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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2) 楊杏佛喋血

作者:戴老闆  於 2012-12-30 22:0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自傳|通用分類:自我介紹|已有2評論

關鍵詞:, 飯店

行動--(2) 楊杏佛喋血 

1933618日,距六國飯店張敬堯被刺僅一個多月,上海又發生了楊杏佛被亂槍打死的事件。楊杏佛名銓,字杏佛,1893年生。江西玉山人。早年追隨孫中山先生參加革命,曾任南京臨時政府總統府秘書。時任南京政府中央研究院總幹事。

1932年底,宋慶齡、蔡元培、胡適之、林語堂等人發起成立了中國權保障同盟同盟成立后,以宋慶齡為總會主席,蔡元培為副主席,楊杏佛為總幹事,並在上海、北平設分會。後來,權保障同盟因為北平反省院政治犯用英文寫的一封控訴書內部產生爭論。胡適認為任何一個政府都應當有保護自己而鎮壓那些危害自己的運動的權力,固然,政治犯也和其他罪犯一樣,應當得到法律的保障和合法的審判。結果胡適被開除出同盟。在胡適被開除后出爐的《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的任務》反對國民黨一黨獨裁,援救一切愛國的革命的政治犯,爭取人民的出版、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同盟向政府要求無條件釋放政治犯,並揭露當局罪惡。

下面兩件事更引起了蔣介石的極端仇視: 蔣介石決心對中國權保障同盟 殺雞儆猴。

一是劉煜生被殺事。劉煜生是鎮江《江聲報》經理兼主編,因在該報副刊上登載一些貶斥時政為人民大眾呼籲的文章,被當局逮捕,並由江蘇省主席顧祝同下令封閉《江聲報》,19331月,將劉煜生槍斃。劉煜生獲罪的根本原因是他從前得罪過顧祝同,在該報報道過省府鴉片公賣的秘聞,於是顧祝同借文字獄羅織罪名,必欲殺而後快。同盟得知此消息后,即開會發表宣言譴責,此種蹂躪人權、破壞法紀、黑暗暴行,已明白證明顧祝同與實質上北洋軍閥毫無二致,也即為我全國人民之公敵。

二是營救政治犯問題。19333月,共黨陳賡、羅登賢、廖承志等被捕,為了營救他們,同盟曾組織營救政治犯委員會,由宋慶齡、楊杏佛等人赴南京探望陳賡,要求釋放。同年5月,丁玲、潘梓年被特務秘密綁架,同盟組織了丁、潘保障委員會,進行營救。這期間,楊杏佛奔走各地,做了大量工作。

同盟的活動情況由不斷地彙集到我和蔣介石那裡。蔣介石恨得咬牙切齒,他決定殺一儆百,制止同盟的活動。但殺誰好?宋慶齡是孫中山夫人,蔡元培影響太大,殺了他們,我老蔣就別想有好日子過,就是國民黨黨內也會把我吃了,楊杏佛是同盟總幹事,除了宋、蔡,就是他大,而且他十分活躍,殺了他,可以起到制止宋慶齡、蔡元培的作用,又不會自己翻船。於是,19335月間,蔣介石對我下達了制裁楊杏佛的指令。

我受命后,即布置手下對楊的一切活動進行監視調查,並印發了楊的照片三百張。楊杏佛當時住在法租界亞爾培路331號,愛好騎馬,常常在閑暇時去大西路、中山路騎著蹓玩。我得到這些情報后,即準備在大西路狙殺他。但蔣介石不同意,認為把他殺在租界以外,對居住在法租界內的宋慶齡起不到威作用,還容易引起各方指責,為政府增加麻煩。命我一定要在法租界寓所附近進行。我接到指示后,即親往上海布置。由華東區行動組組長趙理君執行這次暗殺,他糾集了六個暗殺高手,對著蔣介石的像宣誓;不成功,即成仁。

1933618日,天清氣爽,又是周日。早晨8時剛過,楊杏佛身著騎馬眼,頭戴灰呢帽,與十五歲的兒子楊小佛步出庭院,準備乘汽車到大西路,再乘駿馬出遊。楊杏佛備有兩輛車,一輛是道奇牌轎車,一輛是納喜牌篷車。只見埋伏在楊家附近的趙理君打了一個手勢,幾個人便裝作漫不經意地向中央研究院門口湊去。見楊杏佛攜著兒子的手,邊走邊說什麼,走近了轎車,可楊氏父子上車后又下來了。剛想衝進去動手,卻見楊杏佛領著兒子上了篷車。原來轎車司機不在,只好改乘敞篷車。

車子終於發動了。汽車剛出大門,殺手們突然竄出,四支手槍同時從車的兩側向車上猛射。楊杏佛一聽槍聲、馬上反應到有人要殺他。因為早在一個多月前,他就收到過恐嚇信和子彈。如今到了生死關頭,他立刻將身體伏在楊小佛身上。

殺手們見行動目的已達,便向停在附近的汽車狂奔。這時,那輛汽車早已發動好了等著,殺手們先後搶上,揚長而去。但有一個人慌亂中跑錯了方向,等拐回來時,車已開出了一段距離。他一面追,一面喊:「等等我,等等我!趙理君一看他還有好幾丈遠,而四面警笛狂鳴,租界警方馬上就會趕到,等不及了,便抬手給了他一槍,開足馬力逃跑了。

卻說那個人完成任務,反挨了自己人一槍,眼看巡捕包圍過來,舉槍自殺,結果負傷未死,被巡捕抓住,與楊氏父子一起送到醫院。楊杏佛到了醫院,便停止了呼吸。醫生檢查屍體,發現中了三槍,其中一槍打在心臟上。楊小佛腿上中了一彈,沒有大礙。那個受傷的殺手被醫生搶救過來后,向租界警方供稱叫高德臣,是山東人,訪友路過此地,在亂槍交射時被流彈打傷。我聽到這個消息后,馬上密派在法租界捕房任職的手下,帶上毒藥上醫院。當天晚上,他便重傷不治身死。20日晚上,我回南京,向蔣介石復命。

暗殺楊杏佛事件發生后,蔡元培立即召開緊急會議,決定向法院起訴,並致電南京政府,要求急於飭屬緝兇,以維法紀620日,同盟在萬國殯儀館舉行楊杏佛先生入殮儀式。宋慶齡、蔡元培、魯迅等人親赴殯儀館為楊送殮。宋慶齡為楊杏佛被害發表聲明: 「敵人以為單靠暴力、綁架、酷刑和暗殺就可以把自由的最微弱的鬥爭扼殺我們非但沒有被嚇倒,楊銓為自由所付出的代價反而使我們更堅決地鬥爭下去,再接再勵,直到我們應達到的目的。 魯迅吟下一詩:豈有豪情似舊時,花開花落兩由之。。。

楊遇刺后,林語堂作為同盟發起人之一,為其成員安全故,要求同盟停止工作。於是同盟自行解散,其活動也告段落。從這一點來說,蔣介石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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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嘻哈:) 2013-1-3 02:44
害楊杏佛,不該。
回復 Laile 2013-3-28 12:18
劉曉波仍在獄中,何其瘋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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