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習主席,請給通姦留點空間

作者:金復新1  於 2015-1-31 22:4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政|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5評論

關鍵詞:中紀委, 男女關係, 愛情, 空間, 婚姻

秋風苦雨雀鳴聲
枯木荒藤野冢橫
敗卵成蟬哀短壽
精魂化蝶慶重生
慚將艷史編青史
敢向姦情覓愛情
只為郎君憐妾意
金蓮以死報忠貞




我寫這首七律《愛情啊!你姓什麼?》的目的是想為「通姦」正正名,為千千萬萬的姦夫淫婦叫聲屈喊聲冤。近來複新發現這個詞正被習先生中紀委在濫用,凡公布貪官,動不動就要加上一句說此君「與人通姦」。 但我認為這只是帶有嫖妓賣淫性質的亂搞男女關係,或者說是類重婚性質的半公開納妾,實在不能算成通姦,通姦並沒有這麼骯髒。本文試就婚姻、通姦,以及嫖妓的區別做一些有益的探討。

這三者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經常發生交叉、轉變和混淆,尤其是要區分那種貌似合法實際是嫖妓的婚姻和貌似通姦實際是半公開半正式的納妾就不大容易。它們的不同在於比較是否存在利益交換和買賣關係,男女之間的感情是否經得起考驗。照我看來,通姦裡面愛情的比重要遠大於婚姻里的愛情,現在社會的婚姻已經和嫖妓賣淫一樣具有差不多的性質。

要給愚民們解釋理清這些基本概念不大容易,讓我們先從古老的中醫說起吧。我們知道,中醫方劑千奇百怪,很多已經失傳,有的藥材現在人聞所未聞,要說說給那些科學人士聽,他們會感到不可思議。近讀醫案才知道有這樣一味中藥,善治許諸多疑難雜症,它其實和通姦有關。按古代的風俗,姦夫淫婦若是被人發覺,會被眾人打死。有的被塞進籠子里沉進河裡淹死,有的被亂棍打死,有的像現在中東國家那樣用亂石砸死,然後把這兩人當死狗一樣扔在荒郊野外草草合葬,再無人過問。如果日後這墳上長出樹來,這樹上的木頭就能治病,往往有奇效。

帝制被推翻后,暴民們都突然變得「仁義」了起來,也開口閉口講起了法律,對通姦也不再野蠻對待了。相反,說起通姦,嘴裡雖在罵,手上雖在指指點點,臉上卻帶有一種「雖不能至,心嚮往之」的訕笑。後來,隨著奸墳的減少,這種藥材終於遺忘在了人們的記憶中,成了「非物質文化遺產」, 愚民們自作自受,它們很多疑難雜症就再也治不好了。

這就奇怪了,現在雖然在城市實行了火葬,但農村合法夫妻,甚至是原配夫妻合葬的墳也不少,上面也有長出樹木的,怎麼從沒聽說可以治病的呢?為什麼非要是壞人墳上的樹才能治病,合法婚姻的好人墳反沒有這種效果呢?

仔細想想,方才釋然。世事通達皆學問,人情歷練即文章。聖人善用其物,則世無廢物,聖人善用其人,而天下無廢人。世上萬物都是有用的,世上人人都是有長處的,造物主留給人們的東西並非盲目,只是人們不識其用。

我想發現姦夫淫婦之木能治病的老中醫,一定是深諳世理的聖人,其思維不受因世人因私利而產生的各種邏輯、是非、定論的局限,才有了其超越世俗的清醒認識。中華文化之偉大就在於有極少數這樣的高人,而不在於有十幾億糞青。

神通不敵業力,業力又不敵願力,願力甚至能擺脫因果的糾纏,跳出業力的束縛而創造奇迹。這說明精神的力量可以超乎人們的想象,梁祝雖未成婚,但他們感情質樸,精誠所致,陰陽兩氣發生作用,在祝英台前去拜祭梁山伯時墳墓裂開,祝英台投入墳中,雙雙化蝶而去。後人以為這只是美好的文學創作,但東晉以後,從唐到明清各種史料文獻都說這次地裂化蝶是真實發生的。

