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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今天不應該再是一個以言獲罪的的時代

作者:他山石  於 2015-4-12 09:5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8評論

關鍵詞:星光大道, 中央電視台, 大革命, 父母官, 他山石

中國的今天不應該再是一個以言獲罪的的時代

他山石

這二天,畢福劍事件出現的轟動效應,甚至超過了他苦心經營十餘年的「星光大道」的效果。
各式各樣的評論踏至紛來,譴責的聲浪鋪天蓋地, 以致中央電視台也抵擋不住, 聲明「要嚴肅處理」;

網路上還流傳出了其本人認慫的道歉信。
這是一個典型中國特色的以言獲罪的事例。

我們知道,心口不一, 私下的不當言論一旦曝光,可以毀掉一個政治人物的前途,因為公眾對他們有

政治誠信的期許和信任,畢竟是父母官,社會大眾不允許他們的不誠信損害到公眾的利益。這也就構

成了對他們的公眾約束。

是的,畢的知名度使他成為了一個中國的公眾人物, 但他畢竟不是政治公眾人物。我們不能指望人人

都是聖人, 完人,- 沒有缺點和錯誤,也包括畢在內的諸多名人們。
私下的言論, 或許坦露了一個人的心聲,或許也就是逢場作戲。即便其有違於主流的社會意識和共識

,是否也可被我們的社會所包容, 求同存異呢? 那種對思想和言論大一統的傳統帝王思想,是否與我

們這個時代相符?

從法律的角度,我對現今的中國憲法是不了解。 但我相信, 經過文化大革命的慘痛歷史教訓后的今天

,是不會再有以言獲罪的條款。

經歷過文革的人們還應該都記得,由什麼「反動思想罪」, 「反動言論罪」等,在文化大革命時期摧殘和坑

害過太多的人,也包括了毛澤東以下的許多各級的執法者自己和打手本身。最終導致了什麼樣的結果

?相信大家都不會忘記,也足以讓我們隨時地反思。

私下的不遜政治言論, 不能等同於組織活動、或是在「星光大道」等公共媒體節目上的宣揚和煽動。更

不應該作為獲罪的依據。否則的話,若是13億人民都因此再不敢在任何場合暢所欲言,坦露不同的想

法,大家任何時候都是眾口一詞,那恐怕離文革時期全民讀語錄、讀社論的日子也就不遠了。

披露這一段視頻的人是否想過?如果由此引發的以言獲罪被社會認可了,以後有一天, 你在某個私下

場合的不宜言論也被這樣地曝光,雖然不會有這麼大的社會轟動效果,但對你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呢?
我們的社會應該倡導保護個人隱私的良好風氣,鄙視和摒棄那種獵奇和打小報告的陰暗心理。哪怕對

名人大腕們也不要有那麼多的崇拜,他們也是人, 不是神,也是會有缺點錯誤的。那些這個粉那個絲

的還是少點好,不然終會像今天的畢姥爺一樣,讓你失望的。

就畢在視頻中所評唱的京劇「智取威虎山」選段,是文革時期創作、普及的樣板戲, 經歷過那個時代的

人都不會忘記。故推測其所談及的話題應該是與文革時期的背景相關。

文革是毛晚年的錯誤,這已有結論和公論。經歷過那個時代的人,少有未受其害的。其對國家、對社

會的禍害之大, 遠不是現在的青少年們所能想象的,許多遺毒至今難消, 包括了這一事件反映出來的

一些以言獲罪的公眾心理。經歷過那個時代的人,對此有怨氣、發發牢騷, 我認為是無可厚非的。哪

怕是他並沒有喝酒,再過激和過分,也畢竟是他個人的認識和素質問題。對三七開的毛的再不敬的私

下言論,對國家和社會的損害,-哪怕就是有,也根本無法與毛錯誤的文革比,九牛一毛都談不上。根

本就不值得那麼多人去較真和追究。
畢主持的只是一個群眾性的文藝節目。相信經過這一事件的他若還能繼續做「星光大道」,會把節目做得

更好。因噎廢食、殃及池魚的作法,不是明智的選擇。
當年柯林頓沸沸揚揚的桃色事件,得到了美國民眾的諒解的故事,說明了我們的世界已邁入了一個更

加人性、寬容的理性時代。具有一個不違法的容錯的現實社會, 是國家進步、成熟的表現。我們是否

也應步入這樣的時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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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8 個評論)

回復 awang9988 2015-4-12 10:26
沒人說他犯罪。黨有黨法, 中央台屬於黨的喉舌, 處理是一定的。
回復 Sommerset 2015-4-12 20:23
黨的喉舌白天歌頌黨,晚上玩的是深喉舔襠,不也是精神分裂嗎?
回復 淡淡的米蘭 2015-4-12 21:33
經歷過文革浩劫的人都明白怎麼回事,因言獲罪,告密橫行,當年的毛澤東和文革吹鼓手就是這樣把一個民族推進深重災難的!
回復 11nn93n9 2015-4-12 22:28
他獲罪了么? 什麼罪名。 丟工作是應該的。難道影響了僱主的生意,還不許僱主炒他?
回復 【小蟲攝影】 2015-4-12 22:33
好文。中國 不應該回到文革年代。老畢錯誤是什麼?是說了真話。粗口是不好聽。我不支持罵人的語言。
回復 寂禪 2015-4-12 23:14
這種「開脫」都是「引申」,無關痛癢,毫無邏輯。央視本來就是「黨的」,你為其工作,本身就沒有「言論自由」了。老畢肯定無罪,但繼續為「黨的喉舌」工作,估計有問題。大家都不關心此事,才是對老畢最大的「關心」,
回復 開來 2015-4-13 08:57
不要再講「以言獲罪」了。誹謗、造謠、蠱惑、欺騙都是言論,在舊時代的中國也都是該殺頭的罪,就是在現代的西方世界,誹謗和欺騙也都是要判刑或判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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