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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斯維加斯槍擊案斯蒂芬可能不是真兇

作者:bobzhou  於 2017-10-5 23:0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8評論

看來拉斯維加斯的槍擊案還要進一步偵察,說是恐襲完全有可能。

發生在拉斯維加斯的槍擊案件,從情況分析和斯蒂芬弟弟的陳述,斯蒂芬很可能是被人陷害,又利用他作為替罪羊的。
真正的槍手完全可能不是他,也許真正的槍手真的是ISIS組織人員,這事是他們乾的。
ISIS組織人員早就策劃好這一恐襲行動。他們看好了32樓的位子,他們要利用斯蒂芬的房間,又要利用他作為替罪羊。他們進入房間,先槍殺了斯蒂芬,造成自殺假象,然後用他們從斯蒂芬家取來的自動槍掃射人群,一共換了三次子彈夾,等警察來了,他們丟下所有的武器,凈身閃人,等警察衝進房間只有斯蒂芬的自殺現場,所以警察就斷定斯蒂芬是殺人兇手。
說斯蒂芬是殺人兇手,但是有很多疑點:(1)他去賭城是去賭錢的,怎麼可能帶這麼多槍?而且還有很多把自動槍,憑一個人帶進酒店很難,怎麼帶的? (2)聽他弟弟說,他沒有參加任何團體的組織,也沒有政治動機,是個很普通的平常人,他對公眾沒有仇恨。(3)他喜歡玩槍但這不足以證明他有大屠殺的動機。(4)他從來沒有過前科,現在根本沒有確足證據證明斯蒂芬就是大屠殺的兇手。這個罪名對斯蒂芬來說還為時過早。
這事應該還未定論,估計確是ISIS組織所為,而且是好幾個人有策劃、有步驟的干下的罪行。
斯蒂芬倒霉就在他家裡有這麼多槍,這讓ISIS組織看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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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8 個評論)

回復 qxw66 2017-10-6 01:12
34把槍查一下,是不是他買的
回復 yax22 2017-10-6 02:03
首先射殺的槍上最好有他的指紋,當然指紋也可以事後按上去,或者帶著手套開機槍。
其次肩膀上必須有衝擊,因為開機槍打了那麼多,如果是他射殺的話。除非他穿著鋼板盔甲開機槍。
再次肺部必須有火藥氣體吸入,如果是他射殺的話。當然除非他帶氧氣面罩。
如果肺部沒有火藥氣體,肩膀上沒有衝擊痕,那至少可以懷疑是否是別人乾的。因為這些不像指紋,都比較難偽裝。
回復 金雞好鬥 2017-10-6 03:07
不可能,你頭腦太簡單,如果是別人乾的,那麼在此前幾天肯定多次進出這個房間,以運輸大量的武器彈藥。而且在作案后,也需要逃離這個房間,這些過程一定會被監控錄像記錄。警察不會傻到不會去查看。
回復 bobzhou 2017-10-6 03:22
頭腦簡單的人都是這樣想問題的。監控錄像有記錄,警察會調查,怎麼可能昵。
世界上要犯罪的人,都會有巧妙的布置。老式點的,那是福爾摩斯探案集的內容。
現在的犯罪,尤其是恐怖活動,那就更複雜了。
回復 shensburg 2017-10-6 03:44
至少這是一個新思路。塵埃落定之前,一切都有可能!
確切的說,真相總在後面!
回復 borninheaven 2017-10-6 04:13
也是一種可能, 邏輯上講得通, 看調查吧
回復 88lot52 2017-10-6 11:18
呵呵, 腦子是個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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