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徒的信仰正和科學家的信仰抱同樣的態度。他們因為已經用過理智了解佛教中的若干理論,並沒有找到不合邏輯的地方,也找不出誑騙的理由,所以也就毅然決然的信仰其他未經證驗的理論。例如佛性,大多數佛教徒都還沒有親證到,那只有信仰佛語不虛,然後再依教修行,以求證實。一旦我們親證到了,那時已成事實,便談不到信不信了。譬如我說,肚飢時吃飯可飽,此事人人皆知,用不到勸人信仰。但是我若說,肚飢時吃某種維他命丸也可以飽,這就非用學理上的論據,不能教人生信,否則只有請人實地試驗。倘使無丸可試或竟無人肯試,這也不妨,只要我提出的理由充分,也還有人相信。若是我說,肚飢時,只要別人吃飯,我就會飽。我說這話時,不要說試不試,就是我提出任何理由,人家也不會相信。(此處省略部分)
二、佛教的研究精神
佛教教人信,也教人疑,所謂『大疑大悟,小疑小悟,不疑不悟』。(所謂疑者,要麼是對佛所說的不明白,甚至懷疑,要麼對宇宙人生搞不清楚,疑問重重,總之是要決心尋找完全徹底究竟無誤的答案,才會深入研究佛經,也才能從中啟迪智慧,得證一切實相實理。而雖有疑卻不求甚解,自以為是者,則永無得悟之時)
所謂信者,是信言語文字能夠解釋明白的理;所謂疑者,是疑言語文字所不能表達的事。中國的禪宗就是教人提起一個疑情,死心參究,等到功夫成熟,自然還你個消息。
佛教所研究的範圍很廣,研究的野心很大。普通人以為科學家最善懷疑,最喜歡研究『為什麼』,其實也並不如此,科學家大多隻問『什麼』,而不大敢問『為什麼』的,最敢於問『為什麼』的恐怕只有佛教了。
例如電學家只說明鐵的分子排列整齊就會發生磁力,但不再問為什麼發生磁力,為什麼銅分子排列整齊不會發生磁力。又如大家知道水到了攝氏一百度會變成蒸汽,科學家只說明如此如此,但並沒有說明水為什麼必須吸收了潛熱才能變汽,也不再問這潛熱為什麼會潛藏在蒸汽內。牛頓只發現了地心的吸引力,但至今沒有人說明地球為什麼有吸力。
所以我們不要迷信科學,以為世界上所有的『為什麼』都被科學家解答了,其實單就物質一方面講,尚有無窮數的為什麼始終沒人解答,而且始終還沒有人敢問一句『為什麼』。
佛教徒確實是勇敢而聰明得多了,他好像獅子受了獵人的一箭以後,他不看箭傷,偏要看這箭的來源。佛教處處在找個因,就是處處在問『為什麼』。人生宇宙的問題,並不是單從物質方面可以求到解答的,必須在精神物質雙方面去研究的。所以佛教的研究精神實較科學為偉大。
(一)研究的方法
科學的研究方法,不外乎邏輯中的歸納和演繹二法。歸納是從一一物的功用變化,求得其共同遵守的規律。演繹則是從某幾條已知的公理,或已經證實的規律,再推求未知的理論。科學家使用這兩種方法時,態度是非常嚴謹的,但是有時歸納所得的結論,未必可靠。
例如牛頓萬有引力的公式里沒有把物體運動的速率加進去,又如物質不滅能量不滅兩定律的錯誤。但根據演繹法而建立的各種算學則尚無此弊,因為他們所根據的基本理論,雖非如佛教中凈智現量所證,然亦並不違反世界現量,故在佛教徒的眼光看來,可認為是事實的。
佛教中所用的研究方法,較諸科學更為嚴謹。根據佛教的內明,所謂事物的真相,必須用遠離煩惱所知二障的凈智真現量,方能顯現。今為通俗計,不得不退一步而採用因明學之現量及比量,此種現量比量實與科學家的理智相符,亦為人間所共同承認者。故因明學的三支式與邏輯的三段論法相同,惟次序恰恰相反。因明是先出『宗』,次出『因』,最後出『喻』;邏輯則先立『大前提』,次立『小前提』,最後立『斷案』。斷案即因明的宗,小前提即因,大前提即喻。茲舉例表明如左:
