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可憐兮兮的摩登女郎,憐憫之心閃電般劃過我的腦海。再看警察准備帶這對男女回警局處理比皮夾更嚴重的社會風化問題時,心裡浮起放她一碼的想法。但是即刻二個大大的問號和驚嘆號在我胸中豎起:潑在我身上的污名算擦凈了嗎?我的名算正了嗎?長期執法工作養成的嫉惡如仇,絕不姑息的職業習慣促使我要追究下去。
實際上對下一步我該做什麼我已胸有成竹。因為我記得老李在拾到皮夾的時候,曾報給我聽,皮夾里有錢,二張信用卡,和一些票據。而剛才大包頭還說他在銀行里取了錢。於是我斷定皮夾里一定少了一樣重要的東西,而這樣東西現在就藏在摩登女郎右邊腰間的口袋裡。就在警察要拉大包頭進警車的時候,我叫住了警察說:等一會,我有點小事要問這位先生。大包頭本就不願上警車,聽我一說,以為找到了救兵,回過頭來,彎下身子,幾乎要跪下來。他低聲下氣地對我說:美國阿叔,剛才冤枉了你,實在對不起。我說:請你再打開皮夾子查查少了什麼?大包頭此時只想息事寧人,連聲說:不少,不少。我問:真的?大包頭回答:不假。
這時幾百雙眼光聚攏了過來,鴉雀無聲地聽我和大包頭的對話。我說:看看你的銀行取款卡是否還在皮夾里。我話剛一出口,大包頭即刻晃過神來,驚慌失措地掏出皮夾,翻來覆去地查看,接著失聲喊了出來:完了,完了,這卡里有幾十萬元錢。這卡呢?剛才我還取款用的。如果丟失幾十萬元是個大案,警察這才發現關於皮夾的事情還沒結束。他對大包頭說:再記記,褲子衣服口袋裡再找找,這麼重要的東西怎麼亂放。
我看看錶已經快九點,陷在這爛泥堆里時間太長了。我留戀著剛才同老李談笑的愉快。於是我以非常肯定的語氣對大包頭說:不用找了。我指著摩登女郎對大包頭說:你的銀行取款卡就在她的口袋裡。大包頭眼睛象牛一樣直瞪瞪地看著我,他幾乎不相信我說的。眾人的目光也已質疑的據多。警察的目光和我的對視了一會,他應該從我的目光里看到了肯定,也會意了一個同僚熟悉的職業的眼光,儘管這個同僚來自於異國。說時遲那時快,警察轉身抓住了摩登女郎的右手,反剪到她的身後,只聽「吱」一聲,她緊緊包裹身子的絲質連衣裙什麼地方開了一個口子。但是吸引眾多好奇目光的不是摩登女郎快要出洋相的胸脯,而是她腰間那透明的口袋和口袋裡裝著東西。那是一張藍色的卡。大包頭一眼就認出那是他工商銀行的取款卡,他高聲地如釋重負地說:我的卡吶了伊口袋裡。摩登女郎裂著大嘴,雪白整齊的牙齒縫裡蹦出了「哎喲,哎喲」好象很痛苦的叫聲。
警察放了摩登女郎的右手命令道:把卡拿出來。警察又問剛才沒有答案的問題:皮夾怎麼會到樹底下的。摩登女郎以極低的聲音回答道:是我藏在哪裡的。警察有點不解又問:那你為什麼要把這張卡藏在身上。女的脫口而出,我可以馬上取錢去。這時周圍的人群己是嘰嘰喳喳鬧起一片聲響,有一個高嗓門的問道:沒有密碼,儂那能取款。女的知道說漏了嘴,不開口了。是呀,沒有密碼,只是有卡是沒有用的。熱鬧的場面又靜了下來。目光又一次集中在我身上。
不過這次眾人投來的目光更多的是敬佩,是期許,是相信。相信我會給大家一個答案。這是對我一個上海人的禮遇和尊敬。此刻他們眼中的上海人應該不只是樂觀大方坦率正直,而更是在人們困難的時候,伸出援手;在人們危難的時候,挺身而出;在人們最需要你的時候,拿出自己的熱情智慧和勇氣無私地聳起你的肩膀讓你周圍的人依靠。這才是當代的上海人。
我在美國官校讀過行動學。人類每一個細微的下意識的動作都代表一種心理狀態並有鮮明的目的性。我注意到摩登女郎在大包頭檢查錢包的時候,她左手有意識地用食指和中指在磨擦掌心。這個動作使我謹嚴縝密的判斷和推理得到了整合,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線索鏈。我側過身,用沉穩的口氣對警察說:你看她左手的掌心應該有數字的痕迹,可以肯定這痕迹她還沒擦乾淨。說罷,我彈了一下落在袖管上的灰塵,意示老李,我們可以走了。當我和老李走過蹲著的摩登女郎時,我只覺一股噁心從喉嚨里冒了出來。很快這噁心化成唾沫被我用儘力氣吐到了身後。摩登女郎呱呱地叫著。她左手被警察撩起,手掌上的確依稀還能看見一排數字。摩登女郎還在叫著,她的驚慌藏在叫聲中還是暴露無遺。她的哀嚎很快被一陣鼓掌淹沒。一個上海年輕人尖而亮的聲音跳到了所有聲響之上:好樣的美國人。我拉住老李的手,走出人群,回過頭向還在鼓掌的人們招著手說:阿拉還是個上~海~人。我故意拉長放響上海人這三個字。老李用力握著我的手,我看到他激動的眼淚已經湧出他的眼窩。這時我還注意到周圍很多人在擦眼睛。我聽見一個沙亞的聲音,它特別打動我的心:儂是阿拉上海人的好兒子。我連著點頭說:是的,是的。說罷趕緊撘著老李的肩膀快步離開這一群激動中的人們。我們又開始愉快地回憶,又開始爽朗地大笑。這笑聲在新華路的夜霧中久久地響著。
當我寫完「上海人,你得為自己正名(之五)」時,我還有三個小時將要登機,飛回我為之奮鬥的國家。在浦東機場,回首遙望我的母國,我的故鄉,我的依戀之情仍是那麼深那麼切。再見了中國,再見了上海。一個海外上海人一定會孜孜不倦,繼續努力同故鄉的人們一起為上海人正名。(寫畢於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