如果真是這樣,姦夫淫婦墳里長出的木頭能治病,也就一點都不奇怪了。我們可以理解為這樹接受了姦夫淫婦的熱血澆灌,是真正愛情的結晶,姦夫淫婦暴死時那巨大而純凈的兩性愛力和願力(姑且這麼稱呼),在周圍形成一個場,影響了這棵樹的生長,雖然外形沒什麼特別,但這樹帶有了一種力量,當作藥材就有了奇效。大家不是常說愛的力量最偉大嗎?這就是最好的見證。愛,終於可以拿東西像溫度計測溫度那樣證量,而不會被謊報了。

民間一直流傳著這麼一種說法,說姦夫淫婦生下的私生子就是要比婚生子智商高點情商高點,反正是比較狡詐。這也似乎從側面印證了這點。可能是私生子的父母在交合時所賦予對方的感情,比婚生子的買賣婚姻父母交合時的感情更純凈、更強烈、更投入造成的。

在感情專註時干出來的事效果就是不一樣,姦夫淫婦偷情的機會很少,每次都十分珍惜,加上本來就十分嚮往,愛力處於即將爆發出來的臨界,極度興奮,無法抑制,又有偷吃禁果的刺激,隨時想到一旦被人發現就要身敗名裂,就要被人打死,越是有這樣的危機感和緊迫感,越是血脈賁張,心無雜念,性激素強烈分泌,激情澎湃,「上陣勁百倍」,產生了高質量的精卵,淫水如夏日公園裡的噴泉般汩汩而出,在這一氣場中孕育的生命自然不同凡響。

其實修行沒有緊迫感也不行,如果缺乏緊迫感危機感和真情,什麼事業都做不成。我不是污辱神仙,只想藉此說明一下這個問題。大家知道,金元時期的王重陽帶了全真七子創立全真教,其中大弟子馬丹陽原是富豪,被某鐵嘴斷言活不過49歲,他急得茶飯不思,無可奈何,44歲那年有幸遇見王重陽來度他,叫他觀一個「死」字,他總認為自己活不過明天了,非得今天就要修成,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其他的一切,無論吃喝玩樂、做官經商、嬌妻美妾,他都不感興趣了,對一切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心無雜念,搞出個著名的「活死人墓」,就這樣才過兩年多,終於趕在死神前面悟道,死神再也拿他沒辦法了。此後又花了十幾年行願,到60歲羽化成仙。而邱處機則不然,邱處機參的是「萬物皆空」,沒有那麼強烈的出離心、危機感和緊迫感,修了十七八年才成功。

那些老夫老妻,可能本來就是買賣來的婚姻,沒有相互吸引相互欣賞和崇拜的力量,蜜月期沒過就沒了新鮮感,只有左手摸右手的感覺,在例行公事般的行房前可能還帶有為雞毛蒜皮的事積澱下來的怨氣,相互厭惡,下邊的嘴在插,上邊的嘴還在吵架、埋怨、詛咒,沒有激情,倒像是奸屍,勉強搓大,搽了點唾沫潤滑完事,你倆要有愛情怎麼會勃不起來冒不出水呢?就算造了人,那也是殘精敗卵形成的受精卵,質量上不去,以後長大肯定心智缺失,沒有靈氣,性格暴戾,壽命不長。從因地就缺少愛,在果地就看得出。當然這並不絕對。

不懼烈火鍛煉的才是真金,能經受得起考驗的,才是愛情。愛往往存在於露水夫妻野鴛鴦們的姦情里,夫妻之間的真情不能說沒有,十里無一。自古以來婚姻越來越講究門當戶對,越來越像是一種買賣,具有強烈的功利性質,以前講結婚要買足四十八條腿、三轉一響、解決城市戶口、騙張綠卡,現在談的是對方收入多少?有沒有事業?房買了沒有?車有木有?鑽戒買得起不?還得還房貸不?能不能靠你不用上班了?拿得出手不?帶得上街不?在姿色與利益之間找到平衡點后,扯上一張「證」,就算合法原配夫妻了。

婚姻很少發生在門第懸殊的家庭間,除非文體女星嫁富豪嫁高幹,如郭晶晶、林青霞之流憑著一點名氣和姿色,霍啟剛、行李員才不會覺得吃了太大的虧,才能忍得下這口氣,否則就會作如是想:「憑什麼我們家掙的錢讓你來享用?」說穿了,嫖妓如果是按次結算,那麼保養就是按期結算,婚姻則是好逸惡勞好吃懶做的男女的長期飯票。

