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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三篇下滕文公章句下7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9-27 17: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孟子|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關鍵詞:孟子

新解孟子第三篇下滕文公章句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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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孟子》第三篇(下)滕文公章句下

第七章之、——

解析:公孫丑問曰:「不見諸侯何義?」

孟子曰:「古者不為臣不見,段干木逾垣(yuán:矮牆;牆,城牆;築牆衛繞,護衛;古代之一種糧食;官署)而辟(法,法度;彰顯,顯明)之,泄柳閉門而不內,是皆已甚;迫(被迫;困窘),斯(卑賤)可以見(認知)矣。陽貨欲見(兌現)孔子而惡(年成不好,收成不好)無禮,大夫有賜(窮盡,盡頭)於士,不得受於其家,則往(送致;歸向)拜(敬受)其門。陽貨矙(通「瞰」kàn:望,看;探望,看望;kǎn:虎發怒之樣子;闊,大)孔子之亡也,而饋孔子蒸豚;孔子亦矙其亡也,而往拜之。當是時,陽貨先,豈得不見?曾(高舉)子曰:『脅(xié:從腋下至肋骨盡處;專指肋骨;引申指物之旁側;逼迫,挾持)肩諂笑,病於夏(同「廈」)畦。』子路曰:『未同而言,觀其色赧(nǎn:因羞愧而臉紅,慚愧;憂懼,恐懼)赧然,非由之所知也。』由是觀之,則君子之所養,可知已矣。」

即羞於不配公位者問:「周天子被架空閑置乃各地侯爵自封為公爵便是不再進見周冕所承載之冠禮及擔負公義了嗎?」

孟先生講:「自古以來乃不自謙於人文公祭之下者便是衣冠獸畜便無須進見冠禮,一段木竿托舉旗幟超過護私之牆乃意於彰明公義之法度,居家之門禁止花街柳巷縱慾排泄之嫖婊入內而不容納其獸畜品性,乃都是重視並實行士子人品之公心而勝過獸畜之私心;獸畜品性者乃被迫苟且於不自主之窘境,其卑賤之野蠻愚昧乃適宜於在動物世界里認知王者法則了。曾有故事講一個商人為深諳學問者家代賣一隻小豬且當初雙方講好乃商人從賣豬錢款中扣除勞務費或多賣多得然而幾次趕集沒有賣出去便因收成不好想要提前兌現而遭到拒絕後便不依禮歸還那隻小豬,那商販雖為成年人卻因抵賴而盡失士子人品之臉面,乃不應該窩藏不義之財在家中,依照當初約定之規則乃應該敬受履行協議之門徑而按照約定時間到約定地點去交付那隻小豬。商販眼見深諳學問者前去接洽卻逃避之,乃意於使深諳學問者因虧欠飼養那小豬之人工費及飼料費而自然蒸發小豬原本之價值而達到貪占之目的,深諳學問者也看出那商販有意逃避交還小豬,便直接去其家中拜訪而詢問緣由。遭逢私心肆虐之情勢,那商販盛氣凌人於巧取豪奪,難道不應該見官報案以求公斷嗎?高舉士子人品者講:『獸品挾持人品使擔負強(qiǎng)笑討好之畜品,奸小惡賴其獸畜品性者之毛病乃在於如同一塊菜地里之蔬菜、田鼠都認為其佔據國廈之領地。』踐行士子人品者講:『動物和人類不可等同而論,考察其自主性能便可知衣冠獸畜之品質成色愧對人類之衣冠,人品乃自己管自己而不是由於管別人或被別人管。』從自作主之人文理念去考察衣冠者,依照自省自律於因果關係之原則乃居於長上之高位者對其幼下施以仁愛之效法於表率便是自上而下培養自作主之人品,那些適宜於作人主或被作主者便是廢止人品之衣冠獸畜了。」

不能自主之衣冠者不是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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