A邏輯三段論法
(1)大前提 凡金屬物皆能傳電
(2)小前提 鋁為金屬物
(3)斷 案 故鋁能傳電
B因明學三支式
(1)宗 鋁能傳電
(2)因 因鋁是金屬物
(3)喻 現見所有金屬物皆能傳電。例如銅——同喻
現見不傳電者皆非金屬物。例如瓷——異喻
這兩種論法除大前提與喻稍有不同外,其餘皆同。因明的喻支分(為)同喻異喻(兩種),比大前提為周到,而且喻中避免『凡』字,特用『現見』兩字,亦較大前提為靈活而無過。喻支是很穩健的歸納法,大前提的『凡』字則頗易流為武斷,蓋鋁之能否傳電,尚待推斷,何以在未斷定前,就說凡是金屬物皆能傳電,豈非冒險。故如對敵方辯論時,用邏輯的三段論法便不如因明的有力而無過。於此可見佛教所用的研究方法的嚴密,較諸科學方法猶有過之。
(二)研究的工具
科學家對於研究時所用的工具極為注重,他明知眼耳身三根(鼻舌兩種器官在科學研究中並不重要,各種香氣和味道是否也可用各種波動曲線來表示,現在尚未提及)對於光、聲、熱、硬度的分辨,不夠精細,而且各人的辨別力不等,漫無標準,所以早就想出許多儀器,如測光計(照相用之感光表亦是一種)、波動儀、音叉、硬度計、寒暑表、熱量表等,假借各種物體的感受力,作數量的表示,以避免主觀的錯誤。其他如測量天體,則有天文鏡,察看極微的生物,則有顯微鏡。又如電力電波和磁力線等,根本不是器官所能感覺的,則有各種電錶及磁場強度計。又有測量距離角度的經緯儀等測繪儀器,測量液體濃度的比重計,測量重量、厚度、長度、時間等都有極精密的儀器,種類名稱,多至不可勝數。科學家利用這許多精確的儀器,得到很寶貴的各種單位的數量,由此用算學的演繹法,推求各單位數量間的關係,並據此繪成種種曲線圖表,以說明各種物質的變化。
那麼,這許多儀器該是百分之百的正確了(吧)?不,這些儀器都是有錯誤的。科學家明知其有錯誤,所以又想出糾正錯誤的方法。科學家用種種儀器去彌補器官的缺陷,又用理智去糾正儀器的錯誤,但運用這理智的是誰?這個東西萬一有錯誤,又該怎樣去糾正它?科學家始終沒有懷疑到這一點,不肯也不敢再提出這個問題,只得截去這一段疑問,讓哲學家去胡思亂想,讓宗教家去說神說鬼。
佛教卻能緊緊地抓住這個問題,認為這一切工具的主要工具,是一切儀器的標準儀器,是能照一切物象的明鏡,萬一這主要的工具失了效用,標準儀器失了正確性,明鏡上蒙了一層塵垢,則一切的一切都非真相。
佛教指示我們,所有眾生的心體都如明鏡,與佛無二,只因明鏡上都蒙了塵垢,失了照的功用,必須加以磨洗的功夫,才能恢復其朗瑩的本體。
浩如煙海的三藏十二部經,無非說明種種的塵垢有種種的磨洗方法,其目的無非要恢后明鏡朗照的功用,使對於宇宙人生的真理,能徹底的明了。可是,磨洗的功夫真不簡單,磨洗也要用磨洗的工具,磨洗的方法。現在寺院里所供的金身佛像、鐘鼓魚磐、香花幢幡,在一般人誤認為迷信的,那裡知道這就是磨洗的工具。在密宗寺院里,布置得更是光怪陸離,使人感覺到神秘,其實佛教里根本沒有神秘的東西,事事物物都有理智的根據,不過因為理論深奧,一般人不容易懂得罷了。再看到凈土宗的精勤念佛,禪宗的坐香跑香,律宗的開堂傳戒,以及其餘教宗的看經作觀,無一不是磨洗的功夫。所以我在此懇切的勸請讀者,切莫對上項事物作迷信想、作輕蔑想、作神秘想,要知佛門中一舉一動、一事一物,無不從大覺的凈智中流出,正所謂佛法如甘露水,滴滴皆甜,如摩尼珠,面面皆圓,讀者試嘗一滴,便知此語不虛。
