強調一次,為要提醒信徒明白他所說的話。【父老啊,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這裡再次說到「父老」,他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這裡也解釋「少年人」能戰勝惡者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們「剛強」,就是在屬靈事上,具有堅固的信心。「神的道常存在他們的心裡」,」神的道」就是神的話,因此我們都要用神的話來好好裝備自己,要把神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我們心裡,這樣我們就能「勝了那惡者」。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這「愛」就是看重、愛慕,喜愛。「世界」在這裡是指人類社會中使人遠離神的一切人、事、物。因為撒但是【世界的王】(約12:31),【全世界都卧在那惡者手下】(5:19),所以約翰警告信徒「不要愛世界」,人若「愛世界」,必然會陷入「世界」的罪中。「世界上的事」,包括這個世界所能提供的名利、地位、享受、成就,以及構成這個世界體系的價值觀、生活方式、對神的態度。信徒「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由此可見,「世界」與「父」是對立的,要愛世界就不能愛天父,若要愛天上的父,就不要愛世界。在我們的心裡面,不可能同時愛兩樣,愛世界和愛神是不能共存的。使徒又具體的說明,「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這總括世上一切敵擋神的罪惡的事在內。這裡「肉體的情慾」,就是人的慾望卻隨從肉體的喜好,超越正常需要的邪情私慾。「眼目的情慾」,就是由眼目所見而誘發的惡欲。「今生的驕傲」,是指人以一切物質財富、才幹和屬世利益驕傲的誇耀。而這些事「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因為「凡世界上的事」的源頭,是從那世界的王魔鬼借著掌控世界來引誘人的心而產生的。所以「都不是從父來的」,因為是與神的本性對立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這「都要過去」,是指它們都是暫時存在,轉眼成空,因此信徒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我們就要「遵行神旨意「,因為有永存的價值。

【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如今是末時了」,「如今」即現在,「末時」是指靠近災期的末時,即基督再來以前的最後一段時間。「你們曾聽見說」,說明當時的信徒已經聽到敵基督的要來。「那敵基督的」,特指在基督再來之前將要出現的那個【大罪人、沉淪之子、不法的人】(帖后2:3-10),他是敵對主耶穌基督的。「好些敵基督的」,這是指歷代以來那些敵基督的,而這一類的人會越來越多,直到「那敵基督的」出現。「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我們便知道主再來的時候近了。【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這裡告訴我們,那些「敵基督」是從基督徒中間出去的,這些人曾混在教會中,他們表面上是在我們中間,實際上卻「不是屬我們的」,因為他們沒有基督的生命,所以不是基督徒。若是基督徒就會留在教會與我們維持心靈的交通,但他們離開我們,表明他們都不是真信徒,凡不是屬基督的真信徒,遲早終究會顯出真相。【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或譯:都有知識)。】「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那聖者」,指主耶穌(約6:69)。「恩膏」指真理的聖靈,「受了恩膏」,就是得著聖靈的膏抹。所有的信徒都「從那聖者受了恩膏」,得著了聖靈的內住,所以都「知道這一切的事」,因為「真理的聖靈」會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而當時的信徒雖然已經受了聖靈的恩膏,並且知道有好些敵基督的要出來,但使徒還是要提醒他們,因他們還沒有足夠的經歷怎樣去運用他們的真理知識,怎樣按聖靈的指教去辨別敵基督者。【我寫信給你們,不是因你們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們知道,並且知道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約翰說到他寫信給信徒,因他們都知道「真理」,這「正是因你們知道」,就是指凡是蒙恩得救的信徒,都該知道基本的救恩真理,並且他們也知道「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因為虛謊與真理是完全相反的,正如黑暗與光明完全相反一樣,所以虛謊絕對不可能是從真理出來的。【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誰是說謊話的呢?」就是敵基督,他們明顯的特徵就是說謊話。「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就是不認耶穌是神,不認耶穌是道成肉身的救主。「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因為主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這清楚地表明耶穌是神,祂和父原為一。所以「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是指在人面前公開承認主耶穌就是道成肉身的聖子基督。因子與父乃是一,所以「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因為子是父的表明(約1:18),所以「認子的,連父也有了」。那些自稱「一神論」的宗教和教派,就如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基督教新神學派,甚至猶太教徒,雖然承認獨一的真神,但卻不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這樣他們連父神也沒有了。

【論到你們,務要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裡。若將從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裡,你們就必住在子裡面,也必住在父裡面。】「那從起初所聽見的」,是指福音真理,也就是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猶3)。信徒要持守真道,就「要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裡」,不可聽了就忘。而信徒「若將從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裡」的好處,就是「你們就必住在子裡面,也必住在父裡面」,就是與聖父、聖子都有親密的靈里交通。【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指著那引誘你們的人說的。】約翰說他「將這些話寫給」信徒,是要提醒他們防備「那引誘你們的人」。因敵基督使信徒懷疑自己得永生的確據,因此他說:「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信徒既然從心裡承認主的道,又認識了神,就該持定主的應許,不要因人的「引誘」而搖動。【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從主所受的恩膏」,指聖靈。「常存在你們心裡」,指聖靈會永遠與我們同在(約14:16)。「並不用人教訓你們」,這並不是說信徒不需要教師的教導,因教會中也有教師的恩賜(弗4:11),而是說「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凡事」指信徒日常生活、靈修、事奉等一切的事。「教訓你們」指聖靈在信徒的裡面,借著如同膏油塗抹的運行感動,使信徒明白神的旨意。「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是指聖靈的工作和教訓都是真實的,不是虛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按這恩膏的教訓」,就是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7),「住在主裡面」,就是停留、居住在主裡面。【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的時候,在祂面前也不至於慚愧。你們若知道祂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祂所生的。】這裡的「小子們哪」,是以全體信徒為對象,而不分年齡和生命的成熟程度。「要住在主裡面」,就是要常與主結連,完全地信靠祂,要照祂的話行,按祂的旨意去生活,這樣當基督再來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地向主交帳,在基督的審判台前「也不至於慚愧」。「你們若知道祂是公義的」,信徒若知道主是全然公義的,當祂再來時也要按著公義審判人(提前四8)。「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祂所生的」,「凡行公義之人」,是指得救的信徒,「都是祂所生的」,指神的兒女裡面有永遠的生命,與神的性情有分,故所行所為合乎公義。所以行公義的才是真正神的兒女,也是永生生命的證據。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讓主公義的生命彰顯在我們的身上,我們就能自然而然的行出公義,這樣當主再來時,我們在主面前就可以「坦然無懼」,」也不至於慚愧」!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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