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孟子第三篇上滕文公章句上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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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孟子》第三篇(上)滕文公章句上
第四章之(五)、——
解析:「堯以(認為)不得(完成)舜為(歸於,屬於)己憂,舜以不得禹、皋(gāo:水田,浸潤)陶為己憂。夫以百(勉勵)畝(高地)之不易(蔓延)為己憂者,農(勤勉)夫也。分(fèn:位份,才份)人以財(通「才」:才能,資質)謂之惠(通「慧」),教人以善(改變,修治)謂之忠(同「中」 zhòng:符合),為天下得(同「德」)人者謂之仁。是(凡是)故以天下與人易,為天下得人難(詰問)。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主旨,綱領)!惟天為大,惟堯則之,盪(廣大,曠遠)盪乎民(人類)無能名(佔有)焉!君哉舜也!巍巍乎有天下而不與焉!』堯舜之治天下,豈無所用(執政,當權)其心哉?亦不用(採納)於耕(致力於某種工作或事業)耳(旁側)。」
即孟先生講:「堯帝以為如果不能夠順利傳位給舜那麼在完善自我人生價值之于歸屬方面便感到憂慮,舜帝認為如果不收禹為徒而以人文授受形式浸潤熏陶之那麼在完善自我人生價值之于歸屬方面便感到憂慮。社會公僕乃自行勉勵於公位之高地乃把不能夠成就蔓延形式之事業傳承當作唯恐達不到自我人生終極圓滿之憂慮,公位公僕者便是勤勉耕耘於人文種子與頭腦土地其二合一之授受於人文繁衍與傳承模式即母之道、文之道、君於子之道。人品之才份或位份乃在於其自作主之屬性便叫做文明開明之覺悟於智慧,人類之宗教或教化乃在於其遵循客觀因果關係而自省自律於自我修治便叫做符合客觀法理之公序,衛護冠禮自上而下表率人品之德行於長上對幼下關懷和體恤便叫做果仁種子形式之人與人相親相愛。凡事緣於公禮自上而下參與人文繁衍與傳承模式,其作為生命天性之下達者乃終會面臨詰問於完善自我人生價值之于歸屬方面之課題。深諳學問者講:『冠禮為大乃堯帝所衛護之主旨及綱領!人文公祭之思想內涵乃禮儀居於最高位而凌駕於所有人頭上而尤其凌駕於高位者頭上,堯帝之思想覺悟便是依照公禮冠冕之原則規則與規範,冠禮以其所代表之客觀法理於公序乃明顯以人文繁衍與傳承模式高級且區別於動物進化和演變模式乃以其廣大曠遠之噴薄大勢蕩滌疏通人類社會及生命世界乃任何生命之個體都不能夠憑其主觀意志佔有客觀法理!公位公權乃舜帝所秉承之主旨及綱領!自我本我本心並神佛道主以其崇高偉大之人文覺悟存蓄於冠禮且自上而下表率自作主之人品而不去參與王法等級制度之作人主與被作主其獸畜品性!』堯帝舜帝以其自作主之人品一以貫之而使百教歸一、萬法歸一於修身齊家興業治國而使公權天下安定太平,難道其不該執政當政於核心之高位嗎?獸畜品性者不過是不採納人品人性於是乎致力於摘取捕食而其所信奉之履禮只不過是人類仁愛原則旁側之動物王者法則罷了。」
遠於堯舜時期之人文公祭乃早已具備冠禮之思想內涵。
冠禮之人文品質區別且高級於履禮之動物屬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