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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貨仕說【二】
解析:《論語》第十七篇:陽貨之——
(一)、貨仕說——(續)
商人又說:貪容易且圖省事,讓他人代其行事卻又不能因時因地因人而制宜其把握住機會,那麼如此作官會怎樣?下屬能代替你生孩子養孩子吃飯上廁所嗎?讓下面人做事,
如果下面做不好,上面人便把權力往上一收了事,那麼損失算於誰而責任誰擔當?過錯都屬於下面人嗎?貪官之上級就沒有責任嗎?所謂修身齊家興業治國之管理者,就是權力下放而推託責任嗎?就是聽憑下屬放縱胡為及違背原則嗎?如此屢次長期養成習慣,還能管得了嗎?
先生講:這麼說也不合適。
商人接著說:日子一天天過,一月又一月,轉眼就是一年,你聽說過誰家借來種子種地而把年成收穫分給人家之傻事?總之,這小豬原本歸屬於你家,這一點沒錯,但是多次接洽錯過而你沒有領回去,那麼我養了這麼久,投入人力財力養肥很多,故此豬已非彼豬,不可能再還給你了。
先生講:按照閣下之邏輯,為官者上溯其幾代皆平民百姓,那麼便是百姓生養了官員;而從適才高論當中可得知:百姓皆牲畜,都自己管不了自己,權貴、社會上層和官員不必對下面施以仁愛;即畜牲百姓生養繁殖出畜牲官員而再回頭管理父母及祖宗,你這是在罵官呀!好吧,閑言少敘,我們經官報案吧!
奸小惡賴無天理,禽畜野獸不公道。
陽間人世有鬼魅,巧取豪奪霸旅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