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尤智表 清末民初中國機電科學奠基人之一。
註:從第二集起,我在部分佛教專用名相,或比較容易誤解,有些是早已被誤解誤傳很久的字、詞、句等後面加淺顯通俗的註解,用()與原文分開。雖然不可能完全解釋其完整真實的意義 但至少讓誤解曲解的讀者,有所瞭解,佛教的名相,字詞,語句不是隨意猜測的,也不是你聽來的,看來的,隨意想象的那種含義。
本人水平有限,敬請見諒,一切以佛經和高僧大德的原著為準。
文中部分文字也會省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口舌,因為這些部分需要更高的佛法領悟,才能理解。欲讀全文,請自行上網搜求。
鬍子謹注。
四、佛教的緣生觀
佛教的平等觀,是指真如佛性的本體,緣生觀是指依本體而妄現的種種心物的現象。這兩種觀念是合一的,唯其說一切法緣生,所以說自性本空;因自性空,故說一切法平等。若說諸法實有,則法法差別,彼此不能通變,怎麼能平等?所以佛教的緣生觀,是解釋宇宙萬有種種變化的一個基本理論,其他種種理論無不與此和諧的。現代科學逐漸發展,尤能證明緣生論的不謬。在科學未發達前,對於宇宙人生的生起變化,有種種的說法,若以科學和佛教所共認的因果律批判之,則都屬荒謬而不合理的邪說,茲擇其最通行者,述之如左:
(一)違反因果律的邪說
這種邪說可分為無因論、不平等因論、定命論、機械論之四種:
1、無因論 無因論是一種庸愚無知之說,在理論上是不能成立的。假使一切事物都是無因生,那麼空中何不無端產生金銀財寶?我們又何必努力去經營各種事業?有的人儘管坐以待成,結果養成偷懶和聽任命運支配的惡習,例如獎券賭博之類,都從此等心理產生。其所以作此說者,無非因為世間種種事物的成因,不是粗心浮氣所能找得出來,在表面上看,好像有許多事是偶然發生,出乎意想的;其實每一事物的生滅相續,都依著因果法則。不過物質的因果比較單純,容易分辨;但一般的人事都是色心混合的,一經加入了心理的因素,則其因果的關係就變得非常複雜,時間也會拉得很長。有許多因種下去以後,往往不能一生得果,甚至隔了幾世以後,才遇緣而發。像這一類的事情,在未得宿命通的人看來,當然找不出這個因來,因此就說這件事是無因的。我們既從物質的變化上,推知因果關係,則知色心混合的事物也必有一定的因果法則,決不能有不合理的例外,也決不能因一時找不出它的因,而隨便斷定為無因,否則必陷於上述的種種錯誤的論斷。
2、不平等因論
所謂不平等因者,是說此因能生萬法,但此因則非他因所生,不與萬法平等,故名不平等。
不平等因論中有主張一因生的,亦有主張從若干不相通的因生的。(此處省略部分文字)一因論者,於理智上無一是處。
在早年的科學,曾誤認原子為最小而不可復分的單位,其原子共分九十二種,是為一切物質之因,此即不平等因中之多因論。不久這個學說既被取消,然猶執著電子為最小單位,復認此為真常不變之體,於是又經多因論變為一因論。自原子能發明后,始量此說之謬,原來從前所認為常住不滅的物質,可以變成非物質,從前以為能量與物質是兩個家族,現在才知道原來是一家人。從此科學家已自動取消其不平等因論,而歸依於佛教的平等因果律了。
3、定命論
立此論者以為一切事皆由前定,或由天定,非人力所能強為,結果使人趨於消極而不負責任。我國的樂天派即屬此類。
我國通行之命理,若果屬定理,即成定命論;若非定理,何從推斷?要知種因雖在前生,緣合則在今生,前生雖種惡因,今生若能勤行善事,則無緣亦不能生惡果,如生懺悔心,則對惡因為逆增上緣,亦能消滅惡果。明朝袁了凡對此曾親作實驗,初時一切事確如命理家所預言,但自經雲谷禪師曉以此理后,即立志改變宿命,勤行諸善,結果都較預定為優(可參看『了凡四訓』)。故所謂定命論者,定中實有不定,如能通達佛教的緣生論,自不致迷信命理,流於消極。況禍福本由自造,趨吉避凶之道,不須外求。但如能了解罪福本空,雖勤修福德,不作福德想,則便是更上一層樓了。
