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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六篇下告子章句下14【二】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6-19 22: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孟子|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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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孟子》第六篇(下)告子章句下

第十四章之、——【二】

(續)——居上主要之方面乃迎接冠冕而致以敬意乃因其載有凌駕於所有人頭上之公禮,冠冕主張社稷公祭於繁衍與傳承模式之種子生長形式乃推行自主仁愛之學說,乃依照基因傳承之原則而保留之;禮樂表現形式雖然不是王法等級制度,而表率禮樂者卻言行不同路,乃依照新陳代謝或改良變法之原則而去除之。居中次等之方面,表率禮樂者雖然沒有完全做到其盟約之宣言,卻依然迎接冠冕而致以敬意乃因其載有凌駕於所有人頭上之公禮,乃依照努力勤勉原則而保留之;如果禮樂表現形式為王法等級制度,那麼便依照推翻重建原則而去除之。居下末等之方面,早上拜神不吃飯,晚上祭鬼不吃飯,忍飢挨餓之自虐戒欲者不可能超出其迷信之門類戶別,統治者傳布迷信說:『抵禦大神者不可能踐行王道,也便不可能聽從王法之學說,導致其因精神食糧匱乏而頭腦呈飢餓狀態於親密倫比那瘠土荒地,衣冠者應該自覺抵禦其自主之思想而恥於不被收留和管制。』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相合於神主神奴,王法等級制度乃多層或多重之累積於奴才應該接受主子之剝削和壓榨,傳承歷史文化宜保留屍位殉教者信仰自由之權力卻要罷免其宗教賢士之名份且廢止其傳播迷信之自由了。」

在人類社會中乃私禮和迷信應當被作為人之慾望及情感或情懷而僅限於私密空間或私交領域之保留而使處於次要之下位,公序良俗之場所或平台肯定要去除私禮迷信而倡導公禮覺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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