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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病人的控訴 -- 作為病人,我們就醫時都需要向醫生「低頭」嗎?

作者:HSG00  於 2019-12-13 23:1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健康生活


病人自述

 

去本市當地醫院看病,經多次看病就想大言不慚的問些問題?為什麼醫院的醫生越是等級很高,越不顧病人的感受?明明憑藉自己的經驗就能確定病人的病情,卻偏偏讓病人做一堆檢查,要是做一些有用的就不說啥了,做一系列和病情無關的檢查,既浪費錢還折騰病人。這裡列舉一些事例,譬如我去眼科看乾眼症,人家讓我散瞳測視力;我其實就是輕微焦慮,讓我去做檢查排除甲狀腺問題,檢查結果已經表明我甲狀腺正常,卻偏偏讓我再做一個甲狀腺吸典率,浪費我一天時間;還有我去看耳鼻喉,應該是咽炎,先給我開了個鼻喉部的內腔鏡,結果一切正常,咽部充血,診斷為咽炎。拿給醫生看,醫生看都不看讓去做鼻竇CT。諸如此類的事還有很多,著實心累不想多說什麼了。而且我掛的科室都是主任級別的,越是等級高,越是仗著自己權利大,上班時間找人代班,想來就來,有關係的可以插隊,我們平民能奈何?隨便開幾個檢查花好幾千,其實本質沒什麼大用。這些現象我們只能莫不作聲,他們是醫生,我們是病人,我們得罪不起,可是這種事情我們真的就只能忍嗎?此處我不針對所有醫生,我表哥也是醫生,中國肯定有醫術高,醫德尚的好醫生,就只是想發表遇到這樣的事我們只能莫不做聲嗎,我們平民就沒辦法嗎?

 

 我的回答

 面對你的控訴,馬上能夠感受到你的怨氣,心裡很不舒服:醫患矛盾如此尖銳,首先是醫生的責任。不管事情的經過如何,至少,醫生沒有做到與你充分溝通,讓你真正行使自己的知情權和決策權。

 我想試著分析一下你舉出的幾個例子。

 到眼科看乾眼症,人家讓我散瞳測視力:你認為自己是乾眼症,我估計一定是感覺到眼睛發乾。眼睛發乾,可能的原因有很多,造成的後果也不少。其中,細菌、病毒感染和摩擦損傷的可能性比較高,眼球表面有可能被損傷,視力受到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散瞳檢查有問題眼睛不能說是與病情無關。

我其實就是輕微焦慮,讓我去做檢查排除甲狀腺問題,檢查結果已經表明我甲狀腺正常,卻偏偏讓我再做一個甲狀腺吸典率,浪費我一天時間:你覺得自己有輕微焦慮。產生焦慮的普遍原因之一就是體內甲狀腺素過高,所以給你測血液里的甲狀腺激素濃度;但是,很多研究表明,相當多的患者血液里的甲狀腺激素濃度正常,而甲狀腺吸典率測試更準確。

還有我去看耳鼻喉,應該是咽炎,先給我開了個鼻喉部的內腔鏡,結果一切正常,咽部充血,診斷為咽炎。拿給醫生看,醫生看都不看讓去做鼻竇CT:你覺得自己是喉炎,一定是覺得喉部發痛或者發燒,是炎症的可能性很大。在內腔鏡檢查中,醫生應該發現咽部腫大,但是,如果沒有其他的炎症現象,腫瘤的可能性不應該被排除,而CT檢查可以更有效地檢查出潛在的危險。假如你有一些致病因素(比如年齡超過四十、抽煙、喝酒、吃腌臘食品等等),做CT是必須的,否則就是醫生失職。

我掛的科室都是主任級別的。。。上班時間找人代班,想來就來:你一定是發現主任找人代班,而且有病人插隊吧。具體情況你也不清楚,我當然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醫院裡,醫生不停地工作,尤其是主任級別的,他們不只是看門診,很多事情需要他們去做。如果你不幸正好遇到主任在搶救另外一個病人,或者他自己生病,找到其他醫生代班不應該是大錯吧。

有關係的可以插隊:應該是你看到有病人插隊看醫生。國內門診,很多時間是病人排隊看醫生;一旦醫生開單,病人就得去化驗、拿葯、交錢等等,然後回來;這時候,有的醫生因為體諒病人辛苦,就讓病人插隊(病人剛剛排過隊)。不知道你認為如何?

隨便開幾個檢查花好幾千:這幾千是檢查費用,醫生可能 私下會有回扣,但是我想不會超過20%,這是現在國內醫療制度的奇葩規定。

上面1-6點,如果我分析正確的話,醫生在診斷和治療過程中沒有犯錯誤。

 

但是,你認為,你不知道醫生這麼做的原因。其實,我認為,這才是你問題的核心:醫生沒有時間,或者沒有耐心,給你講清楚診斷治療的過程。導致你在診斷治療過程中,無法使用自己的知情權和決定權。

我把這個現象稱為醫療快餐化

1.  醫生更忙了,一個門診醫生一天100個病人!

2.  病人更氣憤,排隊等候一天,跟醫生說不到3分鐘話!

3.  小醫生的收入太低,醫生靠開藥拿獎金。脾氣越來越大。

4.  葯,越來越貴;檢查,越來越多。

怪誰呢?醫生?護士?病人?家屬?社會?。。。

我只知道,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我的建議

醫生如果懷疑病人或者家屬存心搗亂,應該立刻叫醫院保安、報警。

醫院保安不作為,要追究保安部門的刑事責任;警察超時不到,或者不作為,要起訴相關機構。

醫院一定要把醫護人員和病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絕不允許有人破壞次序、動手動腳。

徵得醫生/患者/家屬同意:

1.  醫院派保安或者請警察守在診室外面待命,隨時可以保護雙方安全。一旦有過激行為,立即逮捕,首先追究擾亂公共機構罪。

2.  除了醫護人員、患者、家屬外,至少有一個雙方都信得過的中間人在場

3.  所有檢查、診斷、治療之前,一定要給患者/家屬講清楚好處壞處,讓他們用自己的話重複出來,簽字

4. 對醫生與患者/家屬溝通的過程監控、錄像,必要時包括診斷、治療過程(如果病人/家屬同意的話)


錄像,可以保證醫患雙方的利益;依法辦事,作為證據,各方不可能再無理取鬧。

當然,會有很多人反對:這是在浪費醫生和病人的時間、錢財和精力。

但是,我認為這是必要的:這樣可以提高挂號費,減少醫生每天病人數,增加醫患溝通;將醫生和葯分離,病人不用花冤枉錢去買那些用處不大的葯,節省醫療費用。

醫生不再背黑鍋,病人不再花冤枉錢。

整個醫療系統真正是為民服務。

希望全社會能夠重視。

共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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