(這一段是把科學的論證過程,必須藉助與身外之物之器械工具的事實,與佛教的各種設施,修行的方法相比較,是同樣的意義,而不同的是,佛教是絕對相信每個人的心體,即眾生本自具有的自性、佛性的力量,以及其毫無缺失、毫無偏差的本有光明智慧,才是證悟一切實相(即本來的事實,而不是所謂的真理概念,因為事實就是事實,對事實來説,根本不需要說事實是不是真理)的最可靠的工具和途徑,即只能靠人自己的本來的智慧光明本性,靠身外之物絕對不可能揭示宇宙萬有的根本實相,而入手處就是從眼、耳、鼻、舌、身、意,自己的身心,非身心之外去追求。
佛教也不認為,自己的光明本性之外,有任何力量,任何事物,可以代替人自己承擔什麼痛苦,或者可以給你什麼,給你永恆的快樂。一切的當下的苦樂,都是自己過去所造作的後果而已。自己種菜自己吃,種瓜吃瓜,種豆吃豆。
所以,佛教不是歸到至高無上的"宗",或者傳播人受制於不明力量的其它宗教,佛教比科學還智慧、冷靜、客觀。
如果把佛教認為是為了信徒的幸福、為了當官發財、為了多子多孫、為了勸人為善,燒香拜佛,等等,那是對佛教的誤解,不認識佛教,把佛教當成民間風俗了。
如果認為佛教是憑空捏造,自圓其說,談空說玄,空洞無物,自說自話,毫無用處,則是不肯用心研究,不懂裝懂,閉門造車,自以為是了。
如果說佛教不事生產、不能用來打敗敵人、破壞家庭、迷信騙財、封建迷信等等,那就是惡意毀謗了,心懷鬼胎而致理智喪失已盡了。
鬍子注)
(三)研究的對象
科學家所研究的對象,是物質的構造,物質的運動變化,物與物的交變,及變化中所發生的各種數量的關係。以佛學中的名詞來講,就是僅僅研究到百法明門論所說的色法,和時、方、勢速、次第、等幾個不相應行法,而並未研究到心王心所等心法。
以色法(色,在佛教里是指物質和現象,相當於科學的客觀世界的意思。所有誤解和誣衊佛教的人,都把此詞當成顏色或色情之謬解)與心法比較,色法遠較心法為獃滯;心法(心,在不同的佛典和語境中,一般分三種講法:1,指肉體的心臟,這很少用到;2,指能思考分別推理抉擇的妄念心,也叫識心、攀緣心、因緣生心、分別心等。與當今科學和社會學所說的心理的心,哲學所說的心靈、理性、邏輯思考,思辨力之心,以及其它宗教所說的靈魂相同,我思故我在的這個思就是這個;佛告訴眾生說這個心是不真實的,是一切煩惱痛苦的源頭,用這個心來造作,是生死輪迴的原因,所以毀謗佛教的人,並不明白佛所言教的真實含義,他們自以為高明的心,從來也沒有超出這種攀附妄想無根的假心的範疇。3,指佛與一切眾生的本來面目,包括你我他,也稱為佛性、自性、真心、大圓鏡智、無上菩提等等多種描述。心,這個詞也是經常被誤解曲解的佛教常用詞。評判佛教的人百分之百,不知道這個詞的現量含義,只是以科學定義或文字含義來妄加揣測,得出啼笑皆非的觀點)的生滅變化,靈活異常,不如色法之容易捉摸。