只要身價的天平能維持基本平衡,雙方還能相安無事,自欺欺人地宣傳自己的婚姻充滿了愛情。一旦雙方社會地位和經濟能力發生了改變,使得這種利益平衡天平稍微被傾斜一點,就原形畢露,得勢的一方就會覺得「這生意虧了」,雙方脆弱的的合夥關係極有可能隨之破裂。改開之前,同床異夢的夫妻貌似天生一對,改開之後,造就了無數當個體戶發了點小財的男人,十九後來都離婚去尋找新的平衡點了。

那麼剩下一對是不是就真的有愛情了呢?我看也沒有,我有一家遠親,女的是老實人,老公是個工程師,改開后辦鄉鎮企業發了財,八十年代就一年能掙幾百萬,看上去是幸福的家庭。九一年我到他們家去,她老公陪我剛吃完飯就客氣地告辭要出去,我以為真的外面有應酬。她女兒偷偷告訴我,她爹每天都這樣,她們知道他出去是約他那相好的,相好又不是真的愛他,是看中他的錢。但為了家庭,為了孩子,為了體面,她母親只能「忍辱負重,聽之任之」,而她父親已經快六十了,也感到相好並不可靠,重組家庭會對自己不利,還不如這麼苟且過著。十年前我和這家人又見過面,這對夫妻都七八十了,還是沒有離婚,男的依舊財大氣粗,大言不慚,我勸他不要酒後開車,他卻說撞死個人頂多賠兩萬,他老婆在旁唯唯諾諾。試問這樣的婚姻,雖然沒離婚,存在愛情嗎?愛情要求來自雙方,女方的那份感情即使真誠,也是單方面的,只能算痴情,而非愛情,改開后經濟條件改善卻又沒有離婚的家庭基本如此。

幾十年來,我觀察了幾十對夫妻,沒見過一對是出自真情結的婚,都是買賣婚姻。就算自由戀愛,維持期也不長,有的剛結婚沒幾天,就為了雞毛蒜皮的事大打出手離了婚,然後就氣病了,她母親只好跑到人民公園的相親角寫了個小廣告幫她找男友來救急,象賣蘿蔔白菜的擠在黑壓壓的相親大軍里任人挑選,竭力向邊上的人訴說前女婿如何如何地不是,我在邊上看笑話。終於見到一30多歲的小夥子過來端詳了許久,問:「你說你女兒算美女?怎麼不貼張照片?」她母親說:「怎麼不算?你有誠意才給你看。」小伙哼了聲,對老太笑道:「過了30歲就不會有美女了。還提那麼高的要求,要月薪兩萬,我看五千就夠。再說,你女兒短婚未育,總是被人破了處的,再降兩千差不多。」又向我眨了眨眼睛嬉皮笑臉道:「老爹,您說是吧?」把老太氣得說不出話來。試問,現在找對象的哪個不是這樣?難道以後結了婚手裡有了某黨發的兩張紙,他們的感情就一定比通姦高尚?就一定不比嫖妓下賤了?

不過也有的是可以拿原配去當藥材的,只可惜那不是人類的婚姻,而是低等生物「本在一窠中的蟋蟀」。魯迅在他的小說講父親的病時有過描述,說那中醫在藥方中特別註明要原配,好像還得一起熬過冬天,大概也是取其貞節之意,離了婚續了弦,裡面就沒有愛情的力量,連做葯的資格也喪失了。昆蟲的婚姻還能作葯,人類的婚姻卻不能作葯,如此看來,人類連昆蟲都不如。昆蟲界沒有法律,也就沒有離婚一說,更不存在財產的分割,蟋蟀只要相互看得順眼就可以長相廝守,一起經歷風雨而不見異思遷,雖然不如人類姦夫淫婦們的感情來得那般熾烈,憑自己那點蒙昧的忠貞意識也能起到一點對人類有益的醫療作用。

