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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志義:民主與領導的悖論(三)公有制的實施是一個強組織弱社會的過程 ...

作者:qwe2012  於 2013-12-31 08:0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政治|通用分類:政經軍事

關鍵詞:生產管理, 社會管理, 公有制, 私有制, 所有權

胥志義:民主與領導的悖論(三)公有制的實施是一個強組織弱社會的過程

組織與社會相互具有衝突,並此消彼長。生產決策權和生產組織管理權屬個人所有(私有制經濟),還是屬公共權力所有(公有制經濟),對社會來說,有著明顯而又重大的區別。

A,生產的決策和管理由個人,是分散決策,由公共權力,則是集中決策,集中決策使社會演變為組織。公有制必然帶來計劃體制,這是因為公共權力是由只此一家的政府行使,當政府管理著數量龐大,生產不同,並無所不包的生產組織時,每一個企業只是一個車間,資源的配置,生產的協調,要求政府統一決策,集中指揮。國家成為一個龐大的生產組織,政府則由社會秩序維持者和公共服務提供者,演變為人民生產行為的指揮者。社會的自然屬性因生產組織的行政化而被極大削弱。

B,分散決策的個體權利只是生產決策和管理權,這一權利受公共權力和公共權力保護的其它社會個體權利約束。比如,由資本所有權派生出來的企業管理權,就受公共權力(如法律)約束,還受到公共權力保護的工人權利的制衡(如工會組織和工人的罷工抗爭等)。而集中決策的公共權力,使社會管理與生產管理的權力合二為一,生產管理權不但失去社會的制衡,而且其本身就表現為行政權,所以也無法受到行政權的約束。

C,分散的生產組織和社會個體,各自的生產與生產目的不同,所以生產組織和社會個體之間不僅存在自然和自由的聯繫,而且存在競爭和相互制衡。而集中決策的公共權力,則把不同社會個體生產者(包括生產組織)的不同生產目的,整合為公共權力的目的,社會只存在一個生產目的,那就是國家的(實際上是領導者意志的)生產目的。社會個體失去了生產和發展的自主權。同時,社會個體之間的橫向聯繫(如產品的交易)則被公共權力截斷,個體之間不能直接聯繫,而要迂迴的通過公共權力來實現,個體之間也無自然的相互競爭和制衡(如產品交換中的討價還價),而由公共權力來協調。組織之中的上下聯繫,代替了社會之中個體之間的橫向聯繫。社會演變為一個金字塔型組織。

D,在私有經濟中,生產組織的管理權只限於生產秩序的維持,時間只限於生產活動的過程中,領導與被領導只在特定生產過程中才存在,在其它領域則是平等的關係,被領導者仍有廣泛的自由,並不總是被領導。而在公有制經濟中,國家成為生產組織,為了實現統一的生產目的,建立統一的生產秩序,就會謀求其它權力的集中,比如,個人的遷徙權,職業選擇權等都在生產需要統一指揮的條件下,由公共權力決定。公共權力由領導經濟轉變為領導社會,被領導者失去大部分的自由。與此相對應的則是公共權力擴大到了極致。在社會活動的大部分領域,社會個體都受到指揮或管控,而總是被領導,公有制使國家走向極權。所以私有企業中的管理者雖有具體的某一生產活動的指揮權,是這一生產活動過程中名符其實的領導,但人們在一般認識上並不感覺他是領導,只有公有制和管制經濟中的官員,擁有超出生產活動指揮權的其它各種權力,人們才感覺到,他們確實是領導。

顯然,當政府集行政權與生產管理權於一身時,社會的大部分特性消失,國家就是一個大組織,所有人都被納入這個組織,官員名符其實的成為人民的真正領導者。政府的層級構成,就是這一龐大組織的層級構成。而人民則成為依附於組織,失去大部分行為甚至思想自由的被領導者。社會主義的建立過程,就是一個通過對社會性的生產組織及其它組織(如工會組織)的行政化,把社會改造為組織的過程。當社會演變為組織時,官員怎麼樣領導,確實關係到國家的命運。社會主義人為的製造「救世主」。而在私有經濟中,官員的錯誤,雖然會對國家產生某種影響,卻根本談不上影響國家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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