但色法雖然簡單,科學家研究時,仍不能作總合的或整個的研究(即任何科學研究,必然在很多假設條件下,簡化成理想狀態,才能進行,如果考慮所有的外部條件和變化因素,不僅沒辦法研究下去,而且自身都不可能知道所有的條件和影響因素)。如有甲種現象的變動,受到一種以上的他種現象乙丙丁等的影響時,惟有將丙丁等現象停止動作,只剩乙種一個現象動作,然後方能推知甲乙兩種現象變動的因果關係。例如電流的強弱,是受電壓和電阻二者的影響,要明了電流與電壓的關係,必須使電阻固定不變,或要明了電流與電阻的關係,則必須使電壓穩定不變。所以科學家研究的對象,常常把繁複的事物,設法化為極單純的變化,決不能把整個變化一起研究的。
這樣把研究對象單純化的方法,佛教也是採用的。佛教所研究的對象不僅是色法、(心法),而更是色心混合之體,其變化之錯綜繁複,遠在色法之上,故研究時亦必須使此對象化為單純。現在佛教中最盛行的念佛法門,即是使注意力集中在『南無阿彌陀佛』六個字上面,不使散亂。又如參禪之參究一句話頭,教人看『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及其他種種禪觀法門,亦無非是這個意思,等到心的作用從單純而入正定,猶如風靜浪止,水面如鏡,再以此鏡照一切物象,自然得到真面目,與我們用紛亂心看到的完全不同。我們的紛亂心猶如起了風浪的水面,光影雜亂,當然照不出事物的真相了。
上面所講的單純化的科學方法,在應用到無情物上面,並無不當,但若應用於有情物上面,如研究生理或心理的種種反應,就感覺困難了。現在的解剖學雖然很發達,人體各部的機能都很明了,但這已經變為死體的研究,而不是活體的研究。因為人體里不單物質的因素非常複雜,而且還夾雜著無數的心的因素,在活的時候,研究的人無法使這許多因素停止,於是就不容易考查某種單純的關係。若任令這許多因素存在,而欲考查一整個的活潑潑地心色混合的動態,那就使科學家束手了。對於這種問題,則惟有應用佛教所修的定慧才能夠解答。
三、佛教的平等觀
世間所謂平等的意義是狹小的、枝末的,僅僅只講到政冶地位的平等,經濟地位的平等,教育機會的平等,男女權利的平等,而不能講究徹底的平等(事實上對平等的概念和內涵,都是一鍋糊塗粥,各言其論)。
人生來就有很多的差別,論家世、論相貌、論品行、論智慧、論體格,就有貴賤、美醜、剛柔、智愚、強弱之分,根本就不能平等 。
但就佛教的教義說,這不過是假相的差別,論其理體,實是徹底的平等。所以佛經說:『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平等平等。』佛教所說的平等,不是局部的,乃是全面的平等,不單說人與人平等,佛與佛平等,人與佛、人與動物、人與天神鬼獄都是平等。不單說有情平等,一切心法、一切色法、心法與色法、因法與果法,無不平等。所謂『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但眾生所以有差別相者,因為迷失本性,起顛倒邪見,遂妄見種種差別,實則各各本性依然平等,未嘗改變。這是佛教的基本理論,全部教義皆從此流出。
(一)人我的假相
佛教說人是五蘊集合之體,五蘊是色、受、想、行、識,五種因素。色就是物質,受想行識是心的四種作用。受就是苦樂憂喜的感受力,想是思想或想像力,行是造作善惡的心理行為,識是辨別力或判斷力。
