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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內地官員互揭成風 舉報者下場各異

作者:narke  於 2014-8-26 15:0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聞|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港媒

自中共十八大以來,實名舉報官員現象日漸興盛,而「官員實名舉報官員」更是宦海風景之一。目前逾半被舉報者被調查。此前,不少實名舉報要麼石沉大海,更有舉報官員因此喪命。專家指,從相互監督的角度出發,應該鼓勵更多官員站出來,形成相互舉報潮。
 
  「我對這次舉報前景很樂觀。」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對明報說,「他們涉嫌的腐敗無可辯駁,這事肯定會有個說法。」8月12日,陸群實名舉報國家食葯監總局前局長邵明立在「金銀花更名」一事中有腐敗之嫌。此外,陸群還稱,現任國家食品葯監局局長張勇也涉嫌重大失職,也應引咎辭職。
  與陸群的樂觀不同,多年來,內地官員舉報官員,舉報者遭遇各異,有人吃了官司,有人甚至因此喪命。
  斥市長涉假招標遭企業起訴
  2011年8月,時任張家界城管局副局長龔厚欽在網上留言,反映時任張家界市長趙小明夫婦在招標重大工程等方面涉嫌貪腐。龔指趙任市長后,該市耗資6億多元(人民幣,下同)重建4條路,「假招標,實際指定由長沙順天建設集團和長沙市政公司承建」。舉報后,上述公司將龔告上法庭,龔最終敗訴,法庭責令其賠付損失,並登報致歉。
  廣東英德市公安局內部的舉報,舉報者和被舉報者則雙雙下獄。2012年8月,廣東省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長謝龍生,以及該市公安局政委朱應忠被調離公安局,英德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鄭北泉則被調往上級清遠市公安局。一個月後,謝、朱兩人實名舉報,指鄭充當一吸販毒團伙的保護傘,並利用手中職權干擾謝、朱兩人辦案,還多次放出狠話威脅警員。
  舉報縣委書記川官遇襲身亡
  2013年8月22日,清遠市紀委通報稱,朱應忠、謝龍生被立案調查。其中,朱因受賄、通姦等問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今年7月,謝龍生因被認定犯有玩忽職守等4項罪名,一審判囚16年。而被舉報的鄭北泉,最終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他因徇私枉法和受賄兩罪,今年被終審判監8年。
  2005年7月,時任四川省武勝縣工商局黨組書記龔遠明,實名舉報時任武勝縣委書記孫南等人「違紀違法」。2006年4月3日晚10時許,龔和太太在樓梯口被人持刀攻擊,龔左耳被砍掉,左腳腳筋被割斷。送院后一直昏迷不醒,延至2008年11月身亡。警方破案后,證實龔遭襲系因舉報而起,但未能證實孫南主使。
  自2004年起,河南洛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李小選、刑警支隊黨委委員張建岳等人,就實名舉報河南省監察廳前副廳長、現任省司法廳長王文海駕車撞人後找人「頂包」,又向洛陽盜墓賊利益輸送等問題。但舉報至今並未引起官方正面回應。
  舉報者呻無反應感選擇性反腐
  「我們舉報了那麼長時間,不但影響了很多舉報者的政治生命,我們的人生也因此發生了轉折。」一名希望匿名的舉報者對本報稱,「這個結果,令人不可思議,做夢都沒想到這樣。如果是我們舉報錯了,應該處理我們。但這樣選擇性反腐,沒有任何道理。」
  據《法制晚報》統計,自2011年至今,至少有11宗「官員實名舉報官員」案例,其中八成舉報原因是因官員涉貪,六成多被舉報官員已被查處。「官員之間的舉報,特別是下級舉報上級,之所以能夠被查處,是官員對內部信息掌握比較準確。」內地時事評論員陳傑人對本報稱,由於同僚舉報具有針對性,比較容易查實。
  專家:應鼓勵舉報助相互監督
  「以前官員對官員的舉報,石沉大海並不是查不實,是官方選擇性執法。可能是更大的領導不同意,不願意去查。」陳傑人說,「現在的舉報,不少被舉報者都被調查了,說明選擇性執法有了很大的改善」。
  他指出,從官員相互監督的角度出發,應該鼓勵更多官員站出來,不但是公開的,甚至是內部的、私底下的匿名的舉報,愈多愈好,「舉報是權力監督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應發動官員相互舉報,在反腐的當下形成舉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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