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美國華裔大遊行的贏家是誰?

作者:一劍飄塵  於 2016-2-21 11:4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劍劈華山|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8評論

關鍵詞:梁警官, 遊行

美國華裔大遊行的贏家是誰?

一劍飄塵

吵吵嚷嚷的大遊行,總算結束了。作為商人,我有個習慣:一件買賣完成以後,要核算利潤。驚動了全球華人的挺梁大遊行結束了,當然也應該想想:誰是受益者?誰是失敗者?

毫無疑問,我一劍飄塵是最大的失敗者。從遊行發動開始,我就堅持我的理性,持反對立場。所以,遊行完成了,我當然是失敗了:反對失敗。不過,我很高興我是那個站在坦克前面的人。在SCA5的時候,作為最知名的作者,我因為寫作了大量反對法案的文章而享譽北美華人圈。甚至在矽谷的許多華人譽我為北美的魯迅。如果我順著華裔的主流民意,繼續寫挺梁的文章,我的聲譽當然會更加日盛,而且遊行的組織者、鼓催遊行的媒體也會到處轉發我的文章,為我賺足眼球。作為商人的我,不會看不出這個巨大的機會。但是,我堅持我的理性。所以,從這點上說,我不認為我是失敗者!人生的成功與失敗,不在於得到多少人的承認,而在於堅持做你自己!個人的價值,絕對不是漂浮在他人的口水上。

看起來,這是一次華裔的大勝利!從華裔自己的統計數字看紐約就有5萬人上街遊行了。當然,主流媒體不認同這個數字,認為只有2000。到底相信誰呢?我相信讀者自己心中有桿秤。但是這次遊行的聲勢無疑是非常廣的:又是一次全國性的幾十個城市的聯合行動!所以,如果按照一些人的說法:我們就是為了發出我們的聲音!這無疑是達到了目的。但是,這麼大的一次驚動了整個美國華裔的遊行,就僅僅是為了發出華裔的聲音么?隨地吐痰也是發出聲音,而且在美國也不受處罰,我們是不是應該發動大家去街頭吐痰去?顯然,這種聲音論是蒼白無力的!

但是,為什麼這種聲音論會最終成為華裔的主流呢?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到了遊行的最後一刻,還找都不到有形的目的!

我一直關注這個事情,所以清楚記得,遊行的發起人在判刑一出來以後,最原始的訴求是:梁警官無罪,所以我們要遊行!

但是隨著一劍以及其他一些理性作者的文章分析,到了今天,顯然大家都認為梁警官實際上是有罪的!而遊行發起人的那個「判了15年」的煽動,也被證實是不實之詞!

所有關注這個事情的人,都明白這個事情演變的過程,所以我就不再多說了!總而言之,到了最後,我們都沒有統一到同一個口號上。而最終,各地的遊行口號,變成了自說自話。即使同一個城市的,也有各種不同的口號。所以,在我看來這是一次完全分裂的遊行:認為遊行者們的目的都不相同。

當然,美國是自由社會!所以,就是這樣的遊行也被各個城市的警察叔叔們批准了。所以有人就不服氣啊:這些人在中國的時候,一個屁都不敢放,到了美國就利用美國的自由,擾亂美國社會。一劍說這樣說不對!因為這些人都是良民!在中國的時候,遵守中國政府的規矩,包括潛規則——因為中國憲法也是容許有形示威的。到了美國,他們也遵守了美國的規矩。所以,不能在這個上面挑刺他們。這隻能說明美國和中國的不同。由此看來,我們是不是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這個遊行是美國這個國家的勝利呢?因為就是這樣一個目的不明確的遊行,也在美國順利完成了。