4、機械論
機械唯物論的哲學家以為一切人事變化,是受遺傳及各時代的環境的影響。他認為心是物質所表現的現象,故一切變化的因素僅是物質與時間而已。依此而論,若有人在同一時代,生長在與羅斯福同樣的家庭里,從孩提時起,與羅斯福享受同樣的物質生活,則將來此人亦必成為美國的偉大總統,而干出同樣偉大的事業。此說與汽車之由若干同樣的零件材料裝配成功者,便成同樣的牌子,有同樣的功用,一樣的意義,故稱之為機械論。這是直把宇宙間任何人事變化,看作機械一樣的服從著科學的法則。
在佛教看來,物質果然是因素,但心的因素尤為重要。物質固然能引起心的作用,但心亦能引起物質的變化。機械論者的理論還是根據於舊物理學的物質常住的定律,這班哲學家若能讀到現代物理學,他必矍然而驚,會立刻把他的著作送進壁爐里,回過頭要拿本佛經看看了。因為現代的科學家會告訴他,物質可以變成非物質的能量,而能量又以時間空間為重要因素,時間卻又脫離不了心的因素,於是推知非但物質能量是一家,物質與心又何嘗非自己人?機械論的基礎已倒,自亦不必再作枝節的駁難了。
以上四種皆是佛經所謂偏計所執,猶如龜毛兔角,了不可得。若信受其說,即得種種弊害:一、使人對於他所做的事業無自尊心,無責任感,把失敗的過失,歸諸於命運,天神,及社會環境;一旦成功,則又引為己功,以為這是彼一因所生,他人不得爭功。二、使人只知積極的擴張貪慾,而不肯積極為社會服務。三、使人對人群缺乏慈悲心,養成我慢自大,爭奪好戰的心理。欲免此弊,則惟有信受佛教的萬有因果律。
(二)萬有因果律
佛教的因果律——適合於一切物質的變化、心的變化、心物混合的變化。
自眾生以至成佛,自世間以至出世間,無不受此定律的支配,所以著者名之為萬有因果律。因果是簡稱,具足之應說因緣果報。因是主因,緣是助因,由因緣和合而產生的東西曰果,此果對造因者說是報。佛經中有一偈說明這因緣果報的定律:『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這一偈說明了三點:一、我們所作的業是因,此因雖經很長的時間也不會自己消滅,好比牛頓的動力定律,說物體靜則永靜,動則永動,如無外力推動,不會自己改變,一樣的意思。二、此因不論久暫,遇緣則生果,例如靜物遇外力則動,或動物遇外力則轉向或停止,或加速。三、自作因,自受果,一切禍福皆由自召,並非由天鬼神閻王賞罰,亦決不是自作他受、他作自受,如其他宗教家所說。
科學的因果律亦包括在這萬有因果律中,不過科學上只講物與物的因果法則,一涉到人事問題,或心的因素,即不再向前研究,故科學上的因果關係極為簡單。例如把一根銅線,在磁場內移動,使其割截磁力線,則此銅線內即生出電壓。就此一物質的變化講,銅線是主因,動力與磁力線是助緣,電壓是果,因銅線是無情物,便無所謂報。若無銅線,則電壓終不能得,故銅線是主因。但有了銅線,沒有動力推動它,沒有磁力線讓它割截,電壓還是不能發生,所以動力和磁場是緣。有此因,有此緣,則必生此果,百不失一,所以稱之為因果律。惟其有一定的規律,所以我們能預先設計,製造發電機等,否則能否造成,必將聽諸命運,或求之於天神。因為有此因果律,所以各種農工實業可以成立。農夫種穀得米,種豆得豆,紗廠以棉花為原料,加以機器人工製成棉紗,麵粉廠以麥為原料,加以機器人工製成麵粉,都是因果歷歷分明。
物與物的關係如此,心與物、心與心的關係何嘗不是如此,況心物本是一體,推而展之,其理不謬。
惟佛教所講色心關係的因果,遠較前例為繁複,故對於因緣果三者的分析極為細密,今僅大略言之,欲知其詳,須究相宗經論。
佛經所因,有六因十因二說,六因出俱舍論,十因出瑜伽論,都是把因的範圍擴大而包括緣在內者。
