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是馬,閹雞非雞,異化的人類絕對不是人。所以,高喊人權口號的,通常不是人,而是高度文明、極端異化的雜種人類,邪魔人類。
我這樣說,既不是反動,也不是罵人,而是在釐清概念,定準人性。
有興趣的非人,你們可以去查查世界少數民族詞典,很多土著民族、落後民族和邊遠民族,他們都自稱是「人」、「真人」、「原生人」。比如:
台灣泰雅族(Atayal)的族名,原意為「真人」或「勇敢的人」。
美洲愛斯基摩人是印地安人對他們的蔑稱,意思是「吃生肉的人」。因為不滿意別人對他們的稱謂,所以他們就自稱為因紐特人(Inuit),意思為「人」。
中國大陸西南地區有個布努族,意思是「我們是人」。
這意思很明白,人家是地球上的settlers,出來混的早,先入者為主。既然人家自稱是真正的人,那我們現代人也只好改稱,不能冒名,正如商標註冊、公司取名一樣,不能與別人重名。
現代人應該叫什麼人類,這個我不管,因為我管不著。我所能看清並積極呼籲的是,人權務必賦給人類。所謂天賦人權,肯定與人賦人權、妖賦人權不同。天賦人權,一定是賦給真人,真正的人類。
目前世界上的七大工業國,其國民看上去,多數都是人模怪樣,一點也不象人。正因為他們不象人,不是人,所以他們才提出一個「人權」的普適口號,專門用來整肅不聽話的中國和俄國。
搞笑的是,中國和俄國所謂的「人民」,實際上也不是人了,把人權賦予他們,不過是讓他們與西方發達國家的「people」一樣,更加地遠離人、異化人、不象人、不是人而已。
20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