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孟子第七篇下盡心章句下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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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孟子》第七篇(下)盡心章句下
第二十七章之、——
解析:孟子曰:「有布縷之徵(賦稅)、粟米之徵、力役之徵。君子用其一,緩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piǎo:餓死之人),用其三而父子離。」
即孟先生講:「在資本迷信當中乃奴才被主子佔有而作為其私產而像牲畜一樣被榨取剩餘勞動價值乃現於徵收稅賦之對象不是富人而是指向窮人乃包括以縫補洗涮為生者之賦稅、代為舂米以賺取粟糠充饑者之賦稅、職事於苦力僕役傭工者之賦稅。主子一般情況下享用其中一項賦稅之財資,暫緩其他兩項以滿足奴才基本生存生活之所需。然而在王法等級制度當中乃大奴才兼二主子也享用其中一項便是徵收其中兩項賦稅之財資而使貧民出現餓死之情況,而二奴才兼三主子迫於任務難以完成而採用激進之方式以掀起民變乃徵收其中三項賦稅之財資而導致像離間父子反目成仇一樣之效果而挑唆底層奴才造反且把敵對之目標直接指向大主子。」
大主子走右傾機會主義路線乃維護隱性資產而獨裁霸權,
大奴才兼二主子走左傾極右主義路線乃表面上勤政而實際上懶政或表面上廉潔而實際上貪污。
二奴才兼三主子走右傾極左主義路線乃表面上堅決執行任務而實際上超額完成指標或表面上幫二主子及大主子撈錢而實際上煽動民變去革其之命。
人類古今國之禮樂乃窮人不交稅且大眾基本資產及生活水平者不交稅;從納稅之對象可看出其社會之穩定情況,從納稅之標準也可看出其社會之富裕程度。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