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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淫女全部稱為失足女是否真實全面

作者:bobzhou  於 2021-10-6 01: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法律相關|已有1評論

賣淫女全部稱為失足女是否真實全面

 

(網路照片)

中國的色情業已經走出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經營發展之路。

在這個行業中,賣淫的小姐是核心,經營方式的劃分自然也應該從小姐的角度出發。

 一是個體戶單幹式。小姐自己拉客,在自己租住的場所或者客人提供的場所進行交易。好處是小姐人身自由度大,不需依靠任何人,收入完全歸自己支配。這種方式的不足之處是危險性大,小姐勢單力孤,如遇無良客人,收不到錢事小,還可能反遭搶劫,有的甚至有生命危險。

 二是合作式。這種方式下,老闆、薦工、與小姐相互依存,分工合作,這是目前最主要、最正常的經營方式。老闆一般是酒吧、歌舞廳、美容廳、髮廊的經營者,負責提供場所和飲食等服務,除收取場地費外,還從客人的酒水、飲食消費中獲取利益;薦工專門負責招攬客人,向小姐收取介紹費;客人所支付的報酬,小姐並不能獨得。老闆向有關部門打通關係,使小姐的業務得以順利進行,都需要花費。薦工還為小姐提供必要的保護。所以,小姐拿出自己的一部分收入給他們,是有實際需要的。合作方式下,小姐的收入、人身安全都是較有保障的。老闆對小姐較少強迫,小姐多數是出於自願。

 第三種是包身方式。這是最不人道,老闆以沒收身份證、雇傭打手等方式嚴格控制小姐的人身自由,客人支付的報酬,全部被老闆拿走,小姐完全被當作賺錢的機器。這種方式下,小姐是被迫的,很多是被誘騙落入虎口。這種方式常常伴隨著非法拘禁、強迫賣淫、非法傷害等罪行。不少小姐不堪非人的虐待,已經發生小姐採用跳樓等自殺方式來反抗。


小姐們自身素質不同,服務的對象也不同。

 一些處於頂端的小姐是「二奶」階層。她們雖然表面上常常以小老婆的身份而存在,但是與納妾、「傍大款」或者事實婚姻的本質區別在於她們所提供的主要是性服務而不是情感生活,只不過她們計算時間所用的單位比一般的暗娼更長,往往是按月收錢。

 一些小姐是做「包婆」 「包娼」或者「包嫖」。她們雖然也像「二奶」那樣,按照服務時間的長短來收取固定的「包身費」,但是她們往往並不長時間地跟嫖客一起同居生活,只是在一次出差期間或者一段業務活動時間內被「包下來」。

 一些活躍於歌廳、舞廳、餐廳里的「陪女」。她們處於「三陪」與賣淫之間,收費也處於計時與計次之間。她們所提供的服務是以「坐台」為基礎,以此「保底」,然後再力爭「出台」,跟嫖客出去開房間。出台後,她們提供的往往是包夜陪睡,至於性媾合一次就完事比較少。

 一些小姐是做「叮咚小姐」,或者叫「住店的」。她們自己租房間,相對固定地住在一個賓館里,通過電話拉客。如果男人有意向,她們就會與男人當場成交。她們的服務,往往是性交媾一次就完事。

 更多的小姐是「髮廊妹」或者「按摩女」。她們以洗頭、按摩或者「洗腳」為名,在各種髮廊、桑那浴或者「洗腳屋」之類的地方營業,她們與客人的交媾往往是「當場解決」,包夜的機會往往很少。

還有小姐是「街女」或者「街妹」。她們往往在賓館門前、電影院或者其他娛樂場所的大門外拉客,然後在別的地方「打炮」。有些則是從陪人看電影開始,其實是出售撫摸,常常有「上半場」與「下半場」之分。

 

各種各樣的賣淫方式,也就有各種各樣的小姐。

你能夠確定,所有的小姐都是『失足女』嗎。

小姐都是自己失足,都是自己願意成為各種各樣的賣淫女嗎。

不要忘記中國的成語『逼良為娼』。

被逼良為娼的賣淫女都是失足的原因嗎。

說都是『失足女』,那麼女人都是自己失足,怪不得別人,當然更怪不得其他方面了。

 

現在社會的賣淫女的特點是,一些女人是從失足開始,再陷入黑社會的逼良為娼的陷井,這是中國色情業的經營主要方式。

 

把這些小姐全部稱為『失足女』,那就是引導國人對這些小姐全部不再存有同情感和關心,把她們全部看成是咎由自取,自甘墮落的群體。

怎樣稱呼這些小姐,還是應該以尊重人格為上,不要隨便扣上侮辱人的稱呼。

政府在『打黑掃黃』時,應該區分各種各樣的小姐,對被逼良為娼的女人,應該是同情和提供應有幫助。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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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Wuming123 2021-10-7 02:14
那是性工作者!不要有職業歧視!賣手,賣腳,賣腦袋,不比賣屁股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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