關於緣的分類,長阿含經分為四類: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此為大小乘所公認的因緣分類。巴利文佛經則廣分二十四緣,乃是把緣中的等無間緣及增上緣再細分而成。以此二十四緣說明名色與心的關係、心與心的關係、心與心色的關係、心與身的關係、身與心的關係、心色混合體與心色混合體的關係,極為詳細。
茲就普通的四緣言之:一、所謂因緣,即是主因。就物質講,棉花為紗的主因,麥為麵粉的主因,銅線為電壓的主因。就心來講,或就心色混合體來講,則凡身口意所做的行為,佛經名之為業,皆可為因。
二、所謂等無間緣,是說八識心王及心所都是剎那生滅,前念滅時,開闢道路,引生后念,如此生滅相續無間,這個作用就叫做等無間緣。此緣唯心法始有,物質變化中不說此緣。
三、所謂所緣緣者,乃指能分別的心與所分別的相相對時,前者以後者為所緣,此所緣之相即為生心的助緣,故名所緣緣。
四、所謂增上緣者,乃指一切心法或色法,對於主因起順違等作用,影響於因之成長者,皆名增上緣。在純物質的因果律中,只要有因及增上二緣,便能生果,惟心法及色心混合法中,則必須具備此四緣。由此等因緣和合生成的果,共分五種:一、異熟果,二、等流果,三、離系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詳見俱舍論及成唯識論。
(因果,說的完整是因緣果報。以現代語言來說,
因,就是主體於初始所造作事實,也即業,也可以說是一個事件的主要因素,相當於一個種子。分為善因,善的種子;惡因,即惡的種子;不善不惡因,即無記種子。三種類。
緣,就是所有助緣,即所有助長或抑制,甚至改變種子生發,成長,開花的一切外部條件我。助緣是有益與種子的生髮之緣,逆緣則是抑制種子生髮之緣。也即一切次因。
果,即是在一切內外條件,在一時間內全部具備,促使主因的像種子一樣種子生長,成熟而結果,即由前因必然導致的最後結局。
報,即是造因主體對最後結局的身受,體驗。善因得樂受報,惡因得苦痛受報,無記因,得不苦不樂受報。
這是一切世界最科學公平的宇宙人生的真實生態,沒有其二。有其因必受相應的果和報,用代數表達就是:如果A代表主因,B代表一切緣,C代表結果,那麼A+B=C。因此B+A也等於C,過無論長短時間,可能下一秒,可以千年萬年,無量年,這個A造作A的主體,無論怎麼變化,這個A就含藏在主體的最深處像種子一樣,佛教稱之為第八藏識,也叫阿賴耶識,這就是所謂的業力,再遇到合適的B時,A+B就一定成就C的結果出現。而這時的受者是主體自己。比如殺人,將來被律法懲罰的就是殺人者。為甚麼?因為一切造作之業因,都分毫不差的被自己的阿賴耶識所攝錄,存入自己的倉庫作種子,而不存在於別人的阿賴耶識內。這個也像電影膠片,電影膠片存庫則為種子,拿出來放映即成電影,而別的東西則不能成其影,除非你做另外的copy,又產生一種子。
所以要斷一切惡,才會得到永久的安樂,而要想把既成之惡因,改變其成為惡果的既定軌跡,只有用實相智慧之根本法。因為只有這個自有的智慧空性力量,才能化解已有的可能性,就像虛空可以包含一切,而不被一切所壞一樣。也如一瓶毒藥可以使人死,但把它倒入大海,則不能殺人一樣的道理。
從此解釋因果律的文字中,有沒有人能找到任何迷信、封建、不科學、不邏輯、不客觀的痕跡?甚至於誰能找到半點宗教的味道?因緣果報是世出世的不變鐵律,不以任何主觀能動性所左右,也就是說神、佛、鬼、仙、皇帝,無論有多大的能耐,即是有把宇宙拍碎的神通,也主宰不了這個因果律。
因果律遍及一切色法、心法。正因為佛證悟到這個事實,所以才教化眾生修一切善,斷一切惡。菩薩畏因,眾生畏果,是說開悟的菩薩也深深瞭解有因必有果的事實,所以以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的六度萬行,作為安身立命的因,不違任何正行,自然不用畏懼將來的果報,而眾生迷悶顛倒,不顧一切造作,等果報臨頭,才知可怕,心有不甘,往往怨天尤人,悲怨問天地為什麼?
