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拉斯維加斯的槍擊案還要進一步偵察,說是恐襲完全有可能。
發生在拉斯維加斯的槍擊案件,從情況分析和斯蒂芬弟弟的陳述,斯蒂芬很可能是被人陷害,又利用他作為替罪羊的。
真正的槍手完全可能不是他,也許真正的槍手真的是ISIS組織人員,這事是他們乾的。
ISIS組織人員早就策劃好這一恐襲行動。他們看好了32樓的位子,他們要利用斯蒂芬的房間,又要利用他作為替罪羊。他們進入房間,先槍殺了斯蒂芬,造成自殺假象,然後用他們從斯蒂芬家取來的自動槍掃射人群,一共換了三次子彈夾,等警察來了,他們丟下所有的武器,凈身閃人,等警察衝進房間只有斯蒂芬的自殺現場,所以警察就斷定斯蒂芬是殺人兇手。
說斯蒂芬是殺人兇手,但是有很多疑點:(1)他去賭城是去賭錢的,怎麼可能帶這麼多槍?而且還有很多把自動槍,憑一個人帶進酒店很難,怎麼帶的?
(2)聽他弟弟說,他沒有參加任何團體的組織,也沒有政治動機,是個很普通的平常人,他對公眾沒有仇恨。(3)他喜歡玩槍但這不足以證明他有大屠殺的動機。(4)他從來沒有過前科,現在根本沒有確足證據證明斯蒂芬就是大屠殺的兇手。這個罪名對斯蒂芬來說還為時過早。
這事應該還未定論,估計確是ISIS組織所為,而且是好幾個人有策劃、有步驟的干下的罪行。
斯蒂芬倒霉就在他家裡有這麼多槍,這讓ISIS組織看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