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學秦皇當主子平天下
依法治國,並不是什麼新思想、新主張。早在秦始皇之前,就有一大幫法家人物忙活著依法治國,商鞅就是個典型。按照封建特色的耕戰懲奸戶籍連坐等嚴刑峻法治國,秦始皇掃平了天下,實現了稱帝十年夢。不過後來呢,很快就人息政亡了。
歷史發展到現代文明時代,講依法治國,顯然不能再回到依商鞅秦法治國的時代。現代文明的國法,必須以體現國民意志,保護國家和國民利益為最高法則。如果國民的意志不能得以表達,不能通過法律得到集中體現,主子和奴才的權勢利益不能受到國法制約,那麼,與秦始皇的依法治國本質上就是一回事,與其說是進步,不如說是倒退。
回頭看看兩千多年來中國特色的封建文明,歷朝歷代封建君主,幾乎沒有不講依法治國的。但是,他們依的法,都是專門治國民的法,而不是治「主子」和「奴才」的法。一國之民,歷來是封建國法的管治對象。皇帝說的話,就是至高無上的法。順我者昌,逆我者亡,是封建皇帝依法治國的基本法則。封建國法是皇帝統治天下的法寶,要殺要罰,隨心所欲,不但不能制約皇權,也不能制約主子的奴才。普通國民從來就不配當奴才。有主子的,才是奴才。有皇帝和各級土皇帝做自己主子的,才配稱為奴才。因此,奴才仰仗主子的權勢胡作非為,通常也是不受封建國法制約的。
中國傳統封建社會因襲下來的最大問題,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權大於法,有法不依。挑戰褻瀆踐踏國法權威的,不是普通國民,而是大大小小的主子和奴才。為了他們的既得利益,為了他們變態的貪婪與爭權奪利的瘋狂,為了他們的權勢能夠代代世襲下去,主子和奴才自然而然地成了貪贓枉法的主力。
顯而易見,不把主子和奴才關進國法的籠子,現代文明的依法治國就是空話和笑話。誰大權在握,就可以指鹿為馬,明火執仗地搞順我者昌,逆我者亡,視政治競爭者黨員權利、公民權利和基本人權如草芥;誰龍登主位,就可以濫用公銀國土,為先父大修陵園,舉國紀念太上皇百年冥誕;誰一人得道,家人朋黨奴才就雞犬升天,海龜胞弟也分享王爺般的榮耀,政要紅貴前呼後擁,跨代再娶傾國絕色美女,還以恥為榮發文顯樂噁心世人;誰集黨政軍十權為一身,就可以封天下國民之口,想關哪個就關哪個,薄了厚了方了圓了,想怎麼整就怎麼整,……
這樣「依法治國」,明擺著的,不是在學毛澤東,也不是在學鄧小平,而是在學秦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