因緣果報的事實,告訴我們,不用問天地鬼神,要追問自己!這裡沒有任何宗教的神秘,邪教的編造恐嚇,科學的迷思,以及惡力的哄騙誘惑,佛就把這個事實明明白白說明擺在這裡,這與信不信沒有任何關係,與信什麼教不信什麼教也沒有任何關係。不要把因果的說教,當成只有佛教才有,以此謬誤妄言佛教的實言實教。
這也進一步說明,佛教不是宗教,是揭示事實的教育。而且不管信什麼宗教,都可以研究佛所講的事實,反而能對自己的信仰更深入瞭解。佛教不影響你的信仰,就像科學家並不因為專業科學,而拒絕宗教信仰一樣道理。
一般人把因果認為只是用來嚇唬人的宗教性詞語,不知道因果律是涵蓋物質世界和主觀世界的最基本的事實。不知因果是何物而誤解者,多麼可惜!而故意曲解,惡意邪解,用來裝扮粉飾飾自己,並誤導別人,使別人喪失正心正思正行者,何其不測!
由此也可知,佛教是真真正正,徹徹底底的客觀之學,事實之學,智慧之學,比所謂的科學高妙不知多少倍。而很多人只看身邊人事,只聽、看而信一知半解,似是而非的文章和觀點,不去追求事實的本相,失去開發自己本有智慧,掌握生命,走向身心解脫的大好機會,豈不令人扼腕嘆息!
佛說過,人身難得,就如茫茫大海上漂著一段有一個小孔的木頭,又有一隻盲眼的海歸,恰好把頭轉進小孔一樣的幾率;又如手中土與大地土之比率,一失人身,萬劫難複。一切聖賢都是從人修起而得成正果,自己不修已然可惜,何況那些以自己的邪思邪見,斷絕眾生出離生死機會的人,所有的後果都得擔起,可以知其路走到頭是何等境況! 不忍稱說!願天下人善思、正思、正觀,不被魔幻所障弊自己的光明智慧,都得解脫! 鬍子注)
照佛經上講,現在的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鳥獸,以及一切環境,都是全世界人類共同業力所造的果,並非某種不可知力所造,而這種業因有的是前世,有的是現世。例如上海這個商埠,在清初是沒有的,到了五口通商之後,才由各國和中國的人士合力建設起來。各種物質的建設,不單是全上海的市民直接間接的費過心力,就是全世界的人民亦都有間接的貢獻。這種因果全屬現世,惟日月地球之成因,則全屬前世。
佛教(所揭示)的因果律不受時間限制,有前世種因至今世遇緣而成果者,有前世種因至後世方能成果者,有今世種因今世即能成果者,有今世種因須至後世方能成果者,全視緣之具備與否為斷。世人往往誤將前世造因今生所受之果報,認為今世所造,遂妄謂某人今生作善,反得惡報,某人今生作惡,反得福報,不知惡者福報造因在前,今生所種之因,尚未成果。
此因果律說明果報是自作自受,雖父子亦不能代替。世人往往說某家祖宗積德,故子孫得福報,實則此非了義。要知子孫受福報,是子孫自造,非關祖德;惟祖宗積德,能感同業相聚,故得有福人來為眷屬,這才是了義的解釋。又此因果是平等性,能生之因,必為所生之果,所生之果亦必為能生之因,因果非固定,皆是對待而成。如以物質的因果為例,則紗為棉花之果,亦為棉布之因,棉布為棉紗之果,又為衣服之因。又以人事為例,則父為祖之子,亦為其子之父,祖亦如之,可推至於無窮。
故知不平等因非但不合比量,亦違現量。又從此因果律可以推知人生必有三世,即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因為因果是相續不斷的,因果律中無第一因,亦無最後果,因前復有因,推之無始,果后復有果,引之無終,佛說六道輪迴,其理即據於此。我們縱然無神通可以證見,但核之以理,其說可信。
或曰:物與物的因果關係,歷歷分明,人人皆知,物與心的因果關係,亦尚易曉,如一切物質皆能使人感受苦樂憂喜,惟心的作用是否亦能使物質發生變化?曰:然,以心為因而生物果,名異熟果,必須異時而熟,非一生可成,不易證知,但以心為因而使物質發生變化,則現生不乏成例。譬如我們聽人說起酸梅,口中不期然的出生津涎。又如登臨懸崖絕壁時,心中一念危險,腳底便覺酸軟。又如夢遇女人而遺精,此女又豈實有?昔李廣入山見虎,拔箭射之,近視之,是石非虎,但箭卻入石沒羽;既知為石,累射不入。鳩摩羅什幼時隨母入寺,見一缽,戲以覆其頂;及取下,審知是鐵缽,即無力再舉。由此種種事例,可以證知心的作用,亦能改變物質。因為物質的重量硬度,本非物質所實有,必待身根的增上緣,方能使身識起重量硬度的感覺。此增上緣起變化時,則此重量硬度自亦隨之變異,故石可變成如肉之軟,鐵可變成如瓦之輕。此事雖頗希奇,但在唯識學言之,實極平實合理。
故知因果律之所包,色心心色的變化都在其內,即無有一法的變化不受此律支配,名曰萬有因果律,誰曰不宜?