人類的婚姻發展到今天之所以這麼不堪,不是因為法律不健全,而恰恰是因為這該死的法律過於繁雜使得婚姻庸俗而危險起來。在帝制時期,沒有相關法律,婚姻糾紛完全取決於當地風俗,婦女無權提出離婚,男方要離只需一紙休書,而且都是女方凈身滾回娘家,全社會都是這共識,從沒聽說離婚還有打官司分財產子女撫養錢難以解決的問題,離婚如此簡單卻反而沒什麼人離婚,社會關係整體保持穩定。而現在一切學西方,法律汗牛充棟,過多地干涉民事生活,離婚不那麼容易,先調解后審理,離婚反而司空見慣。最為可惡的事,法律竟然以保護婦女為借口,過度干預到離婚的財產分割,給陰毒女人和吃軟飯的男人提供了借發財的機會,都去打不勞而獲分人一半家產的主意,以自由戀愛、追求愛情為名滿世界尋找下手的目標,讓有點家產的人對婚姻都心懷恐懼,疑神疑鬼,再無對婚姻美好的嚮往,總覺得婚姻是別人給自己設的局,寧可長期非法同居也不結婚,怕的就是這法律,有人說能簽婚前財產協議嘛!可是簽了的話,無非把雙方之間的不信任給挑明了,以後婚姻里還有什麼感情呢?另一方面,法律又利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矛盾,作為枷鎖,強行讓千千萬萬早已水火不容的夫妻忍受不必要的痛苦生活在一起,維持自欺欺人偽善的愛,人為擴大社會矛盾,這是極其不人道的心理變態,這種畸形的社會關係正是盲目崇拜西方「神聖的法律」造成的。我們應如是看待法律:它已近淪落為維護虛情假意,打擊真情真意的幫凶和工具。

有人會說,你說的帝制時期的婚姻制度是吃人的制度,對女性太不公平了,是歧視。那麼我請問,佛教那麼講眾生平等的,為什麼佛祖對女性出家的戒律就規定要比男性多一倍呢?這說明男女本來就有不同的差異,需要用不同的政策對待。佛祖他老人家尚且不那麼死板,你們何苦這麼痴迷呢?一樁婚姻能否成功,最後的決定因素還得看女性,男性經濟條件再好,女性不接受,這婚姻也成不了,必須讓女性自己把好最後這關,而不能像現在這樣隨意。如果女性知道一旦所嫁非人,對方一張休書就能結束婚姻,自己只能光身出戶滾回娘家,人財兩失,即使丈夫死了,財產也只能歸在兒子名下,沒有兒子,無法「父死子繼」,也要「兄終弟及」,由夫家繼承的,婚姻失敗會產生嚴重後果,不可能利用婚姻和法律分人家一半財產來安度晚年,就會對待婚姻採取慎之又慎的態度,而不依經濟體條件為擇偶的首選。連那些富家千金也寧肯嫁一個錢少一點,但為人本分老實、忠實可靠、重情重義、信譽良好的君子,從源頭上讓那些品行不良的男人很難找不到老婆,免得上當,損失更大。她會重人品而輕富貴,不會一味為滿足淫慾和玩樂,任性找紅二代、官二代、高富帥、浪蕩公子小白臉、白相人了,再也無法把婚姻失敗的一切責任推向社會,把一切怨氣向朝廷發泄,總賴「體制不好」,是自己活該。同時,她在婚姻期間斷不敢像現在這般張狂,下巴朝天,目高於頂,高跟鞋敲得篤篤響,會懂得收斂,老老實實守本分,戰戰兢兢維持這份婚姻。社會風氣會立即恢復到歷史上最好的時期,恢復婚姻本該具有的嚴肅性,女人老實了,社會才談得上河蟹。

這並不是便宜了男性,其實也是對男性的約束,男性也得考慮自己的信譽問題,他們再也不可能僅憑老爹有錢,「我爸是李剛,我爸是雙江」,憑假論文騙個美國文憑就能玩美女了,必須老老實實做人才可能娶上媳婦。官二代即便騙了女人結了婚也不敢隨意休妻,因為頂多只能便宜一次,以後人家都知道他是離過婚的,是絕情寡義能一紙休書忍心休掉髮妻奪取全部家產的,知道他反覆無常,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哪怕他真是億萬富翁,也怕他會隨時反性,休掉自己,占不到他什麼便宜,而對他斷了念想,再沒哪個女人敢嫁給這麼狠的人了,他這輩子別再指望找媳婦,能找個鳳姐都不錯了。這樣男女之間才能打消彼此的不信任,沒了戒心,婚姻才有可能存在感情。

你們民主人士不是吃飽了沒事整天老琢磨什麼「制衡體系」嗎?這種制衡體系難道不好嗎?這是老祖宗幾千年前早就想明白了的,老祖宗比你們這些不肖子孫不知道要聰明多少倍,而你們卻非要背叛帝制,非要迷信洋教偽善的平等,至死不悟,我怎麼勸都不聽,自作自受,沒機會娶美女,好B全便宜了共狗及其官二代!

