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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屠夫的開庭聲明

作者:一劍飄塵  於 2017-8-9 15:2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劍劈華山|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評論

一劍飄塵評:屠夫吳淦的開庭聲明振聾發聵!我這裡說的聾聵,不是普羅大眾!而是那些至今還抱著「無敵」態度軟綿綿向土匪撒嬌賣萌的所謂異議知識分子。本來那些人應該是中國的脊樑,憑著自己的良心和知識,為普通中國人指明方向的。但是這些軟趴蟹只知道「非暴力」,不知道「不合作」。打著「非暴力」的幌子,事實上卻是和土匪「合作」,換取土匪統治下的一點點苟延殘喘的空間。可以說,劉曉波的死亡證明此路不通!這是必然的,只是代價太大了!吳淦在這份不認罪聲明中,沒有對土匪的歌功頌德,沒有對獄卒的阿諛奉承,相反嚴厲指責了土匪的倒行逆施,更是自豪地把被土匪宣判的罪,當做是榮譽。這份境界,不要說比什麼諾貝爾獎,就是比那些評獎的挪威白左老頭老太,都不知道高大多少倍!是時候宣布與土匪不共戴天的仇恨了!不要再用「無敵」、泛愛來自欺欺人了!如果仇恨有罪,罪行之源也是土匪,而非被土匪奴役的我們!

吳淦:開庭前聲明

言論、出版、宗教信仰、遊行、集會,對政府、官員的監督、表達不滿等權利,這些都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假設它是真的),賦予和保障的公民權利。更是世界各國所認可和遵循的普世價值。如果因有人行使這些權利而遭入罪,都是這個國家與時代的恥辱,也必將為世人所恥笑與唾棄。叫一個人對行使這些權利是否有罪去作辯護,我認為這是對一個正常人的侮辱。

在中國大陸,若意識形態與信仰與當權者不符,很容易遭羅織「莫須有」的罪名迫害。1949年中共建政以來,在文化大革命和歷次政治運動中,遭迫害的知識分子、八九一代、民主黨人、法輪功學員等。到近幾年,因捍衛正當權利而遭迫害的公民、人權律師,千千萬萬遭打擊報復的無辜者,他們哪一個是有罪的?幾十年來換湯不換藥,本質一直沒有變。

他們對我的指控,都是這些年大家公開看到的亊。無非是一些言論,寫了三個寶典;對無辜受害者的聲援與幫助;對胡作非為公權力和官員的揭蕗及行為藝術表達。這些都是一個公民在正當地行使權利。同時,這些公民權利,也是每一個人都應當去捍衛的。

我將被判有罪,不是因為我真的有罪,而是因為我不肯接受官方指定律師;不認罪及上媒體配合宣傳;堅決揭露他們對我的酷刑、虐待等各種暴行;揭露檢察院包庇、瀆職行為。

專案組曾告知我,此案是領導定調,檢、法走個程序過場。在我知道開庭只是為了判我有罪而演出的一場鬧劇的情況下,本人不對我所言所行作辯護。無罪的人無需為自己辯護。

另外,在公安各種程序違法、酷刑、虐待、侵佔我財物、強迫我採訪、強迫我放棄自己請律師的權利,這些違法行為沒有得到査處情況下,開庭沒有任何意義。

我知道將被重判,但我永遠不會為自己的所做所為,及今天的選擇而後悔。只為連累家人,只為自己做的太少,而愧疚自責。民眾的聲接與支持,律師們的堅持與付出,就是對我最好的"判決」。黑白是非不會被顛倒,正義終將戰勝邪惡。歷史車輪滾滾向前,不會因一些人阻擋而停住。那些企圖阻擋人類文明進程的人,終將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在「偉光正」的殘暴統治下,不被「犯罪」都不好意思。再不「犯罪」我們都老了。被判顛覆中共政權罪於我是莫大榮譽,在爭取民主自由、捍衛公民權利的征途中,一份出自獨栽專制政權的有罪判決書,就是頒給民主自由戰士的一座金光閃閃的獎盃。

我拒絕辯護,僅藉此機會感謝頒獎!謝謝!;

聲明人:吳淦(簽名)

二0一七年 月 曰

本聲明由吳淦父親徐孝順先生髮布的推特圖片 https://twitter.com/SAVE_TUFU/status/895054065574395904 經在線OCR轉換校對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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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 2017-8-9 16:49
嗯, 這樣的境界是很高了,眼裡對共匪就是滿滿的不屑,鄙視,小看,所以才會把被共匪的判罪當作榮譽。竊以為:劉曉波那個無敵論也不是不可以,心裡是可以那樣想,但是腳卻是要跳起來的!跳起來踩死他們!就是如果他是腳跳心不跳才是無可挑剔的完美,,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無敵論。
回復 (●'◡'●) 2017-8-9 22:26
嘿嘿,竟然忘了給你獻花,好,就補一個高興吧,很高興中國有這樣的鐵血男兒!誰說中國人素質不行沒救了
回復 xy8ur 2017-8-11 08:42
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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