(三)生滅斷常的妄執
世人因為不達一切法因緣所生,遂以一切法為真常實有,堅執不舍,因此人人對於他的身命財物,便特別寶愛,及一旦見人死亡,或見財物破滅,則又以為從此斷滅,不能復生,令人悲觀消極。若知一切法因緣生,即知一切法無有自性,生是幻生,滅亦是幻滅。因其隨因緣生滅,故說非真常,亦非實有,因其生滅皆幻,故滅非斷滅。若是斷滅,則滅后安能復生?若是實有,必不能滅。
舊物理學家亦曾誤認物質實有,故說物質常住不滅。若物質真是實有,便決不能滅;若物質真能滅者,滅則不生,則此山川人物必至滅盡,永不能生。現代科學家始證明物質並非常住,可以變滅,但此滅並非真滅,乃是幻滅。物質滅則能量生,能量滅則物質生,二者可以互變,故知所謂生滅,但是假相有變化,其本體未嘗生滅,未嘗變動,故佛說一切法不生不滅。但不達此說真義者,又誤認一切假相不生滅,執為實有,成為常見。及聞佛說假相有生滅,則又誤認本體有生滅,執為斷見。
常見猶是俗見,斷見則為邪見,其弊遠甚於俗。每聞世人說,做人是空的,勸大家看穿點,有得吃便吃,有得穿便穿,何必自苦?於是人云亦云,以為達觀。在佛教看來,則一點也不通達,完全是愚痴不明的說法,一半是斷見,一半是常見。他說的空,就是斷滅空,不是佛教所說真空妙有之空,因為他尚未忘情於吃著的嗜好,他認為吃著是真,其他是空,他看見斷滅的已斷滅,未斷滅的趕快享受,豈非斷見外又有常見?由此斷常妄見,一方面盡情享樂,貪著五欲,一方面斷滅慈悲,懶於修善,這還是現在一般安分守己人的人生觀。
其有深著斷滅邪見者,則以為因果報應全系神道設教的愚民政策,彼自以為非愚民,惟恐天下之利不歸於己,惟恐天下之權不集其身,不惜眾生性命,供彼犧牲,如是人等,日日造地獄業,命終安得不入地獄,受無量苦?茲將生滅斷常之理列表於左,以除妄執。(略)
再舉科學的實事為喻以說明之:現在人家屋裡裝的電燈線,電廠發電后,將開關一啟,燈即放光。在不明電學原理的人看來,此燈光度穩定不變,以為電流亦不變;那知電流的數量和方向刻刻在變,燈光當然亦變,但變得很快,所以肉眼並不覺得,因此起了『常』的幻覺。又以為此電流是從電廠送來,與自來水從管子中來相同,因此又起了『來』的幻覺。若照電學來講,此電流名曰交流,數量的變更,是依照正弦曲線的,先自零值起向某一方向增長,迨達某一高值時,逐漸減小以至於零,再從零起向相反方向增長,達最高點,再行減小以至於零,以後便照上循環變化。由此可以知道電流是沒有一瞬的時間穩定的,時刻在那裡生長變滅,生已復滅,滅已復生,生生滅滅的循環不息。又可推知此電流是在電線中往複振蕩,啟開關時,電線中並未增加其質量,閉開關時,電線中亦未減少了質量,電線的許多銅原子仍保持其原有電子數量,並不因電燈的啟閉而有增減。既不增則無電子生,既不減則無電子滅。既電流生滅相續,則知非常。既銅原子的電子不減不滅,則知非滅。開燈時,電子能生燈光,故與閉燈時的電子功能不同,故知非一。但動時的電子,即是靜時的電子,故知非異。電流來時,實僅使電線中的電子振蕩,並非真有電子從電廠送來,故知非來。電流停時,銅中電子亦未離去,故知非去。由此一喻,再看佛經中所說『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去』等句,即可思過半矣!
(科學是不是在論證佛法呢?懂佛法是不是更幫助你理解科學呢?而懂科學的人是不是更應該學習佛學呢?因為佛講的更深更多更根本的事實,科學還遠遠不能驗證,還力所不及,那麼從佛學里你是不是可以找答案,立課題,別的科學家在抱著儀器,晝夜計算都找不到的答案,而你從佛教里輕輕鬆鬆就能找到,去拿個諾貝爾獎又算個什麼大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