現在就物質方面來看,各人的身體,不外是皮毛骨肉津血,若是送到化學試驗室作化學的分析,則結果無非是炭氫氧氮磷鉀鈣鐵等等的一大群原子罷了。你的身體是如此,我的身體也是如此,所以世界上的動物身體無不如此。我總不能說我身上的鐵原子,和你身上的有什麼不同?所以從物質方面的分析,我和人和一切動物,實在找不出不同的地方。再從精神方面講,孟子早就說過:『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辭讓之心,人皆有之。』這就是說人人皆具受想行識四種精神作用,並無分別。再推而至於動物,縱然想行識的作用不如人類之強,但感受苦樂之情則顯而易見。從高等動物以至下等動物,無不表示貪生畏死、避苦趨樂的心情。所以佛說一切有情皆具佛性,平等無二。
然而我們偏要從這五蘊集合的身體上,妄起我痴、我見、我慢、我愛等執,把和我對待的人,看得和我絕然不同,對這假我則竭力供奉,惟恐不足,處處在謀求名譽利益,歸諸於己,甚至不惜殺害眾生,取其血肉,供我口腹。如果人家損害到這假我的名譽利益,就會發出嗔怒心、惱害心,不惜以全力與人博斗。如果力量不足,則又用出種種機巧權詐心,總期取勝。他那裡知道,我本假我,敵非真敵,一旦悟得此理,豈不啞然失笑!
佛經說:『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是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現在世人所執之我,就是五蘊的因緣所生法,在受想行識的心法上既找不出我來(現在宗教迷信靈魂為我,上文已予駁斥);在物質上,非但皮毛骨肉津血上找不出我,就是一顆顆的原子上,更沒有我。所以徹底的講,這我相是空的,但就世俗講,不妨立此假名。我們只要不生執著,不起我痴、我見、我慢、我愛,看得人我平等一體,但知為一切眾生謀利益,這樣就是行乎中道,實行佛教的教義了。
再進一步講,佛教不但說,人沒有我相,就是一切法也沒有我相。所謂法無我者,即是法無自性,因為一切法都是因緣和合生;若有自性或實體,則不必待眾緣生。
非但物質是如此,所有一切名詞、一切學說、一切主義,無不如此。譬如國家,就是由土地、人民、主權,三個因素和合而成,失去了任何一個因素就不成其為國家,每一個因素並不就是國家,但離此三者,國家並無自體。因其無自體,所以說國家是從三者出生的假相。又如軍隊,也無自體,克實言之,不過是一群的老百姓,受了軍事訓練,穿上了武裝罷了。
我們若作如是觀,方能懂得事物的真相,而不被假相所惑,妄起種種邪見。就是有大部分學說主義,亦無非是一群名詞的集團而已,那裡有真常不變的實體。現在有很多人迷信部份主義,迷信侵略武力,認為真實可靠,去維護人我法我的假相,在佛法中謂之『愚痴』,謂之『可憐憫者』。
『然則』,有人聽了便詰問我:『你所說的佛法,也無自性,也是空的,是假的了。』我說:『一點不錯,你這樣才懂得佛法了。』金剛經上早就說過:『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又說:『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佛為眾生說法,是因為眾生愚痴,眾生有種種邪見煩惱,佛即為說種種法以對治之。所以佛法是建立在眾生的愚痴上面,愚痴若盡,佛法亦無。
(二)客觀的真義
現在人對於任何事物的看法,每喜用『客觀』二字,以為這是科學精神。其實這二字究作何解?可沒有人徹底地加以研究。
依佛教來講,既然有觀,即有能所。能觀是主,所觀是法,故凡有所觀,必是主觀。所謂客者,是有情(眾生),是無情(事物)? 無情無觀,有情則觀者為主,主客無定,在我為客,在彼為主。所以世俗所言客觀並非了義。(理解這一段,得用智慧)