我看有的人寫文章還有點條理,要擱帝制時期,還在實行科舉,完全有可能憑文才中舉當官日好B,而你們卻非要信仰什麼民主共和,反對帝制,試問在當今體制,你們哪是那些會投機鑽營、喊口號、拍馬屁、欺騙愚民搞選票向上爬的共狗和政客們的對手?自己的長處不發揮,非要拿短處和共狗競爭……我真是搞不明白你們是怎麼想的!結果好B都讓共狗日了,又眼饞得不行,怨天怨地,自謂不公,其實一切都是你們自己糊塗造成的,是你們自己跟自己過不去,自作孽不可活,你說你們混帳不混帳?

我敢打賭你們這輩子長這麼大,受的全是馬列洋教的毒害,從來沒有遇到過像我這麼掰開揉碎講道理給你們分析帝制優越性的。我告訴你們,若是讓我復辟了帝制,我就會改革婚姻法,恢復這樣的民風民俗。這就是我最主要的施政綱領之一。這也是廣大屌絲宅男的福音,恢復了帝制,和官二代相競爭,你們就不會輸在起跑線上了。

在全世界,尤其是在中國大陸,你想去做的任何事幾乎都是騙局,買個基金是人家給你做的局,買個保險也是人家給你布好的局,買股票那是更大的局,等發現上當,去請律師打官司希望把錢要回來,那律師也是騙子,想依靠法律從陷阱里跳出來只能使自己越陷越深,唯一的辦法只有使用暴力。在這種法律如此健全的社會,處處是陷阱,婚姻還能獨善其身嗎?究其原因,正是法律作的孽。奶茶勾引劉強東就是很好的例子,奶茶假借談婚論嫁,妄圖利用法律,以合法的婚姻形式掩蓋分人家產的陰謀。原本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層杉,眼見就要成功,不料橫生枝節,讓劉強東識破了奸計,心疼自己一半的錢而罷手。奶茶見生意黃了,原形畢露,只要降格為嫖娼關係求其次,「不能讓你白睡。」索要3000萬分手費當嫖資。要是沒有這樣該死的法律,社會能幹凈許多。

通姦則不然,通姦的基礎是感情,很少有功利性質,不計代價,不考慮身份、輩分、相貌的差異,更沒有對房產、車子、綠卡、戶口的要求,甚至有時連相貌都不顧及,常見的有主僕通姦、叔嫂通姦、師生通姦,象洋人總娶中國的醜女,只要兩情相悅,有共同語言就能勾搭成奸,一旦沒了感情,關係即刻終止。奶茶和劉強東的關係經不起一點考驗,而在古代,姦夫淫婦們明知一旦姦情敗露,就是被處死的下場,卻以生命為代價,奮不顧身也要翻牆約會,經得起生死考驗。西門慶和潘金蓮明知武松厲害,為了這份感情也要鋌而走險,潘金蓮認為只有西門慶能「讀懂」自己,為了報答這份感情,無怨無悔,寧可最後被武松掏肺挖心,也不願苟活在這吃人的世界里。即使在現代,通姦也多少要承受一點正宮原配尋死上吊,到街道到單位吵鬧的壓力,要面對熟人不懷好意的笑臉和揶揄。

有人看到這裡,哈哈大笑:「原來你復新先生還是位性學大師啊?」自作聰明得出一個錯誤的結論,認為我讚美姦夫淫婦,就是在宣揚結婚可恥,通姦光榮。這樣頭腦簡單的人網路上經常見到,他們對人只有好人壞人之分,非黑即白,說某人是好人,他就將其想象成高大全,什麼都好,聽說誰是壞人,就認為此人一定十惡不赦,沒一處閃光點。