有人說這是華裔團結的勝利。我不贊成!就是根據遊行組織者的估計,全美的遊行人數也不足10萬(其中有多少水分,大家自己想)。這能夠說明團結了美國的500萬華裔了?當然沒有。相反,洛杉磯是遊行最開始的發起人的居住地,今天我看到消息,僅僅800人的遊行隊伍,竟然還分裂成兩個部分:站在同一條街上,紅衣服在東頭,白衣服在西頭!害得記者朋友採訪組織者要兩面跑!如果沒有這次遊行,這800人還看不出分裂的勢頭。這下好,連洛杉磯市警察伯伯們都為難:這特么不是只有一張遊行許可滴么?好在美國文化比較寬容,一張permit,警察伯伯也就讓兩撥人隔街相望淚眼了。

至於在微信網路上的論戰,那就更不用說了:這是從08年奧運會遊行以來,第一次如此截然分明的兩撥人的大論戰。當然,一個重要的原因,可能就是08年的時候一劍飄塵忙於生計,沒有捲入,才讓當時的遊行得以實現了民族大團結吧。

但是,不團結其實不是壞事情,特別是在今天的美國!如果說馬丁路德金之前,一個族裔不團結可能是致命的。因為那個時候有種族歧視法,這種法律本身就讓種族抱團了。所以,排華法案才會暢通無阻。但是今天,美國法律上恰恰是反對種族歧視的!所以,依靠種族抱團,其實才是真正的一種隱性的歧視!比如吧,我們為梁警官呼籲,僅僅是因為他是華裔。這本身就說明:我們以種族劃分人。好在沒有法律強調不得以種族劃分為人呼籲,否則,就是種族歧視了。但是,美國法律在招工等等方面,都有明確的規定:不得因為種族原因雇傭或者不僱用!所以說,華裔這次的明顯以種族劃分的方法為梁警官呼籲,本身就不符合多元文化。當然,我們不能說這是錯的,因為法律沒有規定不可以,這就是可以的!這也是美國的非裔美國人經常抱團遊行的原因。但是,我們不要忘了:我們僅僅一個梁警官而已,而非裔美國人每年都有幾百人被警察開槍殺死。這裡面當然有各種原因,但是就像我們許多人可以不考慮梁警官自己的錯誤,而一定要上街遊行一樣,非裔美國人當然更會感同身受!

所以,我不覺得這次遊行是民族團結的勝利!相反,雖然我在昨天,遊行開始的前一天,祝願遊行能夠理性、平安、順利進行。我相信,這也是許許多多和我一樣反對遊行的人的共同的心愿。但是,這不是說:我們就被參與遊行的那部分華裔說服了!而只是我們作為美國華裔在被代表以後的一種無奈的祝願:雖然我反對你的莽撞,但是我希望你平安!

我們的分歧是不會因為這次遊行而消失的。相反,會擴大。因為對於遊行參與者來說,他們會有一種成就感,他們為了自己的參與的正當性,而誇大這次遊行的成功、忽視這次遊行造成的傷害。而顯然,所有反對遊行的人,也一定會注重遊行造成的對於華裔這個標籤的傷害。是的,Chinese American確實是一個標籤,這是源於一個網友的文章,我借用一下。作為在美國生活的華人,我們是打算把這個標籤建設成為精品Giorgio Armani呢,還是中國山寨版的GLorglo Arwaui?這是一個值得我們深思的話題。我想,在許許多多參加了遊行的人們的心中,一定有一種自豪感油然而生。這種自豪感,其實在中國的歷史上並不鮮見。而今天的朝鮮,這種自豪感更是無與倫比。但是,Armani品牌,並不是靠阿Q的精神勝利法上位的。阿Q不可能知道還有品牌這麼回事,他好不容易想攀附一下趙老爺這樣的大姓,都被一句「你也配姓趙」打出了山門。

就在昨天晚上,我還祈禱遊行不要和黑人發生衝突(可以見我微信的朋友圈),而今天,紐約就發生了非裔美國人的遊行和華裔遊行發生衝突的情況。而今天的twitter上,更是充滿了一張圖片:一個集會中的一個華裔對著被梁警官誤殺的那個黑人的嬸母豎了中指。這個行動,顯然把一切希望遊行不要激怒非裔的想法都粉碎了。

