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駐馬店市原市委書記劉國慶,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廳長、黨組書記劉洪濤,河南省政協原常委、農業委員會原副主任胡玉成,「雙規」期間,他們對自己的人生進行了深刻反省。從他們的懺悔錄中可以看到,其墮落有著共性的心理演變過程,折射出值得深思的社會和制度根源。
劉國慶一開始面對大數額賄金態度是堅決推辭,行賄者乾脆把錢放下,旋即離開,對面賄金「心驚肉跳,生怕出事,一連幾天坐立不安」。劉洪濤即使是在任河南省建設廳副廳長后,有相當一段時間還堅決推辭別人送的土特產。然而,多次拒絕後,他漸漸感覺人家與自己疏遠了,被人議論是「不入群的人」。
不是每個「官」都貪,更不是每個「官」一開始都貪,從剛開始劉國慶和劉洪濤的面對賄金的態度是「正氣凜然」,堅決拒絕,因為他們自己也深知貪腐沒有好下場,但是為什麼最後還是會誤入歧途,越走越遠呢?一個不得不注意到的細節——拒絕賄金被認為是「不入群的人」,再說通俗一點就是「不是隊友」。通常人們對「不是隊友的人」要麼是孤立、要麼是敵對,特別是在關鍵時刻擔心對方對自己不利,「先下手為強」也是可能的。有傳這麼句話「幫領導做一百件好事不如跟上級一起做一件壞事」大概說的就是這個理。
一個官員,如果他的下級、同級、上級,都對其表示排擠或者敵意,那麼他還能如何開展自己的工作?即使自己正氣凜然、胸懷大志、謀略無數,得不到上級的認可,沒有同級的幫持,下級不按要求執行,一切的政治抱負不都要劃歸於零嗎?一個相當於是「遊離」的人物在其工作崗位上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並且還要時時警惕是否礙了別人眼,會招到其他人「栽贓陷害」,由此惶惶而不得終日。
那麼迫於環境的影響,某些官員難免隨波逐流,如此因為要「合群」而貪,還真是不值得。筆者認為,這一切的根源還是在於官場中存在少數利益「小團體」,他們相當於是一個「黑腐」漩渦,渦旋在官場當中,不停地旋轉,似一個巨大的「吸盤」想要將所有官員都吸入其中,為「私利」而聯盟。少數意志力差的官員,很難逃脫。
但是即便是這一切都是客觀存在的,為「合群」、為保全自己而貪也根本不能構成合理的貪腐理由,充其量也就是「無奈」的隨波逐流,本質上也是錯誤事實。邪不勝正,如果能夠真正把持住自己,任何借口不能成為「貪腐」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