人類作為高級動物,靈魂極其複雜,都具有兩面性,甚至多面性,無時無刻不在同時扮演著天使和惡魔的雙重角色,舉個例子來說,美加有不少華男,從小接受西方教育,在這種環境下長大,人很容易單純,拿中國人的話來說就是書獃子、窩囊廢,得不到女人的青睞,諾大年紀也沒找到對象,只好回大陸鄉下託人找。結果還真的找到了一個女人。但這女的願意嫁給他,不是因為愛他,而是因為想出國,追求西方國家的生活方式,看中的是能跟他拿綠卡,還打算利用這窩囊廢拿到綠卡后,為自己原來小白臉男友申請綠卡,最終達到和小白臉在美加創業過幸福生活的目的,根本沒把窩囊男當人。等到了國外,窩囊男與其舉行了結婚儀式,晚上想和她圓房,她就怒目而視,兩眼噴火,活像電視里為了躲避地主惡少糾纏的良家婦女,抓起剪刀,嚇得窩囊男倒退兩步。真要幫她脫衣服,她就撕心裂肺地尖叫起來,又撓又抓,叫聲直衝上半天雲里去,整個鎮子上的人都被鬧醒了,鄰居慌忙報警,警察見了誰哭哭啼啼就認定誰有理,同情心泛濫,將窩囊男押上法庭。偽善的法律加上糊塗的法官下了禁制令,窩囊男不得婚內強姦,不得家暴,不許在奸詐女五百米內出現,房子留給女的,窩囊男被掃地出門在外租房,還得每月給奸詐女生活費。奸詐女此後成天吃吃喝喝看看電視和小白臉視頻通話,說不盡的纏綿,發嗲表白自己那身白花花的肉還是乾乾淨淨地留給小白臉來享用:「沒讓那夯貨賺到便宜,就等你快點來嘛……上帝保佑,菩薩慈悲,讓我們有情人終成眷屬吧。」等兩年一到,奸詐女拿到了綠卡,立即要求和窩囊男離婚,把姦夫給辦了出來。這樣的事並非復新杜撰,而是真實發生的。我曾聽聞這種窩囊男母親的哭訴。

此女完全不顧及窩囊男一家的利益,別人在她眼裡,根本不是人,都是被她利用的工具,這種做法和惡魔無異。同時,此女又堅信通姦有理,對自己的姦夫情郎含情脈脈,忠貞不渝,為了對方犧牲自己,又與天使無異,簡直是當代潘金蓮。人是一種複雜的動物,我為了說明貪官不是通姦而是嫖娼淫亂,就只講了姦夫淫婦美好的一面,但並不代表我對姦夫淫婦另外一面的認可。我相信本文開頭講的聖人老中醫也很清楚這點,當這種姦夫淫婦只顧自己的姦情,覺得只有自己的姦情才是宇宙最大最聖潔的事,其他任何事情都必須為其讓路,而學潘金蓮西門慶作出傷天害理的事情時,在老中醫眼裡,姦夫淫婦就不是人,而成了一味待他開發的藥材了。

這種辯證關係,我這麼說,也不知那些先生們到底能不能聽懂。短小精悍的文章只能寫給聰明人看,一點就透,而為了讓那些先生們能聽懂,不自以為是地come up with some foolish response,害得我的每篇文章都不得不寫得那麼長,長得令我自己都生厭,以圖寫得面面俱到,不被這些先生三言兩語就給歪曲了,搞不好說來說去,最後連我自己都會被這些人說成是誰的姦夫,我真得防著這手。

從以上的幾番對比,我們終於了解到通姦的實質,認識到中共官員所犯的罪行根本不是通姦。它們只有肉慾,沒有愛情,是道德敗壞的男盜女娼。康師傅除了眾所周知的賈與湯,另有29個性伴侶(一說上百個),恐怕連名字都背不全,哪裡有愛情存在呢?通姦的目的不是為了升官發財,而這些女人情願陪老頭睡覺,讓雷政富之類的丑鬼日,全是利益交換,不是為了金錢,就是為了「日後提拔」,楊衛澤、余敏燕、楊曉波、張秀萍是這樣,陞官不成,盜走徐太尉一車金銀財寶充當嫖資的某女兵也是這樣,缺乏通姦的基本特徵。

古語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夫妻的關係都不可靠,唯有通姦的人才是真情,可以為對方而死,否則就不會費盡心機偷偷摸摸處在一起。而共官狗男女間,要是嫖資不到位,也會像奶茶一樣立刻翻臉。案發以後,共官及其女人面對中紀委的盤問本該大義凜然,為顧全對方的名譽與事業,學江姐死扛下去,但它們為了洗脫自己,不僅乖乖招供,還恨不能把髒水都潑在對方身上,完全經不起考驗,根本不具備通姦的構成要件。

