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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孟子》第六篇(下)告子章句下
第一章之、——【一】
解析:任(通「妊」:懷孕)人有問屋(用布帛所作之覆蓋物)廬(臨時簡易房舍)子曰:「禮與食孰重?」
曰:「禮重。」
「色與禮孰重?」
曰:「禮重。」
曰:「以禮食,則飢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果真,肯定,斷定)以禮乎?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 則得妻,必親迎乎!」
屋廬子不能對,明(明白,知道,懂得)日之鄒(zōu:放牧,畜養),以告孟子。
孟子曰:「於答是(正確)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佔有)寸之木可使高於岑(cēn:小而高之山;尖銳,高;河岸,崖岸)樓。金重於羽者, 豈謂一鉤(針)金與一輿(車)羽之謂(指稱,意指)哉?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那裡;什麼;為什麼)翅(通「啻」chì:只,僅)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應之曰:『紾(zhěn:扭轉,扭折;引申指變化;tiǎn:紋理粗糙)兄(敬稱,您)之臂而奪(失去;使失去)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
則將紾之乎?逾東(敬稱,您)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
即孕婦問教於住帳篷者:「文明禮貌和吃飯求生相比而哪個重要?」
住帳篷者答:「文明禮貌之意義重大。」
孕婦再問:「美色之性慾交歡和文明禮貌相比而哪個重要?」
住帳篷者再答:「文明禮貌之意義重大。」
孕婦又問:「胎兒如果依照文明禮貌而自食其力或自給自足、養殖戶如果依照文明禮貌而不殺生不吃肉或放生禽畜使自由,那麼胎兒和養殖戶便都會餓死;如果他們不依禮受食,那麼便都能吃得上飯,人類果真能夠做到依禮行事嗎?孕婦如果親近迎合為母者之責任、新娘子如果親近迎合人格尊嚴與臉面,那麼都不適合為人妻;孕婦如果不擔負為母者之責任而親近迎合丈夫之性要求、新娘子如果不要臉而以淫蕩之色誘去迎合丈夫之性要求,那麼便都適合作妻子,為人妻者斷定要親近迎合那墮胎淫蕩之性要求嗎?」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