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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論語十四憲問13憲公說14憲防說

作者:老寒腿7979  於 2025-6-15 09:1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新解論語|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關鍵詞:論語, 孔子

新解論語十四憲問13憲公說14憲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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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

主話題:憲公說

解析:《論語》十四、憲問之、——

(十三)、憲公說——子問公(爹)叔(拾取)文(紊亂)子於(向)公明(證明)賈(gǔ買),曰:「信(確實)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娶)乎?」

公明賈對(回答)曰:「以(憑藉)告者過(超過)也。夫子時(司:掌管)然後(主)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

子曰:「其(jī周年)然!豈(難道)其然乎?」

即兒子向那收買母權以證明父權之爹詰問有關那拾取或認領其在外野合亂生兒子之情況,乃說道論理:「世間確實有嫡假庶真之例,然而兒奴服勞役於孝道乃不必言及血統之真假,大眾輿論不會嘲笑明媒正娶時所暗藏攜帶之野種,如果不是買娶母權那麼也就談不上夫權父權者主權及名正言順之兒奴身份了吧?」

那收買母權以證明父權之爹回答說:「為爹者憑藉主權而宣告其在家庭領地疆界中超過人權之王者地位。兒奴如同服勞役之牲畜被主人所掌管乃話說持有主權者與其活物私產之關係,主人根本不會厭煩其私產太多乃只是說權力而不必談責任;為爹者都樂於作兒子之主而譏笑被為爺者作主,主人根本不會厭煩其私產雜亂乃只是譏笑那私產之品種單一而不必譏笑其來路不正;義父可以用主權直接收取義子之人權,主人根本不會厭煩其私產增值乃只是低價收取那進貨而不必低價收取利潤。」

先生對此事發表評論講:「女人一周年才分娩一次乃生產之效率太低!難道母雞一周年才只下一個蛋嗎?」

孝道當中之子女乃等同於禽畜。

——(完)


主話題:憲防說

解析:《論語》十四、憲問之、——

(十四)、憲防說——子曰:「臧(贓)武仲(次要)以(用)防(禁令)求為(歸於,屬於)后(主)於魯(通「旅」:陳述),雖曰不要(要挾,脅迫)君(主人),吾(抵禦)不信也。」

即先生講:「土匪騙子施行武道兵法侵犯劫掠所獲取之贓權作為主權且作主者本人排行於那贓權下屬之次要者地位乃用禁令要求人權歸屬於被作主之地位而意於陳述主權至上之王道,雖然那王道之講義所說主權不會要挾主人,但是新主子總是以實權抵禦舊主子之王權乃決不會相信那主權會綁定在個人身上而不發生轉移之情狀。」

主權至上原則乃動物王者法則凌駕於土匪騙子們自己之頭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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