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孫維說,我笑你們傻。

作者:大偉直言2013  於 2013-5-14 11:3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42評論

關鍵詞:中毒, 孫維, 朱令, 嫌疑, 法律

現在網上沸沸揚揚地議論朱令中毒事件,我作為當事人之一,說一說我的感想。

1. 對校友不幸中毒表示關懷,目前有熱心人在建立基金,設法給與朱令經濟支助,這是公益,我非常贊同。

2. 作為當事人,我曾是嫌疑人之一,在公安部門核查之後,解除了我的嫌疑人身份。所以,法律證明我是清白無辜的。

3. 目前有人借上海復旦大學投毒案件聯想到95年的朱令中毒事件,在沒有任何新的法律證據的情況下就胡亂猜想指責我是嫌疑人,這是違反法律的誣告。

4. 有些人為了出名,或為了提高點擊率,就不負責任的胡編亂造,憑空臆想了許許多多案情分析, 更有些教授違背法律原則,置「以事實為依據, 以法律為準繩「於不顧,信口開河,借教授名義去誤導大眾。相信在最後,這些教授名人都會為自己的胡言亂語而出醜。

5. 還有些小報或記者為了出名,也 拚命挖出了我和朱令的同學, 假借他們的名義發表了許多所謂的細節和猜想。 如果小報小刊真的採訪你們,請記住一定要個好價,不要賤賣了自己。你可以說的有模有樣,天花亂墜,委婉曲折,驚天動地,越能吸迎眼球越好。 但記住,如果在法庭上,還是講真話好,不然會有法律責任的。

6. 還有人 身為中國人,卻從來不相信自己的國界和政府,只會一意用任何借口去求告西方主子,從而醜化自己的祖國。 比如在美國發起的簽名活動,但願不是以鬧劇首場。

7. 更有甚者,提出暗殺,謀害這種下三爛的勾當,還以為任何地方都可以無法無天的。可見這些貌似護法的人士,實際是最大的法盲。

8. 請對此事有興趣的人,首先還是要學習「以事實為依據, 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當然,如果有新的法律證據要求我配合查證,我一定會依法行事。

9. 當今網際網路發達,言論開放,各人可以有各種觀點,但負責的人要說負責的話。

10.                      可惜,世界上還是有那麼些人,整天就恐天下不亂,還以為自己往自己腦袋上潑一瓢子大糞就可以把全世界搞臭了。

如果我是孫維,我就會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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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2 個評論)

回復 E=MC2 2013-5-14 15:19
你要真是孫維,希望你同意接受測謊。那樣清者自清,你應該沒有不願意的理由。不然不管你是好心還是惡意,只怕只手難掩眾人之口,何況在美國民眾的言論自由是受第一憲法修正案保護的。孫維已成公眾人物,很難符合那幾個例外條件而讓法庭發布禁言令。
回復 Arnika 2013-5-14 18:37
能笑到最後就好了。請去測謊,如果通過,你就真的清白了。我如果是你,先把名字改回來,然後爭分奪秒去測謊。
回復 Lawler 2013-5-14 18:56
你要是孫維,你最好不要說話。
回復 軟軟的青荇 2013-5-14 20:34
作為嫌疑人之一,如果是個光明正大的人,要是我,一定會公開為什麼被列為嫌疑人,公開審問情況,給大家提供一些可靠的信息,供大家理性的分析。而不是在這裡斥責渴望正義的廣大網民。
回復 ocean998 2013-5-14 21:48
好啊。
那就告訴公安要求重啟此案,還你清白。怎樣?有決心就好。

測謊機過一過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是吧。比起群情激憤,都詛咒你,甚至像你說的想刺殺你來,測測謊還是輕鬆多了。

與其等大家挖你出來,不如自己勇敢的出來。

Read more: 大偉直言2013的留言板 - 貝殼村
回復 jackcanchn 2013-5-14 22:36
ocean998: 好啊。
那就告訴公安要求重啟此案,還你清白。怎樣?有決心就好。

測謊機過一過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是吧。比起群情激憤,都詛咒你,甚至像你說的想刺殺你來,測 ...
誰會沒事找事的跑到司法機關去申請審理自己,就算清白,也不能趟這個渾水,在國內國外都有司法不公,錯判的先例,如果你曾近距離涉及一起已經了解,已經還你清白的案子,請問還會自己去申請重新審理,過個測謊的癮嗎?自找麻煩。如同沒事找警察問問自己的車有沒有超速,各種儀錶性能是否符合道路安全規範一樣。
回復 ocean998 2013-5-15 01:37
醜話在前,討論問題可以,不能罵人,否則就是自己罵自己。

當然沒人傻到無事找到警察局測謊或問自己的車牌。但是如果這個人被億萬人認定是殺人犯,那就有必要到警局了。當然不去也可,但比起被那麼多人憎恨甚至追殺,很多人都認為還是測測謊更加值得了。你不這麼認為嗎?
我想大家都看得見,其實這億萬氣憤的中國人都有著最善良的心,在如此的同情和幫助著朱令。我想如果孫維/釋顏能夠坦誠相對,用實際行動來澄清自己,大家都會接受並理解的。

就像你說車牌,沒事當然不用去警局,說得對。但如果群眾都說這個車牌撞殘了人,併到處搜殺這個車牌,那自然車主還是去警局,通過測謊器澄清是最有必要,也是最明智

你說呢?
回復 laozeishiwo 2013-5-15 01:53
親,去測測謊吧!還自己一個清白(如果你是清白的話),給廣大你在本文里譏諷咒罵的「別有用心」者一個真相。我覺得不難——如果你不心虛的話。
回復 布依族 2013-5-15 02:28
13年4月才註冊的。。。 就你那250的智商, 孫沒你那麼2.