今順世俗意義講,所謂客觀,不外三點:一、不夾雜感情的成分;二、依據公認的事實;三、根據理智的判斷。在世俗上,只能做到這三點,就算是客觀的了。
但就佛教的了義教來說,這種客觀還不夠徹底的。佛教說一切法本來清凈,本來平等;眾生愚痴,於此清凈平等相中妄見我相,執為實有,於是對於我的周圍,執為非我,而以我為中心。凡非我而順我者,我則貪愛之;逆我者,我則嫉惡之。此眾生如此,彼彼眾生無不如此。於是本來清凈、本來平等者,今則變為混濁而不平等。
譬如一池春水,清平如鏡,忽以亂石投入池中,水面上遂生出無數同心環形。每一圓心,喻如一個眾生的我相,從此中心起無數環形波浪向外散展。由於無數環形波浪相互衝擊,遂使清凈平等的水面,幻起濁亂不平之相。在此不平的水面上,沒有一個水分子不受到各個中心的波動影響。由此喻可以推知世界一切事物,無不有眾生的主觀參雜在內,任何所謂客觀的事理,即是由許多主觀事理編織而成。即是用儀器測得的數量,及用算學算出的公式,亦仍不離主觀。必須我相消滅,能所雙亡,然後始有純客觀的真理。無我相,無能所,喻如水面無波,平靜如鏡,物來像現,如鏡照物,如此方為真客觀。
(三)慈悲與博愛(的不同)
宗教家倡言博愛,學者不察翕然和之,以為這是天經地義,真實不刊之論,那知佛教卻非但不言博愛,而且反以愛為眾苦之因,生死之本,棄之惟恐不及。
那麼佛教言慈悲與博愛有什麼分別?答曰:此二者的含義絕然不同。因為既稱愛,必有能愛所愛,既有能所,必有人我,以我為能愛,彼為所愛。有了人我相,就有差別。愛我甚於愛人,世人大都如此,這果然是俗見,但若說愛人要甚於愛我,也何嘗不是偏見。況且既說愛,必有可愛的條件,譬如說,因為他相貌好,學問好,品行好;但相貌學問品行不是固定的,不是絕對的,一旦變得不好,或比不上先前,比不上別人時,你就會不愛他了。再進一步講,我所愛的,人家亦愛,我愛而取為我有,則人必失其所愛,因我得人失,人得我失,於是起嫉妒心,發之於行為,則為殺,為盜,為淫;論其果,則有怨憎會苦,求不得苦,愛別離苦,於是清凈世間遂成五濁惡世。所以佛說愛是生死輪迴之本,憂悲苦惱之因。愛既是染(能引起煩惱痛苦)因,則縱然博而廣之,以至無限,亦無法變染為凈。這就是佛教不提倡博愛的理由。還有一句口頭禪,叫做『愛我敵人』,也是一般宗教家常常提到的,其實既稱敵人,心中已有了敵相,對此敵相所起的心,只有怨恨、嫉妒、嫌惡,就絕不會生起歡喜心、愛好心;縱然你勉強愛你的敵人,也不外是虛偽心、詐欺心。佛教就決不這樣說的,只教我們對待這輩惱害我們的人,要先作平等觀,不作敵友想,我們用不著愛他,只可起同體的大悲心,設法消弭他的惱害心,使他轉生歡喜心。這樣才是佛法。所以我再把慈悲的真義介紹給讀者。
(因為有個愛生於心中,必然有不愛同時產生,因為有有所不愛,才有所愛,相對法處世,是不可能極致圓滿的。博愛到底有多博?涵蓋哪些?界限在哪裡?如果博愛可以稱為愛到無所不愛的程度,既然沒有任何不愛了,那還用說博愛不博愛么?就像太陽平等給與一切光明,萬物得以生長,還需要說,太陽因為有博愛才發出平等的光明么?太陽有沒有愛,沒有區別,而且事實上,太陽就不需要多餘的去加給它,所謂的愛不愛這種畫蛇添足的妄言)