一定有朋友說了:我們還有遊行的人舉起了死者的照片呢,他們為什麼不傳播?是,我看到了。但是,如果你連我們遊行組織者開始撒謊說「判了15年」這樣的謊言,都能夠原諒,繼續參加遊行,你又有什麼理由反對人家選擇性傳播信息呢?就在遊行之前,我們微信的一些自媒體還傳播信息說:梁警官的Partner翻供!當時我看到了還驚喜了一下,認為這是一次好事情!這樣遊行就可以師出有名了!但是,經過我查證,那根本就是虛假的信息。而那個自媒體也根本沒有再做闢謠的工作。

在這樣一個移動互聯的時代,信息量大、一些自媒體為了提高點擊、提高訂閱,選擇性報道司空見慣。關鍵是:作為接受信息的我們,要知道選擇!一個非常簡單的方法:凡是發送虛假信息,然後又不闢謠的自媒體,一定要迴避!!

現在看,這次遊行在華裔和非裔之間,造成了一定的誤解。所以,無論我們如何自欺欺人說這是一次勝利的遊行,而事實上卻可能並非如此。我們希圖通過遊行的方式干預司法的獨立性,卻忘了我們只是佔有美國人口比例1.5%不到的一個族裔!如果我們在梁警官的案子上,通過一次30多個城市、10萬人不到的遊行達成了干預司法的目的,這個前景是非常可怕的!

為什麼?

想想看,如果其他族裔也照貓畫虎的話,憑著他們十多倍、幾十倍於我們的人口優勢,我們豈不是完全要成為一個被簡單的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奴役的民族?

實際上,美國先賢們在建立美國的制度的時候,實行三權分立,讓司法權獨立於行政、立法,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獨立的司法體系下,可以借靠法官、司法人員的專業素養,而不是依靠簡單的「多數原則」,給與每個人的法律平等的保證!

雖然我一直反對這次遊行,但是我也沒有忘記在昨天給與它順利完成的祝願。現在,遊行結束以後,我再一次不厭其煩地說一次:難道遊行真的起到了它的作用么?還是一個獨立的司法制度,更符合華裔的利益呢?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作者:一劍飄塵,美國出版、第一部8x8事件長篇小說、禁書an門情人作者,美國作家、哲學思想「無限主義」創始人。微信公眾號:yjpc13;新浪微博:一劍飄塵8;海外博客:一劍飄塵

2016 02 20


高興

感動

同情
1

搞笑
1

難過
8

拍磚
4

支持
1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5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28 個評論)

