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唐娟等被拘捕,無論她是誰,什麼身份,做了什麼事,在外國被拘捕,只要她是中國公民,中國政府的使領館都應該提供國民援助,公開發表聲明,要求美國嚴格按法律保護她的權益,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外交行為。甚至可以說是日常的工作慣例,這要都不做,讓人不能理解,不可思議。
而華為事件,同樣一個女人,而且是貿易戰前,早就和美國產生法律糾紛,自己躲好幾年不解決,兩國處於關鍵時刻,自投羅網,就要發動全球力量拚命撈? 況且她的老公孩子房產都在美加,你們把她撈回去中國,拆散人家夫妻,母子?真是奇特。撈回去之前,是不是應該問問當事人,把全家人和財產從美加,甚至從世界各地全部搬回去?否則,人家退休了不還要出來團聚?何苦呢?一個私企和美國的糾紛,你國家怎麼替它解決?你應該做的,就是同樣一件事,提供使領館法律保護,嚴格敦促當事國保障當事人的,合國際及當地人權法等合法權益。多走一點,就是自揭短處,暴漏命門給人打,事實已經如此。
為什麼該做的不去做,不該做的卻玩命做?
一國國民的權益,不受其身份和地位限制,自己把國民都分成不同階級對待,難道不是自己削弱自己的力量么?
如果知道自己早晚不會受到本國政府的基本法律保護,他在生死利益攸關的時候,所有的人會都像李玉和,江竹筠一樣效忠么?
被捕的人無論犯甚麼罪,個人的他自己承擔,與國家提供領事保護,要求當時國保障本國公民的權力,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層次,是不相關的,是你國家的人你就必須得出面,保障他得到公正的法律對待,這是沒有任何可以推脫的國家職責。何況他們已經被牽入兩國博弈的大浪中。
如果的確肩負特殊使命,對方已經公開拘捕,又不是秘密拘捕大眾不知道,更應該公開提供國民保護,既讓當事人感受強大的組織支持,又因國際通行規則慣例,使對方國也琢磨不透。
政府和親政府團體一言不發,而且最後行蹤是從領事館出來,讓別人猜裡面的貓膩么?沒有人會相信這裡沒有幾兩銀子,只能猜比300兩還多,自己以沉默來表達無關連,不管政府的事?不要把別人的執法系統當傻瓜。好多與外國的摩擦都是,連國際基本通行程序都不做,把別人當傻瓜、當錢奴看引起的。
那些常常被邀請使領館的所謂僑領們,平時大腹便便,被政府當做華人頭領的人,你們也應該從人文同族的角度,出面提供關懷甚至法律援助,即是她是個死罪,你們的作為請放心,第一在美國不犯法,不會連累你們。第二顯示你是真實僑領,不是個兩頭通吃的演戲的,本來想寫成騙子,還是留個面子吧,知道我心裡想的就行。 不要讓華人社會看扁你們!平常出將入相的樣子,眉眼高低,大多數同胞都不知道你們是誰就被代表了的你們,到同胞有事了,不要表現的膽小如鼠。
大大方方去看看他們,給他們所需,陪他們聊天3分鐘,都是令人稱道的同胞善行。
學學真正的華人僑領,頂天立地的中華漢子唐廷桂(1828-1897)!
如果你們連他都不知道,就不要冒充僑領了,酒肉過客上下做生意,相互利用而已,也不指望你能像他分毫。也建議政府好好檢討一下自己的僑務路線吧,不要只看錢和生意。
所有的華人都應該瞭解一下這位200年前的漢子,是值得華人尊敬的頂天立地的漢子,是真正的華人僑領!我把照片敬放到這裡,請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