佛教對於慈悲兩字的解釋,慈是與樂,悲是拔苦。慈悲不是以我為中心而出發的,乃是建立於一切眾生的平等相上面的。這是慈悲與博愛的絕然不同處。上文已經說過,從物質方面講,一切眾生皆同一體,絕無差別;從精神上講,一切眾生同具心識,而且精神更無界限可分,尤足表明其為平等一體,所以佛教中又稱慈為平等慈、無緣慈,悲為同體悲。我們如練習作慈悲觀時,應先觀一切眾生(連我亦在內)平等一體,如見眾生需要什麼?我就隨分隨力給他什麼,使他獲得滿足而快樂。當我施捨於眾生時,切不可存我為能施、彼為所施之想,於二者之間,亦不存施捨多少財物想,如此則不起我慢、不求名譽、不望報答、不緣一切相,這才是所謂無緣慈、平等慈。如見眾生有何痛苦,當作同體想,彼所受苦,即我所受,無有彼我分別,遂興大悲心,隨分隨力,除彼痛苦。當我救度眾生時,亦不可存我相人相,不求名譽報答,不住一切相,這才是所謂同體大悲。
明白這慈悲的理論后,自然不肯殺害眾生,供我口腹;自然不肯取非分財物,供我揮霍;自然不肯貪愛美色,起邪淫心。因為我們已覺悟雞鴨豬魚與我並非二體;貨財美色亦非心外別有,能貪所貪,兩不可得。而眾生所以犯殺盜淫者,終日『愚痴』而已。又我們如明白這慈悲的理論后,對於觀世音菩薩的許多感應事迹,也不會認做迷信,斥為妄誕,因為我們已知道菩薩法身與我們的本性是平等一體,惟其一體,所以我有所感,彼有所應,但必須具至誠懇切心,否則被貪慾煩惱所障,即與本體不易相應。若菩薩與諸眾生本性不是一體,各佔一定空間,則菩薩即不能隨緣應現,且將不勝往來救應之煩。一聲佛號,便同虛擲!
(四)善惡的辨別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這兩句話真是三歲孩童都道得。
可是這兩句話不是佛教專用的標語,各宗教都如此說,因此一般不求甚解的人,便根據這八個字,說一切宗教都是好的,都是勸人為善的。在有科學頭腦,喜歡仔細分析,不喜歡儱侗隨便的人看來,則以為並不如此簡單。
我們首先要問:各宗教對於善惡的定義如何?善惡的標準如何?勸人行善止惡的目的是什麼?一、關於善惡的定義,各宗教就沒有一定,有的以拜祖先為惡,而佛教儒教則認為善。有的以為動物是造物主特地造給人類吃的,殺它吃它並不算惡。有的主張只吃某種動物,而不吃另一種動物,吃不應該吃的才算是惡。在佛教則認為殺任何動物都是惡。(不以任何方式,惱害任何眾生。是佛教的根本戒條之一)
二、關於善惡的標準,各教亦屬不一,大多根據各教教主所立的誡條,犯者為惡;但在佛教則分得很細,在家有在家的標準,出家有出家的標準,菩薩戒與比丘戒的標準又不同。有的在家人犯了不算惡,出家人犯了便是惡;有持比丘戒的犯了不算惡,持菩薩戒的犯了便算惡。(修行次第果位不同,就有不同的善惡標準。比如僅僅皈依佛教,並無特別的戒條要求,而進一步接受五戒,那就必須遵守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這五種規矩。違反即是惡。還有八戒,菩薩戒等等,越修的越高,戒律越多,為什麼?不這樣你就不能進步。由此也可以看出,佛教裡面不是設立毫無根據的、人為的信條,而是糾正人的不正確心理和行為,是科學的先祖)
三、關於行善止惡的目的,各教亦各不同,有的是求生天堂,有的是希聖希賢,而佛教則是為求無上的真正平等的覺悟,不為求得人間天上的福報。由此看來,論善惡兩字,就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樣簡單了。