回復 newyorker92 2016-2-21 11:49
Tennessee v. Garner 和 Graham v. Connor 這兩個案例是上警官學校必學的。參考一下,對梁的案情理解有助。也能明白為什麼其他人的事件沒定罪。
回復 一劍飄塵 2016-2-21 12:05
newyorker92: Tennessee v. Garner 和 Graham v. Connor 這兩個案例是上警官學校必學的。參考一下,對梁的案情理解有助。也能明白為什麼其他人的事件沒定罪。
謝謝!有沒有詳細資料?
回復 dwqdaniel 2016-2-21 12:54
謝謝你的一系列關於梁警官案子的文章,佩服您的專心致志及敏銳深邃的洞察力 !
回復 天涯看客 2016-2-21 13:06
我親臨紐約現場,整個公園都滿了,說2000那簡直是放屁了!
回復 天涯看客 2016-2-21 13:10
上街管不管用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只關在家裡放屁連臭味別人都聞不到。
回復 正義感 2016-2-21 13:28
天涯看客: 上街管不管用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只關在家裡放屁連臭味別人都聞不到。
   好樣的!
回復 twmp88 2016-2-21 15:16
美國華裔大遊行的贏家當然屬於全體在美生活的華人。和平遊行很成功,感謝此次組織者。這一次華人敢站出來表示自己的看法,不管對錯都應該肯定的。張揚華人的團結,自然為在美國的華人樹立一個實力的亮點,意義深遠。大部分的華人手握美國國旗很好,立場明確,幸苦了同胞們。希望美國司法重新審核梁警官的案件。不要放過一個有罪之人,也不要冤枉無罪之人。我相信美國司法公正。
回復 cia 2016-2-21 17:19
希望你多讀點書,多用腦子思考,如此淺顯明白的事情都無法分辨?梁彼得即沒有傷害被害人動機,他根本不知道受害人會經過那裡,更沒有威脅傷害他的行為——梁沒有將槍口對準他,梁是在恐懼中向牆開槍子彈不是直接射向受害人,子彈反彈造成了不幸,一起不幸的意外,梁確實有罪,一個無辜者失去了生命,但是,不是誤殺罪,警察局將一個訓練不充分的新手,派往一個高風險地區,同時沒有給他找一個有經驗的拍檔,是主要罪責人
回復 催肥 2016-2-21 18:34
天涯看客: 上街管不管用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只關在家裡放屁連臭味別人都聞不到。
好樣的!+1
回復 Lawler 2016-2-21 20:53
如果是在這麼多的城市、這麼多的人遊行示威,只有個別人豎中指,這遊行的組織已算很成功了。
不滿意,可以發出自己的聲音,這是生活在這國家最大好處之一。
不發聲,無人知道你的訴求;只在中文網上討論,沒法讓主流社會了解不公平的真相。
回復 gracehome 2016-2-21 22:03
對於昨天的遊行,我眼中的結果是,受害者媽媽仍愁眉緊鎖,他們一家要得到的實際好處,仍然還沒有著落。但所有借著他兒子的案子前來幫助他們維權而遊行的同胞們,已經得到了各自想要得到的,已經在歡呼慶賀民族大團結了!
回復 ChineseInvest88 2016-2-21 23:29
算利潤也是有短,中,長期的演算法。就算無利潤,也有Good will,等無形資產的積累。
同胞們拿出自己的時間來參與,就是成功!
每位參與者所接觸和影響到的按市場學,乘以100。
羅馬,長城不是一天建成的,馬丁.路德的平權也不是一次爭取到的。
對遊行的影響,這麼快下定論,明智么?
回復 天涯看客 2016-2-22 00:12
Laile: 看客原來也在紐約
俺是鄉下人,昨天租了幾輛大巴進的城
回復 Laile 2016-2-22 01:54
天涯看客: 俺是鄉下人,昨天租了幾輛大巴進的城
掏了不少銀子,頂。
回復 lankexu 2016-2-22 04:36
天涯看客: 上街管不管用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只關在家裡放屁連臭味別人都聞不到。
好樣的+2
回復 lankexu 2016-2-22 04:37
ChineseInvest88: 算利潤也是有短,中,長期的演算法。就算無利潤,也有Good will,等無形資產的積累。
同胞們拿出自己的時間來參與,就是成功!
每位參與者所接觸和影響到的按市場學
嚴重同意!
回復 【小蟲攝影】 2016-2-22 04:45
天涯看客: 我親臨紐約現場,整個公園都滿了,說2000那簡直是放屁了!
非常敬佩您也參加了。老遠去的。看見中文網非常多的攝影照片,這個公園爆滿,有幾萬人參加聚會。很多民選官員也參加了,活動組織得很好,支持華人發聲,要求司法公正
回復 【小蟲攝影】 2016-2-22 04:52
http://blog./home/space/do/blog/uid/2748/id/277965.html
網友在紐約聚會的現場照片
請去美國中文 網看,有很多從不同角度拍的照片,聚會聲勢浩大,華人發聲。是值得慶幸的事.
回復 WorldPrince 2016-2-22 05:04
idiot
回復 RightSouth 2016-2-22 05:07
ChineseInvest88: 算利潤也是有短,中,長期的演算法。就算無利潤,也有Good will,等無形資產的積累。
同胞們拿出自己的時間來參與,就是成功!
每位參與者所接觸和影響到的按市場學
Ding!
12下一頁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3 17:52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