法律是要講證據。 但 一些顯而易見的事情,邏輯判斷不需要證據。孫維如果不是嫌疑人為什麼不出來自證清白。甚至新浪微博一度封了朱令這個關鍵字。孫維連自己的名字,生日都改了,心虛到如此地步,還要什麼證據!!!
回復 布依族 2013-5-15 02:32
jackcanchn: 誰會沒事找事的跑到司法機關去申請審理自己,就算清白,也不能趟這個渾水,在國內國外都有司法不公,錯判的先例,如果你曾近距離涉及一起已經了解,已經還你清白 ...
不一定是測謊儀什麼的。 但如此的事情,是自證清白的好,還是一輩子不擺脫被人懷疑好,哪怕費些時間精力?
回復 jackcanchn 2013-5-15 06:14
ocean998: 醜話在前,討論問題可以,不能罵人,否則就是自己罵自己。

當然沒人傻到無事找到警察局測謊或問自己的車牌。但是如果這個人被億萬人認定是殺人犯,那就有必要到 ...
那就看孫維抗民意的心理素質了,民意網路只能一陣子,再過一兩個月此案就會被別的話題取代,她一樣過小日子,跑去測謊,表白,如果清白,網民能信嗎?你可能就不信,萬一測謊沒pass,惹上官司更不划算,何況中美都沒有對其有法律行動,何必此地無銀。
回復 jackcanchn 2013-5-15 06:19
布依族: 不一定是測謊儀什麼的。 但如此的事情,是自證清白的好,還是一輩子不擺脫被人懷疑好,哪怕費些時間精力?
民意不是法律,尤其在美國,我是寧可叫板民意也不敢沾法律的糾紛。
孫維那樣聰明不會看 不出的。更關鍵的是她已經被網路水軍咬定投毒,就是找到另一真兇,網民也會說是孫家,或公安找的替死鬼,以現在法律受黑幕和民意輪姦的狀態,只有沉默自保了。
回復 ocean998 2013-5-15 08:12
If you are Sun, I'd rather not to talk to you, because I don't want to be poisoned.
回復 大偉直言2013 2013-5-15 08:15
what it your point? you know any facts? you know what is justice? Don't fool yourself. without thinking to blame others. shame on you.
回復 ocean998 2013-5-15 10:55
I said ugly before, anything bad you said will be just for yourself.

It is a shame to talk to a killer.

We don't believe there is another killer, excapt Sun.  That's my point.

I don't think Sun would tell all her relatives about her killing, she would lie to her relatives and friends that she did not do it, let them believe and support her.

Heavy, she has to lie and pretend all the time.
回復 幸運貓 2013-5-15 11:00
Arnika: 能笑到最後就好了。請去測謊,如果通過,你就真的清白了。我如果是你,先把名字改回來,然後爭分奪秒去測謊。 ...
i agree with u
回復 幸運貓 2013-5-15 11:07
laozeishiwo: 親,去測測謊吧!還自己一個清白(如果你是清白的話),給廣大你在本文里譏諷咒罵的「別有用心」者一個真相。我覺得不難——如果你不心虛的話。 ...
i agree with u
回復 twinkle5661 2013-5-15 12:08
你要是孫維,就應該先解釋為什麼清華不給你畢業證?解釋為什麼你要改名字,改出生日期,改身份證號碼?解釋為什麼當面對長期以來不管是網際網路還是其他人對你是兇手的指控,你除了發個網際網路申明來妄圖洗脫罪名外,卻從未拿起正當法律法器去起訴哪些指控你的人來真正證明你的清白?
回復 大偉直言2013 2013-5-15 12:28
孫維清白不清白,是中國司法部門19年前解除他嫌疑人身份的。她不用對法盲或意識不清的人的胡亂指控去做任何解釋,不然,也把自己降為法盲或意識不清的同類了。

Read more: 朱令案引出的法盲 - 大偉直言2013的日誌 - 貝殼村
回復 小龍李 2013-5-15 19:38
大偉直言2013: 孫維清白不清白,是中國司法部門19年前解除他嫌疑人身份的。她不用對法盲或意識不清的人的胡亂指控去做任何解釋,不然,也把自己降為法盲或意識不清的同類了。

...
中國司法部門19年前接觸孫的嫌疑人身份,你確定?朱玲是那一年中毒的,那一年報案的,孫作為嫌疑人什麼時候去的北京公安局提審8小時的。你說別人是法盲,是不是有點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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