佛教論善惡的道理,說得最精最細。說善有行善止善之分,有漏無漏之別。行善是指積極的善,止善是指消極的善;有漏善是指夾雜煩惱不徹底而有漏泄之善,無漏善是指無煩惱徹底圓滿之善。
世間人對於善惡大都辨別不清,所以一般人常說:『我但憑良心行事,自問於心無愧,從來不做惡事。』其實這話是不徹底的,依佛教徹底的教義(了義教)講,他自己雖說不做惡事,其實一天到晚時刻不離我痴、我見、我慢、我愛,事事為自己謀利益,種種煩惱痛苦的種子(這些都是不善和惡)。他所謂良心者,就是虛妄分別的六識,正是佛教稱為劫奪家寶的六賊,他早已沉溺在深重的愚昧中,認賊為子,日日造惡,時時造惡而不自知 。
所以一個人要止惡行善,必先明白善惡的真義,然後知所去取。要明白善惡的真義,必先明白佛教的平等觀。照佛教的平等觀,眾生是平等的,無能所、無人我的。眾生因愚痴故,於無能所中妄見能所,於無人我中妄分人我;由此我見,生我慢心,以為我比人人重耍,以為我比人人可愛,遂儘力攫取種種可享受的物質,供奉於『我』,這就是造惡的起端,所謂貪、嗔、痴、殺、盜、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等十惡業,以及種種煩惱邪見皆從此生。故徹底的講,只要一存我見,不論對人對我利害如何,與此見相應之一切心理行為皆是惡業;反之,若無此見,則一切行為皆是善業。這才是佛教中對於善惡的徹底的定義(由此可知,把佛教當做僅僅是勸善的團體,多麼無知的可憐。由此可知佛教的善惡與其它宗教和世間的文化、哲學中的概念何等區別?所以,以世間的認識,去妄猜佛法,簡直是不明所以的亂說。)。
但因眾生無始以來積習深重,佛為方便說法,遂樹立各種標準,令諸眾生漸次修習。至於他教不以殺害動物為惡,甚至說動物有生命而無靈知,或說是造物供人食用,那是非但不明真理,真是邪見,願讀者勿為所惑。又他教以信仰一神或多神為善,信者獲福生天,不信者獲罪入獄,這在佛教看來,信仰此神,即違平等性,與佛教之信仰平等佛性,絕然不同。
又佛教評論善惡,皆從心地出發,不重事相,與世間但重事相者不同。例如單看人家打人罵人,不足以定善惡,必再看其存心如何,然後斷定。若為他利益,則打罵皆屬善行,若為己謀利益,則雖敬禮人尚且是惡,何況打罵。據菩薩戒本,凡持菩薩戒的,如破除我見,但為利益眾生故,雖行殺盜淫事,亦不算惡,反而是善。例如國中有一暴君,貪財好戰,使無數人民失財喪命,持菩薩戒的人,便不能袖手旁觀,應竭其智力,去此暴君,雖將其殺害,亦不作犯殺戒論,且得大功德。由此證明佛教是怎樣積極而合理的宗教。
(這段恐怕又要引起一些人的攻擊了,會說誰來評定殺盜淫是出於善,都說是善,都去殺盜淫,那世界不亂套了?這看似有道理,但實際上並不如此。善惡的發心,別人看不到,難道你自己不知道,你自己知道了,就如同天下人都知道了。好像還有疑問?事實上,別說你自以為聰明的善惡,對鬼神瞞不過去分毫,就連世間的高明人你都騙不了!看似愚民百姓的眼都騙不了,善惡自有分明,那容你絲毫狡辯!絲毫之種子因,早晚必產生善惡之償還結局,這是不變的鐵則,不是佛教編出來糊弄人的把戲。如果藉此行私心惡行,那是明知故犯,惡上加惡,比然苦中受倍苦也!豈是狡辯之徒之心可以瞞天過海的發夢戲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