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論語》五公冶長20冶再說2019-01-26_19點場
視頻講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tmgbuag-Cs&list=PLIIlVXhpt_DxGO7gZ5tiDmP3g6yntHig0&index=62&t=1023s
相關文案:
主話題:(二十)、冶再說
解析:《論語》第五篇:公冶長之——
(二十)、冶再說——季(季氏)文(德能賢品之美譽)子(讀書人)三(多數,多次;很多)思(田心:乃對於所種植、生養之寄託、憧憬與希望;思念,思考)而(到)后(子孫)行(行列,排行)。子(讀書人)聞(及物動詞,使之聞;使有名望,推崇,信奉)之(指季氏對於後世子孫諸多規化、安排之類,諸如:家譜、家訓等,乃屬於隔代之操心和牽掛),曰(先生說,評價此事):「再(指第二代,自己兒女,所生所養之後代),斯(這,此)可(適合,恰當,值得)矣(罷了)。」
即季氏賢達花費很多心思於後嗣傳承方面,其族譜及家訓等推演至未來許多代,對自己親生兒女從撫養到教育都仁愛盡獻,即便到了孫子輩、重孫子輩,對隔代子嗣也視如己出,以老祖宗身份取代小孩子父母之地位;這種情況被讀書人加以推崇,使其作為美德名揚天下。
先生對此事之評價:能把第二代,即自己親生兒女養教好,這就可以了,並且這也是最合適最恰當之授受關係;過之,則乃失、乃誤、乃罪也。
理是:任何人文傳承,皆是代代相接,越俎代庖,必不合時宜、不和地宜、不和人宜;時代在發展,境遇在改變,文明在遞進,人與人之交流方式及長上對幼下之仁愛效法,也在輩輩更替當中;禮節儀式,只能適合當時之環境,亦如衣帽穿戴,要隨時代潮流而進步;仁愛之表現、表達方式需因地因時因人而制宜,而其精神、精華之理念內涵不變,此天地變,儀態變,而道不變也。
民族精神、氏族家風、聖賢品質等人文精華,乃至現實財富、權力、名望之承襲,身為長上者,其皆有使延綿萬歲之心;然,其中尤為關鍵之一點,乃其傳承接續之融洽、適合與恰當,再好不過於自己親生兒女,其情懷天然、理念自然、方式方法當然、效果必然;祖母非生母,其三思乃多餘、越位、添亂也。
隔代之操心,弊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