由此可見,中共的所謂的通姦,實質上共官是嫖客,對方是高級妓女,只不過這些賣淫女另外還有女星、女兵、女警、女官、女強人等身份作掩護和包裝而已,是半公開半正式的納妾重婚,應以「亂搞男女關係、濫交」來定性較為恰當,甚至還可以將其視為接受「肉身行賄」判處「重婚罪和受賄罪」。說成通姦,實在是避重就輕,混淆概念,有助於讓他們逃脫法律的嚴懲,少判幾年。更可笑的是,老百姓會誤把它們這些形象醜惡、薄情寡義、滿身銅臭的酒囊飯袋也想象成什麼風流才子、性情中人、梁山伯祝英台,彷彿在共官身上才尋得到最原始的真愛,而報以極大的同情和仰慕,這豈不是滑了天下之大稽?

如果它們真的是通姦,習先生不妨將楊衛澤、余敏燕等先亂棍打死幾對,給它們在八寶山革命公墓挖個穴埋了,過幾年墳上要是長出樹來,看看能不能治病,能不能保您長生不老。

從中我們還可以推測,習中央審薄時破綻百出、貽笑大方,現在又分不清基本概念,把這些亂搞男女關係的行為美化成通姦,說明習記中紀委沒什麼人才,招的也是些逼上毛都沒長齊的、不諳世事、不通人情、望文生義、白字連篇、自作聰明的SB、爛逼、潑逼、白虎逼來當紀檢人員領高工資。習總雇這些人來反腐,哪怕願望再好,效果也可想而知,遠不如雇來俊臣、周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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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5 個評論)

回復 越湖 2015-1-31 22:59
作者說俺:」短小精悍的文章只能寫給聰明人看,一點就透,……」
看了半天,越看越不知道作者要說啥了。明顯地,俺不是聰明人。
回復 hjshhyy 2015-2-1 05:06
實際上, 習所抓的是性權交易. 是指當官的拿人民的利益去做交易. 不是那種純感情上的通姦. 作者是真不懂還是自己........
看上去, 作者的文字理解能力不應該太差啊.
回復 四月憤青 2015-2-1 05:54
真能扯。為通姦「正名」?如果通姦者都擁有崇高愛情,那就沒必要以「通姦」的手段去獲取了。既然認定通姦有高尚的內涵,又何必發文計較,也不需要去正名。
以往只說想當婊子又惦記立牌坊;誰成想現在當了婊子還昭告天下,婊子也必須給立牌坊!
回復 四月憤青 2015-2-1 05:56
這是要帶頭突破人類的道德底線,讓中國人首先掛上無道德、無羞恥的標識吧。
回復 法道濟 2015-2-1 06:01
歡迎金大俠來貝殼
回復 亦云 2015-2-1 07:36
詞糙理不糙
回復 南冰洋 2015-2-1 08:29
現代中國, 沒有真正的通姦。 只有官商紅淫威下的逼奸。
回復 亦云 2015-2-1 10:15
通姦被熱炒 是 為了吸引受眾的眼球和轉移注意力,淡漠受眾對官員貪腐的聚焦,減輕反腐的副作用--自殘
回復 南昌羅漢 2015-2-2 07:15
好文章!一紙道破了某黨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真實面目。
回復 泥馬 2015-2-3 17:04
嬉笑怒罵,皆成文章。此通姦非彼通姦,貪官都加尾綴「與人通姦」,似乎貪官都是風流倜儻的採花浪子,其實是以權利換取美色各得其所的權色交易。
回復 金復新1 2015-2-7 22:20
四月憤青: 這是要帶頭突破人類的道德底線,讓中國人首先掛上無道德、無羞恥的標識吧。
果然是紛青言語
回復 金復新1 2015-2-7 22:20
南冰洋: 現代中國, 沒有真正的通姦。 只有官商紅淫威下的逼奸。
是呀
回復 金復新1 2015-2-7 22:21
法道濟: 歡迎金大俠來貝殼
謝謝老朋友
回復 金復新1 2015-2-7 22:22
南昌羅漢: 好文章!一紙道破了某黨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真實面目。
謝謝,今天有新的。
回復 金復新1 2015-2-7 22:23
泥馬: 嬉笑怒罵,皆成文章。此通姦非彼通姦,貪官都加尾綴「與人通姦」,似乎貪官都是風流倜儻的採花浪子,其實是以權利換取美色各得其所的權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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